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用非呼吸道用吸入式气雾剂CFCs淘汰行业计划项目管理国家环保总局外经办项目三处项目管理主要内容介绍药用非吸入CFCs淘汰行业计划项目管理机构职责ODSIV项目赠款协议行业计划目标及资金分配、流程申请资助条件项目实施管理监督评估项目验收审计药用非吸入气雾剂CFCs淘汰行业计划本行业计划属于ODSIV赠款协议(财政部与世界银行于1997年12月5日签署,后于2005年2月23日修改)中的一个行业计划。本行业计划于2007年3月多边基金执委会51次会议批准,赠予我国600万美元,用于药用非吸入气雾剂CFCs淘汰工作,并采用国家实施方式。计划于2010年6月30日执行完毕。2007年9月11日,国家环保总局外经办与国家药监具注册司达成关于该行业计划执行和管理工作备忘录。2007年10月23日,国家环保总局外经办、国家药监具注册司与通过世行采购方式选定的国内执行机构中检所签署DIA服务合同。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17个部委组成)外交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家药监局(2004年加入)国家环保总局(组长单位)保护臭氧层履约办公室(外经办项目三处)项目管理机构职责——领导小组项目管理机构职责——行业工作组药用非吸入气雾剂CFCs淘汰行业工作组国家环保总局外经办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项目国内执行机构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项目管理机构职责——环保总局外经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作为中国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的组长单位,全面负责全国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行业计划实施,其下设机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外经济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实施机构,其职责为:1.制定有关CFCs淘汰政策法规,规范CFCs淘汰工作;2.按照《中国药用非吸入气雾剂CFCs淘汰行业计划》的总体要求,指导、参与CFCs淘汰工作的实施;3.负责确认《中国药用非吸入气雾剂CFCs淘汰行业计划》国内执行机构;4.按照国际赠款项目的程序,根据《中国药用非吸入气雾剂CFCs淘汰行业计划》,指导CFCs淘汰工作的开展,包括履行国际赠款项目审批、采购等程序;5.按照项目进度向《中国药用非吸入气雾剂CFCs淘汰行业计划》国际执行机构--世界银行申请项目经费、实行ODSIV专用帐户管理、支付项目实施的相应款项,主要负责如下经费管理事项:(1)在满足资金拨付条件后,负责向世行申请药用非吸入气雾剂CFCs淘汰行业赠款到ODSIV专用帐户;(2)根据赠款合同从专用帐户支付赠款到受益企业和技术援助单位;(3)根据世界银行的要求,协助准备有关项目收入与支出报表。项目管理机构职责——药监局注册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药用非吸入气雾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该行业CFCs淘汰工作,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作为实施机构,其职责为:1.按照《中国药用非吸入气雾剂CFCs淘汰行业计划》的总体要求,组织和管理药用非吸入气雾剂行业CFCs淘汰工作,对药用非吸入气雾剂行业的CFCs淘汰工作承担履约责任;2.负责推荐、确认和管理《中国药用非吸入气雾剂CFCs淘汰行业计划》国内执行机构;3.组织制定药用气雾剂CFCs分步淘汰政策和实施计划;4.负责审核实施方案,包括替代技术、设备采购方案等;5.组织对药用气雾剂生产企业CFCs淘汰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负责监督药用气雾剂生产企业CFCs的消耗量,保证药用气雾剂产品临床用量。