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修2《政治生活》线索结构结构图我国的国家性质人民民主的特点、优势公民的政治权利与义务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公民线我国政府的性质、职能我国政府的宗旨、原则我国政府依法行政我国政府受人民监督政府线国家利益决定国家关系和平与发展是时代主题国际形势呈多极化趋势我国的外交政策国际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的政党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制度线根本基本基本中国特色第一课《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国家的产生: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国家的含义:根本属性:国家含义:决定因素:类型划分:我国的国家性质领导阶级:阶级基础:我国的国体(国家性质)本质:最大特点:民主与专政民主的特点专政的职能广泛性真实性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全面理解我国的国家性质的相关知识特别提示:我国的国家性质是政治生活的理论基础,凡涉及政府、政党、民族宗教及外交政策以背景材料的主观题,首先应考虑到我国的国家性质,特别是问“原因”时,它是根本原因,以免造成失分。【特别提示】公民与人民的区别(1)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指具有一个国家国籍的,按照该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通常指个人。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通常指整体,它是以阶级内容来划分的。人民与敌人是相对的。(2)公民的范围比人民大。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和其他敌对分子不属于人民,但仍属于公民。考点3、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特点表现广泛性民主权利的广泛性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等民主主体的广泛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解放军指战员和其他社义劳动者、社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平等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真实性制度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法律保障我国至今已制定了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1000多件物质保障公民选举所需经费均由政府开支;在选举期间,国家掌握的报刊、电视、广播等都为选举活动服务民主进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和维护人权角度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取得的成就,充分反映了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考点4、我国政府关于人权的观点A.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B.我国政府的观点①生存权、发展权是根本的和重要的人权;②保护和促进人权,必须从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这个环节入手;③实现人权的根本途径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④国家主权是一国人民充分享受人权的前提和保障。(1)含义:尊重和保障人权就是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2)意义: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反映了民主的真实性(3)体现: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得到保障(是维护人权最基础最首要的工作);公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利得到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得到保障。必要性:重要性:新要求: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1)含义——即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2)内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特别提示】权利与权力的区别权利与权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权利属于法律上的概念,权力属于政治上的概念。第一,权利的主体不是特定的,公民享有权利。而权力的主体是特定的,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二,权利的内容比权力的内容广泛得多。第三,权利可以放弃,但是权力不能放弃。权利内容地位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政治自由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其内容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是公民的重要政治权利我国公民享有的三种政治权利和自由比较:〖特别提示1〗:(1)在我国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主体是广泛的,但并不是所有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①未满18周岁的公民、②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2)选举权是选举人大代表的权利,而不是选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领导人的权利,也不是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城市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权利。(3)我国公民的政治自由有法律的保证。同时,政治自由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由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自由要受法律的制约,自由和法律是统一的,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保证,自由要受法律的制约。也就是说,自由只能做法律允许的事情,超越法律许可的范围,就是违法行为,就要受到法律的限制或制裁(4)行使监督权必须采取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干扰公务活动2、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性义务义务原因(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2)遵守宪法和法律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是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保卫祖国的需要即公民对国家、社会应承担的责任。错误认识指正等同论:权利即义务;义务即权利二者有严格界限,不能等同割裂论:权利和义务是可以分离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能将二者割裂先后论:先享有权利,后履行义务实质上割裂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侧重论:享有权利比履行义务更重要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能说哪一个更重要不能放弃论:权利和义务都不能放弃权利可以放弃,义务不能放弃均等论:享有多少权利就履行多少义务享有的权利与履行的义务不可能完全等量〖思维误区〗权利和义务的几个认识误区原则内容要求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另一方面,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但有时二者也会存在矛盾公民在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时,要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这是公民爱国的表现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一个本质→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两个特点→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人民民主的特点三项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三个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四项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本课知识线索易错点辨析:1、国家的根本属性是主权属性。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公民当家作主,公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3、社会主义民主是全民民主,具有全民性,不具有阶级性。分析:社会主义民主是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当家作主,但它不是全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也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世界上不存在超阶级的、全民的民主。4、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因此人民可以直接行使国家权力。分析: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但人民不直接行使国家权力,人民通过选举人大代表间接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5、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最基本的人权。分析: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最基本的人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力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基础和标志。6、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和基础。分析:公民享有对涉及公共利益决策的知情权是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和基础。7、只有享有权利才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分析:人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都是当家作主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