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病理学 第九章 交通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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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交通损伤道路交通事故铁路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民航交通事故一、交通损伤概述交通损伤(injuryintransportation)指在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损伤总称,即指各类交通运输工具和参与交通运输活动中的物体,在运行过程中导致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的完整性破坏或功能障碍,甚至死亡。不同国家对交通事故的定义差别甚大。交通运输工具的驾驶人员、行人、乘坐人员以及其它在各种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它各类交通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由此引起的人身伤亡叫做交通事故损伤(transportationaccidentinjury)。交通意外损伤(unforeseeninjuryintransportation)是由难以预料和防范的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通事件损伤或死亡,如在道路运行过程中,驾驶员因心、脑血管疾病等突发猝死,交通运输工具突发的故障,突然的山体滑坡、路面坍塌,突遇泥石流或恶劣气候等所致。利用交通工具达到自杀、他杀目的者,则构成自杀性交通损伤和他杀性交通损伤。卡尔·本茨(CarlBenz),1844年出生在德国,世界第一辆汽车的制造者,著名的奔驰汽车公司的创始人。本茨从小与车有缘。在学校时就对机械特有兴趣,尤其偏爱研究热力发动机和蒸汽发动机。1872年他找朋友借钱成立了“本茨铁器铸造和机械工厂”。因经济不景气,5年后工厂已濒临关门。被逼上绝路的本茨转到发展潜力巨大的发动机制造,1879年12月31日他终于成功研制出一台单缸两冲程发动机。1886年1月29日他获得汽车制造专利权。专利人为奔驰公司。1886年1月29日被公认为世界首辆汽车诞生日。从1886年世界上第一辆汽车在德国诞生以来的一百多年里,已有4千多万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据统计,目前全世界每年约有100万人死于交通事故,受伤者达1500多万人,全世界每年因交通事故所致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数千亿美元。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已是全球自然灾害所造成死亡人数的45倍和经济损失的5.8倍。因此有人把交通事故称为当今世界的“第一公害”。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超过3000万辆,还有6000多万辆摩托车,1000多万辆农用车以及800多万辆运输用拖拉机。中国已经步入汽车社会的门槛,但是交通意识和交通道德却还没有建立起来。汽车与行人的矛盾,汽车与道路的矛盾,汽车与环境、资源和能源的矛盾日益突出。中国由于交通事故每年死亡超过10万人,死者大多是年轻人,占全球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五分之一,居世界各国之首。2002年,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数量已突破77.3万宗,死亡10.9万余人,受伤人数56·2万人,直接经济损失33.2亿元。1999年至2001年交通事故的死亡率每年都以11%~13·5%的速度上升。公安部通报了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情况。2005年1月至4月,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55453起,造成31068人死亡、15877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6.5亿元。在有些城市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在死亡谱中排在前列,甚至排在第一、二位。