项目管理机构职责——工作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司、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外经济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内执行机构联合成立药用非吸入气雾剂行业CFCs淘汰工作组,其职责为:1.制定中国药用非吸入气雾剂CFCs淘汰行业计划及实施计划/方案;2.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3.负责选择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和招标选择设备供应商4.负责组织替代技术筛选项目以确定药用非吸入气雾剂行业替代技术;5.负责技术援助项目如政策制定、标准制定和培训研讨会等项目的具体实施;6.负责落实中国药用非吸入气雾剂CFCs淘汰行业计划和实施计划/方案企业水平活动,通过提供技术、经济和政策等支持,确保淘汰目标的实现;7.负责组织调查研究国际淘汰CFCs的有关政策,结合我国具体情况,提出我国该领域淘汰CFCs政策法规修改意见和建议;8.负责组织淘汰活动的宣传工作;9.负责进行项目资金的合理规划,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ODSIV项目赠款协议ODSIV协议是财政部代表中国政府和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世行)之间就淘汰ODS的蒙特利尔协议项目关于资金的托管协议第一版ODSIV协议签订于1997年12月5日,经两次修改,目前版本是2005年2月23日签署并生效的。协议目的是帮助中国政府开发国家淘汰计划,淘汰ODS生产和消费,以及替代品开发和能力建设。ODSIV项目框架蒙特利尔多边基金中国政府(由财政部代表,SEPA组长单位的17个部委)世行WB编制各个行业计划,消减ODS产量及用量报告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的安全性OTF资金管理各个行业计划(设立在FECO的行业工作组负责管理)国内执行机构报告资金、咨询服务、监督项目受益企业采购代理总承包商(重组项目)协助FECO管理执行机构服务费监督服务报告设备供货商管理资金申报项目消减ODS产量或用量等合同规定内容设备采购代理服务代理费签订采购合同申请支付合同款处理商务纠纷监督/配合设计/工程/服务设备协助试车监管采购活动管理,支付合同款项目赠款协议——项目实施1中国政府将根据环境、财务和管理实践,开发出项目并提供项目需要的赠款、设备、服务和其他需要的资源。除非中国政府和世行另外同意,中国政府将根据项目执行程序(Schedule3)来开发项目。除非中国政府和世行另外同意,咨询专家(机构)的采购,货物、工程采购,办公楼的咨询服务、采购或租赁,或雇佣办公楼开发商,或使用OTF赠款支持的其他所有活动,应尊照世行的采购指南。中国政府将根据世行接受的指南,准备并提交世行一个使项目持续进展的计划;给世行一个适当的时间审阅该计划。中国政府各有关部门应根据ODSIV协议和项目执行手册分别履行职责。中国政府将通过SEPA,保持适当的政策和程序,使用世行接受的指标监督和评估在执行项目。项目赠款协议——项目实施2中国政府应雇佣一个或多个国内执行机构,其工作大纲(TOR)应是世行满意的。国内执行机构协助SEPA进行项目开发。中国政府将根据项目执行手册执行项目。SEPA将在每个年度计划向世行递交世行满意格式的报告,报告本年监督和评估活动,包括:4个季度进展报告:除ODS消费行业在达到执行目标后可以只提交第2和第4季度报告外,在每个季度后45天内提交本季度取得的进展;年度审计报告:由独立的审计机构(其TOR应使世行认可的)在下一个年度7月1日前出具的年度计划绩效审计报告。行业计划目标及资金分配行业计划目标是中国政府承诺在2010年6月30日前,实现药用非吸入气雾剂CFCs(CFC-11、CFC-12)全行业淘汰。450万用于药用非吸入气雾剂企业生产线的转换:1.替代技术筛选、生产线改造验证、注册非CFC文号成功或注销CFC文号(企业负责下岗工人安置)2.主动注销文号活动150万美元用于行业技术援助活动,包括替代品标准起草、注册审评政策研究、未获资助企业政策研究、培训和宣传等。