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采10万吨石膏矿项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清单序号评审意见修改说明1补充完善项目来由及背景,明确新建和依托内容,补充采区范围图P4、P122核实保护目标分布P223完善总平面布置图附图2、附图54核实排水路线并附图,明确水环境监测点位与本项目排水的位置关系附图4、P195井下矿石增湿措施P346核实水平衡、核实矿井涌水水质及特征污染物(SS)、补充矿井涌水井下和地面处理措施,附流程图P287补充完善工业广场粉尘、噪声厂界达标分析和对保护目标的影响分析P32、P33、P348根据已有相关方案(开采方案、地质环境保护方案),核实生态保护措施P40、P419核实与《石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石门县产业负面清单、石门县生态红线的相符性分析P6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采10万吨石膏矿项目建设单位:湖南石门华天矿业有限公司双狮石膏矿编制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道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4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采10万吨石膏矿项目建设单位湖南石门华天矿业有限公司双狮石膏矿法人代表蒋辉联系人郑智辉通讯地址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夹山镇浮坪村浮坪二组联系电话13575184491传真/邮政编码415305建设地点湖南石门华天矿业有限公司双狮石膏矿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改扩建行业类别及代码石灰石、石膏开采B1011占地面积(平方米)1126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606.8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06.8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7.6%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8年4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1项目由来石门华天矿业有限公司双狮石膏矿位于湖南省石门县夹山镇浮坪村,其行政区划隶属石门县夹山镇管辖,其地理坐标范围为:东经111°29′39″~111°29′51″,北纬29°28′58″~29°29′17″。矿区西面由北至南依次是巨鑫石膏矿、三板石膏矿、宏业石膏矿。2008年8月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采矿许可证,证号C4300000820377,有效期为2008年68至2009年8月。2013年8月在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换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4300002009127120053100,有效期自2013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16日。由于销售问题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未能办理下来,矿山自2012年11月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没有进行过采矿活动,矿区范围内备案的资源储量无动用计划。于2016年7月12日通过了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对双狮石膏矿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请示,以此为依据办理了双狮石膏矿采矿延续登记手续。2016年11月4日在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换发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2016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4日。由于规模扩大、设备更换,石门华天矿业有限公司双狮石膏矿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扩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湖5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5号)的相关规定,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湖南石门华天矿业有限公司双狮石膏矿委托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年采10万吨石膏矿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结合该项目的污染特征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编写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1.2项目概况1.2.1建设地点及场地现状石门华天矿业有限公司双狮石膏矿位于湖南省石门县夹山镇浮坪村浮坪二组,其行政区划隶属石门县夹山镇管辖,其地理坐标范围为:东经111°29′39″~111°29′51″,北纬29°28′58″~29°29′17″。矿区有J20县道通歇驾山、石门,并与省道S303、S304、S305连通,石长铁路从矿区东部附近通过,交通运输方便。项目周边主要为林地,有少数居民,厂区北面紧邻一条乡村公路。矿区西面由北至南依次是巨鑫石膏矿、三板石膏矿、宏业石膏矿。1.2.2矿山历史开采情况及开采方案(1)矿山历史开采情况石门华天矿业有限公司双狮石膏矿曾在2008年8月至2012年11月进行过开采活动,从2012年11月开始停产至今。(2)开采方案方案设计采用地下开采方式、斜井开拓系统,采用房柱采矿法采矿,设计采矿回采率40%。1.2.3项目组成及规模项目设有1个生产区,生产区位于矿区中部位置。项目总投资760.8万元,生产区范围内设有1个主井(斜井)。生产区建设内容主要由井下开拓系统、提升系统、运输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等主体工程及生活办公设施等公用设施组成。