二、交通损伤的特点与对策交通损伤具有以下特点:①损伤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中,交通工具须处于运动状态下。②损伤是由交通运输工具直接、间接或两者联合造成。③交通损伤属钝性机械性损伤。④交通损伤常表现为多发性和复合性,形态复杂、类型多样,损伤严重、死亡率高,死亡多在伤后近期内发生,如在交通死亡中,案发当时死亡者占81.3%,伤后7天内死亡者高达98.3%。⑤部分交通损伤案件的发生与驾驶人员的精神,生理和病理状况有关。随着高技术在交通工具中的应用,纯机械的因素下降,而驾驶人员的生理和病理状况越来越受到重视。⑥交通损伤可被用来作为自杀或他杀的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它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事故如属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或过失伤害他人身体,应按刑法规定作不同处理。除刑法外,国家还制定了各种交通安全法规,规定了驾驶员和行人必须遵守的规则、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1991年9月国务院公布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2001~2003年公安部以行业标准的形式公布实施了《道路交通事故尸体检验》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原则》。2002年制定实施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国家标准。第一节机动车交通事故损伤一、概述二、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原因1.驾驶员的因素主要有:①超速、超载行驶;②违反交通安全操作规程,如逆行抢行、交叉路口不减速、闯红灯、左右转弯和调头不适当、在不具备超车条件的路段强行超车;③酒后驾车;④新手驾车或无证驾车;⑤服用违禁药品后驾车。2.车辆因素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检修,及早排除故障,让车辆“带病”行使;其次是车辆的安全制动系统突发故障。3.道路因素1999年我国有公路135.17万公里,其中事故多发死亡率较高的路段是弯(31.7%)和坡路(25.4%)。其次公路较窄,缺乏中间隔离带,各种车道设计不科学,人车行所引发的事故占很高的比例。此外,道路上设施不完善,标志不明显、照明差也是引发交事故的因素。乘客们,你们好!我代表翻跟头旅行社对大家表示欢迎!现在,我介绍一下我们的车况。大家乘坐的这辆车作为报废车已经有13年的历史了,由于没有“刹车”,停车时必须与其他物体相撞才能停下。这位是我们的司机师傅,他创下了12分的事故记录,平时需喝两瓶白酒才能上车。本车没有速度表,如果您的上牙打下牙,那速度就是40公里;如果玻璃窗飞出去,那速度就是80公里;如果轱辘掉了的话,那速度就是140公里;如果车顶飞出去的话,那我们就是到了旅途的最后一站----天堂。我衷心祝愿各位旅行愉快、身体健康,现在我们开始写遗言。4.行人与骑自行车人违章我国是人口和自行车大国,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差,对遵交通规则的必要性认识不足,任意违反交通法规,随意横穿马路,翻越围栏和隔离带,行走骑行于机动车道上等。此外,行人的年龄,身体状况,饮酒等都对事故发生有影响。5.交通管理三、机动车交通事故损伤形成机制(一)交通事故致伤方式1.碰撞伤2.碾压伤3.刮擦与拖擦伤4.抛掷或摔跌伤5.挤压伤6.砸压伤7.烧伤8.爆炸伤(二)行人的致伤机制行人与车内人员的致伤机制不同,致伤的典型经过为撞击、摔跌、拖擦、或碾压。上述四种方式成的损伤在人体上出现的比例分别是9.2:7.4:3.5:2.5,其中主要方式是撞击和摔跌。轿车和吉普车与成年行人碰撞,车速在30~40km/h时,一般形成连续的典型碰撞三联伤车速与行人死亡率的关系:车速:30~39Km/h死亡率:10%车速:40~45Km/h死亡率:47%车速:49~58Km/h死亡率:73%经济时速:货车40~60Km/h轿车60~90Km/h(三)车内人员的致伤机制车内人员的致伤机制主要是与车内相应部件的碰撞、摔跌、砸压和挤压、车外异物的刺人等。车内人员特殊损伤①挥鞭样损伤;②撞裂创与肢体离断;③分腿式损伤。后排乘员的致伤机制:1.头顶部与车顶碰撞损伤2.前额、面部与前座椅碰撞损伤3.前膝碰撞,除局部擦伤外,可导致传导性股骨颈骨折4.双膝碰撞前座位导致双腿外展性损伤,形成股骨颈骨折,股骨头脱位和会阴部撕裂伤5.