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评估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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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关键词,论文来源《幼儿教育》,论文单位杭州,点击次数97,论文页数页1996年1996月论文网年,日本政府批准设立收0~3岁儿童的日托中心,并要求每一个日托中心的入托人数不超过30名。从此,日本学前教育机构又多了一种形式。日本是个重视法律的国家,为保证日托中心的健康发展,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法令。1969年颁布日托中心的特别措施;1977年修订了日托中心设置基准,同年就日托中心的特别措施制定了实施细则;1989年修订了这一实施细则;1994年实施天使计划。这一切使日托中心逐步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目前来看,日本的日托中心有着与其他幼教机构不同的功能与作用。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日托中心使家长能安心工作。近年来,日本的女性就业人数越来越多,抚养孩子与就业的矛盾已逐渐显露。为解决这一矛盾,日托中心扩大日托服务,延长日托时间让更多的3岁以下儿童能入园。日托中心还采取措施方便家长将孩子临时送托,为家长提供幼儿教育咨询与指导。2.日托中心着眼于社区,帮助整个社区内所有的年轻父母。日托中心提供必要的信息与咨询,邀请家长参与各种活动,促进社区内幼教设施的发展,以此促进社区学前教育的发展。这是日本发达的社区教育在幼教方面的一种表现。3.日托中心提供良好的教养条件,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日托中心的一个原则就是为孩子提供安全的环境,使他们能克服分离焦虑、保持情绪稳定,积极主动而不是消极被动地参加各种活动,在健康的物质和心理环境中成长。在日本,人们非常关心日托中心的教养质量,但对高质量日托中心的标准又各持己见。尽管如此,其中有一个标准是大家比较认同的,这个标准就是儿童与保育员之间依恋关系的形成。按这一标准,日托中心可分为三类:1.持续关系型。其特点是同一名保育员长期负责看护同一名儿童。在这一类型的日托中心里,有时一名保育员整天抱着一名婴儿而不交给其他保育员。有时因为儿童不断入园,日托中心不得不作些相应的调整。这一类型的日托中心较受重视,目前日本235所日托中心中约有88所采取这一类型,约占37.4%。研究发现,这类日托中心的保育员更热爱工作,更乐于照顾孩子,能更好地理解与爱护孩子。这类日托中心虽以一对一的关系为主,但保育员仍十分重视集体活动,积极开展多种集体活动以实现保教目标。2.轮换关系型。即一组保育员看护同一些儿童。这一类型的日托中心有26所,占11.1%。3.关系不定型。即保育员与儿童之间的关系不稳定,一名保育员可能照顾许多孩子,而一名儿童也受到许多保育员的看护。在这种类型的日托中心里儿童与保育员之间较难形成稳定的依恋关系。这种传统的日托中心有121所,占51.5%。这类日托中心的数量有逐渐减少的趋势。为了更好地评估日托中心的质量,日本静冈大学教授金田利于提出了一个综合质量评估体系。这一体系以儿童与保育员之间的依恋关系为中心,共分为六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社会文化制度评估。主要指构成日托中心的社会文化基础,包括儿童观等观念因素,具有间接性。第二阶段是日托中心的外部体制评估。主要指直接影响日托中心发展的因素,包括公民对学前教育与日托中心的认识,日托中心的实际需要,家庭与社区中的育儿设施,日托中心的机构体系、经费来源以及保育员的培训等。第三和第四阶段均是对日托机构体系本身的评估。其中第三阶段的评估指标有:保育员所受的教育程度、工作条件,保育员之间的人际关系,政府的管理,教师的整体素质等。第四阶段的评估指标包括:小组与单独保育,良好的物质条件,保教的结合程度,各类活动的开展以及对儿童的了解与迅速反馈的能力等。