表1-1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工程类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建设规模6型主体工程井下开拓系统采用斜井开拓,井口标高+102.42m,井口中心坐标为X=3263129.212,Y=548142.724井筒倾角30°,井长270m提升系统采用1台1.6×1.6JTP型号绞车提升运输系统井下采用2台20临工铲车,井上使用1台1.6×1.6JTP型号绞车和一套人车系统进行运输通风系统通过风井通风,井口标高+102.90m,井口中心坐标为X=3263232.745,Y=548094.204,井筒倾角30°,井长260m(安全出口)排水系统矿井涌水经井下沉淀池沉淀后采用3台水泵抽至地面,涌水须先回用于矿石堆场、装卸、道路抑尘,未利用部分经水槽外排至西南面水塘储运工程产品堆场为泥土地面,无堆棚,占地面积500m2,位于厂区西南侧。矿山运输方式为轻轨矿车运输,斜井上(下)矿山采用卷扬机提升,用4辆20t卡车将石膏矿外运出售配套工程办公区位于井口西北方,1F,建筑面积200㎡生活区位于井口北方,1F,建筑面积1000㎡公用工程供水系统项目生产用水取自矿井涌水;生活用水为自来水供电110kv变压器,年用电30万kw·h环保工程废水处理矿井涌水经井下沉淀池沉淀后采用3台水泵抽至地面,涌水须先回用于矿石堆场、装卸、道路抑尘,未利用部分经水槽外排至西南面水塘废气处理食堂安装抽油烟机爆破和凿岩洒水抑尘,运输道路等每日定时洒水抑尘、路面硬化矿石堆场洒水抑尘矿石装卸洒水抑尘堆场入棚噪声防治合理控制爆破时间,设置警示、提示标志;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隔声、减振;加强设备保养维护;运输车辆经村民区限速限载、禁鸣等固废处置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石回填采空区沉淀池泥沙干化后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后集中处置废机油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石回填采空区7生态保护加强水土流失防治风险防范沉淀池防腐防渗1.2.4采矿范围、资源储量、服务年限(1)采矿范围2016年11月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上确立了采矿范围,矿山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准采标高+103~-100m,面积0.1126km2,其拐点坐标详见表1-2。表1-2项目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拐点标号XY准采标高(m)13263469.7437548084.80+103~-10023263284.7437548117.8133263107.7337548178.8143262945.7337548178.8153262890.7337548016.8063263378.7437547857.80(2)资源储量根据“湖南省石门县歇架山矿区双狮石膏矿矿山储量年报:全矿保有石膏矿资源储量(122b)43.1万吨、(122)17.2万吨、(333)58.1万吨,合计资源储量为101.2万吨。(3)矿山服务年限矿山生产能力为10万t/a,综合回采率40%。允许开采期限从2016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4日。1.2.5开采规模、产品方案及流向开采规模:年开采石膏矿10万t/a(455t/d)。产品方案:本项目产品为石膏矿石。矿石流向:矿石开采后,生产的石膏矿提升系统运出地面后再运走。1.2.6平面布置项目设有1个生产区,生产区位于矿区中部位置。主井(斜井)位于生产区中部,主要负责矿石运输、材料下放、人员进出和矿井通风;风井布置在矿区东部;产品堆放区位于生产区南部;办公区位于生产区中部斜井西面;生活区位于生产区北面;生产区东面设有配电室和绞车房;入厂道路位于生产区西北方。1.2.7生产设备8表1-3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单位备注1凿岩机2.2kw2台井下2水泵55kw1台井下3水泵17kw2台井下4铲车30临工1台井上5铲车20临工2台井下6人车系统10-12人1套7绞车1.6×1.6JTP1台8拖拉机4台井下9变压器110kv1台1.3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1-4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序号名称消耗量备注1炸药40t/a/2雷管3万发/a6000发3柴油30t/a项目内不设柴油储罐、柴油桶。由外部加油站的油车直接提供4电30万kw·h/5水3000t/a生产用水为矿井用水,生活用水为自来水1.4公用工程(1)矿区供电由市政电网接入,通过一台110kv变压器加压供电,设配电室,年用电量约30万kw·h。井下设备的电压为380V,井下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照明电压改为36V,其余井下照明电压为127V(不得大于220V)。(2)矿区给排水生产用水主要包括爆破和凿岩抑尘用水、矿石堆场及装卸抑尘用水、道路抑尘用水。矿井地下涌水量为50m3/d,经地下沉淀池沉淀后一部分用作井下洒水抑尘,多余涌水用水泵抽至地面,部分回用于生产,未利用部分经水槽引至西南面水塘。生活用水为自来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1.5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9本项目劳动定员14人,均在厂内就餐,其中在住宿的有9人,年工作时间为220天,工作实行白班8小时制。1.6编制依据1.6.1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1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7月2日修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发布施行;(13)《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5年5月7日施行;(1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1996年10月;(1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2013年5月1日起施行;(1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1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