资金流程ODS淘汰合同和TA合同将由四方签署:受益单位、DIA、国家药监局、国家环保总局外经办资金审核业务流程:受益企业/技术援助单位Æ国内执行机构Æ药监局Æ外经办赠款资金拨付流程:国际-国内专用帐户:多边基金司库Æ世界银行Æ项目专用帐户(外经办)国内专用帐户-受益企业:项目专用帐户(外经办)Æ受益企业/技术援助单位/DIA管理费世界银行Æ项目专用帐户(外经办)第一笔资金:100%TA活动资金(150万美元)+100%DIA管理费(9万美元)支付条件1:DIA合同签署、实施计划完成第二笔资金:60%企业活动资金(270万美元)+60%SEPA管理费(4.5万美元)支付条件2:80%企业淘汰合同签署、满意的进展报告提交世行世界银行Æ项目专用帐户(外经办)第三笔资金:30%企业活动资金(135万美元)+30%SEPA管理费(2.7万美元)支付条件3:100%企业淘汰合同签署、60%的文号注册申请和注销文号申请提交给药监局、满意的进展报告提交世行第四笔资金:10%企业活动资金(45万美元)+10%SEPA管理费(1.8万美元)支付条件4:全行业储备CFC禁令发布、全行业CFCs消费量为0、满意的进展报告提交世行、项目完成报告提交工作组、满意的审计署提交的项目绩效审计报告国内专用帐户-受益企业:TA活动承担单位:根据咨询服务合同付款受益企业:根据筛选和注册合同、改造合同付款DIA/SEPA管理费(各1.5%):根据合同、赠款协议付款工作组组织的活动——培训、考察、会议:回补、直接支付方式技术专家费(和技术评估):根据世行同意的工作大纲、合同、实际工作量付款申请资助条件生产线建线时间在1995年7月25日前1.基线消费量:2003-2006年三年平均CFC消费量2.有CFCs基线消费量:可获得筛选、注册、设备改造、生产验证、人员培训、增加运行费3.无CFCs基线消费量:可获得筛选、注册或文号注销补偿费用4.企业主动申请注销文号可获补偿资助生产线建线时间在1995年7月25日后,政策淘汰项目实施管理采购管理:咨询者采购程序、货物工程采购程序项目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8号,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财务管理:1.《财政部国际司管理的赠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及《财政部国际司管理的赠款项目会计核算办法》财际函[2001]195号)2.《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会计核算方法》(财际字[2000]13号)3.《财政部国际司关于对国外赠款项目下形成的资产加强管理的通知》(财国际[2004]57号)采购管理——咨询者采购程序-1咨询者采购应根据“世行借款人选择和雇佣咨询者指南”(theConsultantGuidelines)(世行出版于1997年1月)基于质量和费用的选择其他采购程序1.固定预算的选择2.昀低费用的选择(20万美元以下)3.基于咨询者资质的选择(10万美元以下)4.单一来源的选择少于10万美元、要报世行前审5.单个专家6.基于质量的选择采购管理——咨询者采购程序-2所有的咨询服务在选择前应根据世行批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指南进行。前审:符合下列条件的按照采购指南的相关规定前审:a.每个咨询机构的合同估计费用达20万美元或以上;b.每个咨询机构的合同估计费用达10万美元或以上,少于20万美元的;c.每个单个咨询专家的合同估计费用达5万美元或以上的,专家的质量要求、经验要求、TOR和雇佣条款需提交世行前审、批准。合同只有在世行批准后才能授予。后审:采购指南中规定的、除上述(前审)范围之外的咨询采购合同。采购管理——货物和工程采购程序货物、工程采购,办公楼的租借或建设应根据“GuidelineforProcurementunderIBRDLoansandIDACredit”(世行出版于1995年1月,昀后一次修改于1999年1月)国际竞争性招标(InternationalCompetitiveBidding,ICB,世行推荐)(指南第II部分和附件1第5段)其他采购程序,应按照指南的相关规定执行:1.国内竞争性招标(NationalCompetitiveBidding,NCB)货物或工程单个合同估计价格200万美元以下(指南的3.3和3.4)。2.国际或国内询价采购(InternationalorNationalShopping)货物单个合同估价少于50万美元以下(指南的3.5和3.6)采购管理——货物和工程采购程序-世行的审核采购计划:发标以前,项目的采购计划应提交世行根据采购指南相关规定审核并批准。所有货物和工程的采购应按照世行批准的采购计划执行。前审:不属于上述情况(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