湘潭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2号)、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和《湘潭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2.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的原则,选拔具有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3.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大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主动适应国家需求,促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发展。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5.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二、管理机构1.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专门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现场巡视,全面负责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政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校长和纪委书记担任。2.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组长由纪委书记兼任,成员由研究生院以及相关部门同志组成。监督、检查各单位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3.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做好复试报到、资格审查、口语及听力测试、录取等工作。4.各学院(系)成立院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系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办事公正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科专业的硕士生导师及系副主任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录取工作。5.各学院(系)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对本学科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同一学科(专业)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易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统一、合理、公正、公平。6.学院(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学校有关政策制定本学院(系)复试录取办法,并于3月26日前上报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备案同时予以公布。三、复试基本条件1.我校自主划线专业如下:学科门类(专业)名称总分单科(满分=100分)单科(满分100分)备注125300会计硕士(专业学位)1854182A线1654182B线(在职班)2.除以上专业我校执行自主划线外,其他专业均执行教育部划定的《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复试分数基本线,且成绩符合本人所报考的第一志愿所在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并满足《湘潭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3.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四、调剂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的情况下,进行调剂复试,确定复试考生人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各学院(系)提交的拟调剂名单、考生的调剂志愿和招生专业(领域)的要求,确定调剂复试人选并发出复试通知,复试结束后将向复试合格的考生一志愿单位发函调取考试档案、审核,最终确定是否拟录取。第一次校外调剂结束后,学院(系)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收回统管统筹。(一)调剂基本要求1.考生入学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门类或领域《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且成绩符合调剂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2.申请调剂的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应相同或相近。3.报考学术型专业能调剂到专业学位专业,但报考专业学位专业不能调剂到学术型专业。4.初试科目考数学一的专业可以调剂到考数学二或数学三的专业,考数学二的专业可以调到考数学三的专业,考英语一的专业可以调剂到考英语二的专业。但都不能可逆调剂。5.不接受同等学力调剂考生。6.接收调剂考生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二)调剂实施步骤:1.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区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教育部限定考生在48小时内填报两个志愿,48小时后考生可以重新选择),其中志愿一和志愿二优先级是相同的;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考生填报志愿后,将分批次、分专业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3.调剂生复试后,将及时给出是否“拟录取”结果,被“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回复“接受”。4.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五、复试时间具体安排时间具体安排地点负责单位3月31日上午8:00-12:00考生按要求携带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俱乐部研招办各学院(系)派2人3月31日中午13:00-13:30英语听力逸夫楼研招办3月31日下午-4月1日专业笔试、面试、英语口语考试各学院(系)定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系)安排六、资格审查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下列材料:1.初试准考证;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所有非应届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个人学历证明原件,如无相关信息则需要提供教育部学信网的个人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核表(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请街道开出相关证明),《政治审核表》(点击下载);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复试时单独交至各学院(系)】。7.缴纳复试费120元,缴费方式如下:网上缴费,缴费时间(3月27日-3月30日)步骤如下:(1)进入湘潭大学财务处主页,点击“网上缴费服务平台”;(2)选择“本部网银自助缴费平台”;(3)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及验证码进入系统;(4)进入系统后选择“考试费”;(5)打印缴费界面。只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才能网上缴费,一旦网上交费成功,复试费一律不退还。调剂考生由于数据更新问题,请在3月29日-30日于网上缴费。特殊情况未进行网上缴费的到现场缴费。如果发现网络数据问题,请与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确认。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七、复试方式和内容复试由听力及口语测试、笔试及综合面试组成。1.听力及口语测试:外语听力测试(其中非英语专业的英语听力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小语种、英语专业的听力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5分。外语口语测试满分为5分(由大英部和各学院(系)组织)。2.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分。由招生学院(系)按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自行命题;有选考科目者,请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报考学院(系)。复试考试科目见《湘潭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3.综合面试专业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分,具体面试形式由学院(系)自定。参加面试时,考生可以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4.加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法律硕士以外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不可与初试科目、复试笔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若有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5.对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须考核其政治理论水平。八、拟录取(一)成绩的计算方法1.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其中专业课成绩占10分、面试占10分、听力占5分、口语占5分)2.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0.7=A复试成绩B=B1(专业课成绩)+B2(面试成绩)+B3(听力、口语)3.最后总成绩C=A+B说明:同等学力(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二)要求:1.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三)导师确定复试阶段须确定导师,导师确定由拟录取硕士生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四)奖助学金学校将为所有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档案的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及自筹(金额参照本专业的学费),助学金参考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文件执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享受我校学术型研究生同等待遇。1.推免生及一志愿一本考生享受一等奖学金;2.其他一志愿考生视情况可享受一等或二等奖学金;3.一本调剂考生可享受二等奖学金;4.其他调剂考生为自筹。九、复试监督和复议1.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2.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系)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院(系)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3.实行监督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巡视监督。4.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十、体检为保证录取质量,使新生入学后能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厅[2010]2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湘潭大学校医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有疑问者复检后不合格后不予录取。具体体检时间:3月31日、4月1-2日十一、培养费收费标准和缴费时间学费标准以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为准。学生在入学报到时必须交清第一年的学费(详情见录取通知书)。十二、其他注意事项1.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2.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自行下载并打印初试成绩;3.所有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将领取《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凭《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复试。4.调剂的考生和一志愿的考生一起复试。对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我校第一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中将考生状态设为拟录取,考生必须在24小时之内接受拟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2014年3月25日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安排通知按照学校统一安排,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于2014年3月31日至4月2日在湘潭大学医院进行,具体安排如下。一、体检地点:湘潭大学医院二、体检收费地点:一楼挂号室根据省物价局收费标准,外校考生每人50元,本校考生每人60元(包含毕业体检)。特殊情况需增加做心电图、B超、血常规、尿常规检查的同学,按门诊收费标准另行收费。三、领取体检表地点:医院三楼会计室体检的同学请携带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须在体检表上粘贴后方可开始体检,体检表和检验单分别填好考生姓名、性别、年龄、报考复试的学院、专业等。四、疫苗接种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接种甲、乙肝疫苗,要求接种率达到90%。一套甲、乙肝疫苗100元,外校考生自费,本校考生直接进入报销系统自负40%,采取完全自愿的原则。接种地点前栋三楼。五、抽血地点:后栋一楼抽血室抽血时间:3月31---4月2日上午7:30开始注意:上午7:30开始抽血,请同学们不吃早餐;下午需要抽血体检的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