第五阶段则从课程、环境布置、教养目标、游戏、安全、卫生、营养与自我评价等方面进行评估。第六阶段则围绕日托开展的关键因素——保育员而进行。理想的保育员应具有果断、敏感、镇定、热情、反应敏捷等品质,并有个性,工作中具有坚持不懈的精神,能随时关注孩子,与他们形成良好的依恋关系。另外,保育员对六个阶段的认识也是评估的一个重要方面。应该说,日托中心在日本发展时间不长,还存在许多问题。但作为一种新的教育形式,它已逐渐受到人们的欢迎。(作者对日本静冈大学教授金田利子为本文提供材料表示感谢)文关键词,论文来源《幼儿教育》,论文单位杭州,点击次数97,论文页数页1996年1996月论文网年,日本政府批准设立收0~3岁儿童的日托中心,并要求每一个日托中心的入托人数不超过30名。从此,日本学前教育机构又多了一种形式。日本是个重视法律的国家,为保证日托中心的健康发展,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法令。1969年颁布日托中心的特别措施;1977年修订了日托中心设置基准,同年就日托中心的特别措施制定了实施细则;1989年修订了这一实施细则;1994年实施天使计划。这一切使日托中心逐步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目前来看,日本的日托中心有着与其他幼教机构不同的功能与作用。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日托中心使家长能安心工作。近年来,日本的女性就业人数越来越多,抚养孩子与就业的矛盾已逐渐显露。为解决这一矛盾,日托中心扩大日托服务,延长日托时间让更多的3岁以下儿童能入园。日托中心还采取措施方便家长将孩子临时送托,为家长提供幼儿教育咨询与指导。2.日托中心着眼于社区,帮助整个社区内所有的年轻父母。日托中心提供必要的信息与咨询,邀请家长参与各种活动,促进社区内幼教设施的发展,以此促进社区学前教育的发展。这是日本发达的社区教育在幼教方面的一种表现。3.日托中心提供良好的教养条件,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日托中心的一个原则就是为孩子提供安全的环境,使他们能克服分离焦虑、保持情绪稳定,积极主动而不是消极被动地参加各种活动,在健康的物质和心理环境中成长。在日本,人们非常关心日托中心的教养质量,但对高质量日托中心的标准又各持己见。尽管如此,其中有一个标准是大家比较认同的,这个标准就是儿童与保育员之间依恋关系的形成。按这一标准,日托中心可分为三类:1.持续关系型。其特点是同一名保育员长期负责看护同一名儿童。在这一类型的日托中心里,有时一名保育员整天抱着一名婴儿而不交给其他保育员。有时因为儿童不断入园,日托中心不得不作些相应的调整。这一类型的日托中心较受重视,目前日本235所日托中心中约有88所采取这一类型,约占37.4%。研究发现,这类日托中心的保育员更热爱工作,更乐于照顾孩子,能更好地理解与爱护孩子。这类日托中心虽以一对一的关系为主,但保育员仍十分重视集体活动,积极开展多种集体活动以实现保教目标。2.轮换关系型。即一组保育员看护同一些儿童。这一类型的日托中心有26所,占11.1%。3.关系不定型。即保育员与儿童之间的关系不稳定,一名保育员可能照顾许多孩子,而一名儿童也受到许多保育员的看护。在这种类型的日托中心里儿童与保育员之间较难形成稳定的依恋关系。这种传统的日托中心有121所,占51.5%。这类日托中心的数量有逐渐减少的趋势。为了更好地评估日托中心的质量,日本静冈大学教授金田利于提出了一个综合质量评估体系。这一体系以儿童与保育员之间的依恋关系为中心,共分为六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社会文化制度评估。主要指构成日托中心的社会文化基础,包括儿童观等观念因素,具有间接性。第二阶段是日托中心的外部体制评估。主要指直接影响日托中心发展的因素,包括公民对学前教育与日托中心的认识,日托中心的实际需要,家庭与社区中的育儿设施,日托中心的机构体系、经费来源以及保育员的培训等。第三和第四阶段均是对日托机构体系本身的评估。其中第三阶段的评估指标有:保育员所受的教育程度、工作条件,保育员之间的人际关系,政府的管理,教师的整体素质等。第四阶段的评估指标包括:小组与单独保育,良好的物质条件,保教的结合程度,各类活动的开展以及对儿童的了解与迅速反馈的能力等。