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研究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建设单位包头稀土研究院法人代表张忠联系人张光睿通讯地址包头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36号联系电话18947218070传真邮政编码014010建设地点包头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包头稀土研究院内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占地面积(m2)630绿化面积(m2)总投资(万元)8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33.2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415%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8年6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由来包头稀土研究院成立于1963年,是以稀土资源的综合利用为宗旨,以稀土冶金、环境保护、新型稀土功能材料、稀土在传统产业中的应用为研究重点的全国最大的稀土科技开发机构,是国家242个改制院所之一,建院五十多年来,共承担国家科技攻关、“863”、技术研究开发专项、社会公益、新产品、自然基金、民口配套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省部级以及为企业服务的各类科研课题1800多项,取得研究成果700多项,取得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成果及国家专利300多项,其中重大科研成果200多项,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的成果100多项,获国家授权专利68项。在稀土选矿、稀土冶金、稀土功能材料和结构材料及原器件、检测仪器开发等研究领域取得一批成果,大部分已在生产中应用,为资源综合提取和利用特别是中国稀土工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科技开发研究领域,和国内许多研究院所(包括中科院所属研究院所)、大学、企业以及美、意、日、韩、波兰、瑞典、瑞士、蒙古等国甚至台湾的研究单位、公司进行卓有成效的合作或交流;所生产的稀土产品畅销国内外,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目前,全院已发展成为母子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实现了投资主体、产权结构和2经营方式多元化的格局,相继成立了10多个分子公司。依托本院组建了两个国家级研究中心“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北方稀土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一个国家级检测中心“国家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个科技部合作基地“稀土功能材料国际合作基地”和“内蒙古中蒙技术转移中心”;四个省级中心即“内蒙古希苑稀土功能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稀土高温冶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型稀土应用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内蒙古稀土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一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稀土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1个与中科院化学所的联合实验室“稀土化学与材料联合实验室”。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研究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由国家科技部于2015年9月30日正式批准成立。实验室的建设依托包头稀土研究院,重点研究稀土资源的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实验室建设地点位于包头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包头稀土研究院内,实验室所需的各项公用基础设施均由稀土研究院提供保障。组建的国家实验室研究方向包括稀土资源地采选新技术研究、稀土磁制冷材料研究、稀土等有价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研究和稀土资源高效提取清洁冶炼研究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包头稀土研究院委托包头市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该工程的性质、特点以及该区域环境功能特征,通过实地调查、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必要的监测,并依有关数据和在同类工程分析、模拟的基础上,按照环评导则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编制依据2.1.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3(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修订);(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6年6月25日起施行。2.2导则与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2.3项目有关资料及支持性文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包头稀土研究院建设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研究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备案的批复》包开经审字[2017]14号;(3)《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研究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4)《科技部关于批准建设第三批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国科发基[2015]329号。(5)其它有关技术资料;3、工程概况3.1项目名称、性质、地点项目名称: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研究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4建设性质:新建项目投资:实验室建设总投资为8000万元,分别由内蒙古自治区提供2000万元,包头市科技局提供1000万元,北方稀土出资5000万元。