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常见问题解答1、单位不缴纳保险怎么办?单位不缴纳保险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还可以要求单位退还押金。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2、单位要求交押金?用人单位无权以任何借口扣取劳动者押金。您可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3、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不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4、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证明有劳动关系?需要证明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可以使用工资条、打卡记录、工作记录、同事证言等都可以。5、工伤单位怎么赔偿?属于工伤,应该申请工伤认定,单位负责出医疗费用,工伤期间工资福利正常发放。伤残要经过鉴定才能确认,按照伤残等级要求单位赔偿,单位不赔偿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工伤补偿的费用,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伤残等级有不同的赔偿数额。同时可以申请司法鉴定中心对于伤残进行鉴定。6、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单位拖欠或扣发员工的工资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不缴纳保险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7、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8、月计薪天数怎么计算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22天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