第五阶段则从课程、环境布置、教养目标、游戏、安全、卫生、营养与自我评价等方面进行评估。第六阶段则围绕日托开展的关键因素——保育员而进行。理想的保育员应具有果断、敏感、镇定、热情、反应敏捷等品质,并有个性,工作中具有坚持不懈的精神,能随时关注孩子,与他们形成良好的依恋关系。另外,保育员对六个阶段的认识也是评估的一个重要方面。应该说,日托中心在日本发展时间不长,还存在许多问题。但作为一种新的教育形式,它已逐渐受到人们的欢迎。(作者对日本静冈大学教授金田利子为本文提供材料表示感谢)日本老年人护理服务各种形式日本老年人护理服务各种形式日本的老龄化程度位居世界前列。近年来,日本在老龄化不断增加的同时,还伴随着出生率的降低,出现了“少子化”现象,这一现状促进了其老年护理服务体系的发展和完善。日本的养老护理服务总的可以归纳成在宅服务和设施服务(即在养老机构接受全方位的服务,并在那里安享晚年)。据中国敬老院网了解,日本政府更为鼓励以家庭养老为主的所谓在宅服务,并为之提供了非常全面的服务,如家庭护理员上门对卧床老人进行包括身体护理、家务以及生活咨询服务;定期早晚用车接送老人到设在养老院里的或单独设立的日托护理中心,对他们进行包括入浴、用餐、日常生活训练、生活指导等各种服务;把老人暂时送到养老院等机构接受短期的护理服务。日本的老年病医院和养老机构内设有多种服务项目,老人可选择的范围很广。使用功能上突出多元化、标准化,老人一旦住进来即可无所顾虑,根据专业评估和本人意愿选择适合自己的服务类型,享受全方位的护理。一、窗口型服务窗口型服务是指养老机构人员深入社区和家庭的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家庭医疗、家访护理、家政服务等服务项目。1.1家庭访问护理员即家政服务,通过养老设施派专业护理服务人员到老人家,对卧床不起、机体功能减退以及痴呆老人进行生活照顾,1h为1个计时单位。根据老人及家属的要求,制定护理计划,提供白、夜间服务。主要内容为照顾老人的饮食起居,包括身体的清洁、洗发、烹调、洗涤、购物、康复锻炼、生活护理方面的宣教等。2.2家庭访问医疗护理即家庭病房,养老设施派专业医务人员到老人家,对老人进行诊疗护理。服务对象是经医生诊为老年慢性病稳定期的老年病人,为其提供治疗、护理、康复服务,并定期与医院联系会诊等事宜。二、设施型服务入住养老机构或按计划前往养老机构享受养老服务的方式。主要有以下9种服务种类。2.1老人公寓因家庭环境、身体状况、住宅等原因不能在家庭生活的老年人可入住老人公寓,享受家庭化的养老服务。这里的老人生活基本能自理,个人可选择单人房间,夫妇或亲属关系的老年人可选择双人房间。入住时需与养老机构签定法律契约,交纳一定入住金方可利用。老年公寓是老人自己的“家”,工作人员要充分尊重老人权利,需征得同意后方可入内。医生和护理人员根据老人身体状况制定健康管理方案,提供生活支援、康复训练、医院就诊及健康咨询等服务,并定期为老人组织社会公益活动和娱乐活动。考虑到老人饮食习惯不同,可在上述服务基础上根据个人情况灵活选择A型和B型,A型:含营养配餐;B型:饮食自理。2.2老年康复保健老年病医院和养老机构内设有康复保健区,重点突出康复特色,除常规医疗、护理、养护服务外,提供预防性、治疗性和恢复性康复。对因疾病导致的身体活动受限的老人进行治疗、护理和康复训练,通过有计划的康复训练,防止身体机能退化而进入卧床状态,预防老年性痴呆的发生和恶化。设有物理疗法(PT)、作业疗法(OT)、言语功能训练(ST)、ADL功能训练及康复心理咨询等。有的老年康复保健中心开设门诊,为需康复治疗的各类人群提供服务。2.3老年病病房一般养老机构内都设有老年病病房,经医生诊断、同意后,可在老年病病房接受诊疗和护理。病房配有全科医生和护士,为患慢性疾病或病程稳定期的老人进行治疗和护理。2.4老人特别养护身体或精神上有显著障碍以至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者,可入住特别养护区,得到长期和全面生活照顾。设有抢救室、观察室、静养室。这里的医生和护理人员根据老人具体情况制定护理计划,安排饮食起居,提供身体的清洁、洗发、烹调、洗涤、购物等服务,进行康复锻炼、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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