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位于包头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36号包头稀土研究院内。建设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建设条件:包头稀土研究院院内现主要布置有科研综合大楼、稀土信息服务中心、蒙稀磁业公司、瑞科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钐钴永磁材料器件中试线、稀土镁合金中试线、高纯稀土金属中试线和烧结钕铁硼磁环中试线等。包头稀土研究院搬迁项目于2004年5月24由包头市环境保护局以[HP2004-044B]做出批复,该搬迁项目工程内容包括稀土研究院后勤服务公司机加车间和蒙稀磁业公司及公辅设施。2005年11月29日包头市环境保护局予以验收。包头稀土研究院内瑞科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主体搬迁项目于2004年5由包头市环境保护局以[HP2004-045B]做出批复,该搬迁项目主要工程内容有科研综合大楼,稀土信息服务中心、稀土超磁致伸缩材料生产车间、院内道路、围墙、绿化、硬化、废气集气系统、设备冷却水循环系统及实验室废水处理系统。2007年8月包头市环境保护局予以验收。包头稀土研究院内新建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于2008年11月由包头市环境保护局以包环表[2008]143号作出审批,工程内容包括精系列稀土氧化物试验平台、高品质稀土金属集成技术试验平台、特种用途高性能钕铁硼试验平台、多种规格稀土电热材料试验平台、特殊尺寸稀土磁致伸缩材料试验平台,并于2017年8月由包头市环境监测站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监测结果均满足相应标准。包头稀土研究院内蒙稀公司原有衫钴生产线扩能建设项目于2009年在原有车间内新增生产设备,扩能后达到年产10万件生产规模,并于同年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批复(内环审[2009]144号),于2010年5月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内环站字[2010]第001号)。包头稀土研究院内技改项目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稀土材料中试实验基地建设项目由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内环审字[2012]206号作出批复,工程内容为将稀土研究院内蒙稀公司扩能后的钐钴生产线改造为钐钴永磁材料器件中试线、稀土镁合金中试线、高纯稀土金属中试线和烧结钕铁硼磁环中试线。2017年8月由包头市环境监测站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监测结5果均满足相应标准。根据包头稀土研究院现有项目环评手续履行情况,本项目建设条件充分,各公辅工程依托可行。3.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研究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在牵头单位包头稀土研究院现有构筑物基础上,新增实验设备组建拥有稀土资源的采选新技术与稀土等有价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研究、稀土资源高效清洁冶炼研究、稀土磁制冷材料研究等方向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稀土资源的采选新技术与稀土等有价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研究实验室建设于包头稀土研究院院内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利用其中4间实验室构筑物,负责稀土资源地采选新技术研究,探索研究白云鄂博稀土矿的特征及赋存状态,研究稀土资源保护措施及方案等,为本次新建项目,年实验处理白云鄂博稀土矿1吨,年实验生产50%稀土精矿60kg,副产品精铁矿220kg。稀土资源高效清洁冶炼研究主要为稀土湿法冶金实验,利用稀土研究院综合实验楼内现有8个房间,年处理50%精矿20kg,实验生产氯化稀土溶液53.56kg(32L)。稀土磁制冷材料及磁制冷机实验室利用稀土研究院综合实验楼内6间实验室,年实验组装2台磁制冷机。具体建设内容详见表1。表1工程组成一览表类别工程名称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稀土资源地采选新技术、稀土等有价资源综合回收利用实验室本实验室属于包头稀土研究院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利用现有建筑改造,包括浮选实验室1间(50m2)、磁重选实验室(50m2)、连选实验室(60m2)。于包头稀土研究院院内设置独立破碎间,面积40m2,内布置颚式破碎机、筛分机和对辊粉碎机。负责稀土资源地采选新技术研究,探索研究白云鄂博稀土矿的特征及赋存状态,研究稀土资源保护措施及方案等,同时进行稀土固体废弃物高效回收利用技术研究;依托一层构筑物,其余新建磁制冷材料及磁制冷机研究实验室本实验室位于包头稀土研究院科研综合大楼三层,分别将科研综合大楼308(磁制冷材料实验室)、310(磁制冷材料实验室)、311(磁制冷机设计室)、312(磁制冷材料测量室)、313(磁制冷恒温实验)、315(永磁磁场设计实验室)室用于本项目建设,总面积180m2,引进科研设备。研究磁制冷机的性能包括热交换依托现有构筑物,其余新6方式、制冷功率、制冷温差、磁工质对制冷参数的影响等,设计研制不同类型永磁室温磁制冷机。建稀土资源高效清洁冶炼研究实验室主要内容为稀土湿法冶金实验,利用包头稀土研究院科研综合大楼105特殊化合物实验室,111粉体研磨实验室,203酸法冶炼实验室,205高纯制备实验室,206特殊化合物实验室,209有机稀土合成室,211碱法冶炼实验室,213萃取实验室,215焙烧实验室,218矿物分解实验室,219纳米粉体实验室,以白云鄂博50%混合稀土精矿为原料,将化选除杂、低温焙烧、旋流分离等技术引入浓硫酸焙烧分解工艺中,将导致酸法工业“三废”的主要因素在前段治理,降低后端处理难度。依托现有构筑物,其余新建辅助工程办公区稀土资源地采选新技术、稀土等有价资源综合回收利用实验室办公区依托稀土研究院资源与环境研究所二层现有办公室。磁制冷材料及磁制冷机研究实验室和稀土资源高效清洁冶炼研究实验室办公室依托现有科研综合大楼办公室。依托现有原材料库磁制冷材料及磁制冷机实验室内布置专用原料橱。稀土资源地采选新技术、稀土等有价资源综合回收利用实验室于资环所104房间连选实验室内设置专用矿物储藏柜,于资环所104房间连选实验室内布置专用药品储藏柜。稀土资源高效清洁冶炼研究实验室所用原料均密封储存于实验室各房间内的药品橱内,药品均密封包装,药品橱封闭。新建产品库磁制冷材料及磁制冷机实验室于磁制冷机设计室放置产品,稀土资源地采选新技术、稀土等有价资源综合回收利用实验室于浮选实验室、磁选实验室分别设置精矿储柜和尾矿储柜。稀土资源高效清洁冶炼研究实验室最终产生的氯化稀土溶液储存于密封大烧瓶中。新建公用工程供水依托稀土研究院现有水源,稀土高新区城市自来水管网依托排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统一纳入包头稀土研究院排污管网,经包头稀土研究院总排口排入新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