上肢腕、肘骨折和脱位6.颈部挥鞭样损伤。四、机动车交通事故损伤特征(一)行人的损伤特征1.撞击伤(impactinjury)直接撞击伤占交通损伤的62%。(1)保险杠损伤(bumperinjury)(2)承重腿损伤(3)机动车车头所致的碰撞伤典型保险杠性胫骨损伤,是指小汽车碰撞人体下肢,在距地面约50cm左右高度,出现胫骨楔状骨折,楔形底边为力的作用点,楔形的尖端指向车辆行驶方向。2.伸展创(extensionwound)3.碾压伤(run-overinjury)因碾压致死者占总死亡的20%,其中碾压头部占47%,腹部碾压占27%,胸部碾压占18%,四肢碾压占79/5,颈部碾压占1%。(1)不刹车碾压(2)刹车碾压4.摔跌伤(tumblinginjury)占道路交通损伤死亡的37%~70%。5.拖擦伤(dragginginjury)6.砸压伤与挤压伤(二)车内人员的损伤特征车内人员的伤亡以副驾驶座位上的乘员最多,其次为驾驶员、后排坐乘员。大客车乘员的损伤以前排多于后排。101%100%100%80%74%1.驾驶员损伤在交通伤亡事故中驾驶员自身伤亡者占总数的6%左右。驾驶员受伤部位:头部损伤占32.9%,面部损伤占28.8%,上下肢损伤占22.6%,胸腹部损伤占10.2%,其它5.5%。(1)挡风玻璃或玻璃框碰撞伤(2)挥鞭样损伤(whiplashinjuries)(3)方向盘损伤(steeringwheelinjury)(4)四肢反射性损伤(5)安全带损伤(seatbeltinjury)驾驶员的成伤机制1.额顶部挡风玻璃框损伤2.颜面部挡风玻璃刺划伤3.方向盘挤压伤4.颈部挥鞭样损伤5.腕、前臂等上肢反射性损伤6.膝部仪表盘损伤7.足踝部脚踏板损伤2.乘员的损伤(1)副驾驶位乘员的损伤副驾驶位乘员的损伤在很多方面与驾驶员的损伤类似,但不形成方向盘挤压伤和脚踏板损伤。损伤主要以头面部多见,其次是四肢,且上肢多于下肢,胸腹部损伤较小。事故突发时,由于前方没有方向盘的阻挡,手又无地方事先抓扶和支撑,故头面部撞击挡风玻璃及其框架的机会比驾驶员多,损伤更重,甚至从破碎的挡风玻璃处抛出车外;手掌猛然杵向前方的仪表盘架,很容易形成肘部鹰嘴骨折和肱骨下段骨折。副驾驶员的成伤机制1.挡风玻璃框造成前额和顶部损伤2.挡风玻璃易造成颜面、前额、颈前部损伤3.工作台或贮物箱造成腕及上肢骨折4.贮物箱下端可造成乘员膝部和胫前损伤5.地板与脚踏位置相对固定,在碰撞的瞬间由于上部身体扭转导致胫腓骨扭转性骨折6.股骨颈的传导性骨折及股骨头脱位7.颈部挥鞭样损伤(2)后排乘员损伤:后排乘员位于车的中部和后部,座位之间,在车祸发生时形成的损伤不同于驾驶员和副驾驶位乘员,后排乘员的损伤以四肢损伤多见,且下肢多于上肢,其次是头面部,再其次是胸颈和躯干部。3.车内人员的其它损伤(1)被抛出车外的损伤(2)异物穿刺创(3)车门挤压伤(4)烧伤五、摩托车交通事故损伤摩托车事故损伤(motorcycleaccidentinjury)指摩托车驾驶员及被撞击行人的损伤。(一)摩托车损伤的致伤机制1.摩托车撞击行人2.摩托车被汽车碰撞3.摩托车撞击在固定物体上或与汽车相撞(二)摩托车损伤的特征1.特异性损伤(1)骑跨伤(2)皮肤车把印迹或后视镜边缘印痕(3)挡风罩切颈伤(4)摩托车乘员伤2.非特异损伤六、酒精、药物滥用与交通事故酒精与药物滥用已成为当今世界一个普遍性问题。我国酒后驾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占全部交通事故的3%~5%,发生死亡事故的占全部死亡事故的9%~12%。在国外交通事故报道中酒精和精神药物导致死亡的占53%左右。美国医学会报道,因车祸致死的驾驶员中,有40%~50%的人血中酒精浓度在0.1%以上。北京市地方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吸酒精含量值与检验》中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或呼气中检出酒精为酒后驾车,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100毫克的为醉酒驾车。低于100毫克的,为酒后驾车。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00毫克,基本上相当于一个人喝了三两左右白酒或三瓶啤酒。酒精对汽车驾驶不安全性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视觉障碍;②平衡失调;③注意力障碍;④心理变化;⑤疲劳;⑥酒精具有扩张血管。药物滥用问题酒后驾车肇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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