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金融企业会计》第03章 银行会计2(商业银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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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银行会计(2)一、商业银行业务概述:商业银行,是以获取利润为经营目标、以多种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经营对象、具有综合性服务功能的金融企业。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2第三节商业银行业务商业银行业务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国际业务联行往来业务(一)资产业务:——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3第三节商业银行业务资产业务放款业务信用放款抵押贷款存货贷款客账贷款证券贷款不动产贷款担保放款贷款证券化投资业务国内证券国外证券1、放款业务——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产业务。(1)信用放款:指单凭借款人的信誉,而不需提供任何抵押品的放款,是一种资本放款。4第三节商业银行业务信用放款普通借款限额企业与银行的非正式协议,在协议限额内,企业可随时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享受银行优惠利率,限额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90天。透支放款银行允许客户在其账户上以透支的方式为客户提供的贷款。备用贷款承诺银行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在合同中银行承诺在指定期限和限额内向企业提供相应贷款,企业要为银行的承诺提供费用。消费者放款对消费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费用的放款。票据贴现放款顾客将未到期的票据提交银行,由银行扣除自贴现日起至到期日止的利息而取得现款。(2)抵押贷款:5第三节商业银行业务•存货贷款也称商品贷款,是一种以企业的存货或商品作为抵押品的短期贷款。存货贷款•银行发放的以应收账款作为抵押的短期贷款,称为“客账贷款”。客账贷款•银行以各种证券(特别是公司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债券)作为抵押品发放的贷款。证券贷款•通常是指银行发放的以房地产或企业设备作为抵押品的贷款。不动产贷款(3)担保书担保放款:保证书担保放款,是指由经第三者出具保证书担保的放款。保证书是保证为借款人作贷款担保,与银行的契约性文件,其中规定了银行和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银行只要取得经保证人签字的银行拟定的标准格式保证书,即可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所以,保证书是银行可接受的最简单的担保形式。(4)贷款证券化:贷款证券化,是指商业银行通过一定程序将贷款转化为证券发行的总理资过程。6第三节商业银行业务2、投资业务: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是指银行购买有价证券的活动。投资是商业银行一项重要的资产业务,是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7第三节商业银行业务投资业务国内证券公司证券政府证券国库券中期债券长期债券国外证券(二)负债业务:负债是银行由于受信而承担的将以资产或资本偿付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债务。存款、派生存款是银行的主要负债,约占资金来源的80%以上,另外联行存款、同业存款、借入或拆入款项或发行债券等是银行的负债。8第三节商业银行业务负债业务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储蓄存款可转让定期存单可转让支付命令存款自动转账服务存款掉期存款1、活期存款:活期存款是相对于定期存款而言的,是不需预先通知可随时提取或支付的存款。活期存款构成了商业银行的重要资金来源,也是商业银行创造信用的重要条件。商业银行只向客户免费或低费提供服务,一般不支付或较少支付利息。2、定期存款:定期存款是相对于活期存款而言的,是一种由存户预先约定期限的存款。定期存款占银行存款比重较高。因为定期存款固定而且比较长,从而为商业银行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对商业银行长期放款与投资具有重要意义。9第三节商业银行业务3、储蓄存款:储蓄存款是个人为积蓄货币和取得利息收入而开立的存款账户,可分为活期和定期。储蓄存款的活期存款,或者称为活期储蓄存款,存取无一定期期限,只凭存折便可提现。存折一般不能转让流通,存户不能透支款项。4、可转让定期存单(CDs):可转让定期存单存款是定期存款的一种主要形式,但与前述定期存款又有所区别。可转让存单存款的明显特点是:存单面额固定,不记姓名,利率有固定也有浮动,存期为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2个月不等。存单能够流通转让,以能够满足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双重要求。10第三节商业银行业务5、可转让支付命令存款账户:它实际上是一种不使用支票的支票账户。它以支付命令书取代了支票。通过此账户,商业银行既可以提供支付上的便利,又可以支付利息,从而吸引储户,扩大存款。开立这种存款账户,存户可以随时开出支付命令书,或直接提现,或直接向第三者支付,其存款余额可取得利息收入。由此满足了支付上的便利要求,同时也满足了收益上的要求。11第三节商业银行业务6、自动转账服务存款账户:与可转让支付命令存款账户类似,是在电话转账服务基础上发展而来。发展到自动转账服务时,存户可以同时在银行开立两个账户:储蓄账户和活期存款账户。银行收到存户所开出的支票需要付款时,可随即将支付款项从储蓄账户上转到活期存款账户上,自动转账,即时支付支票上的款项。7、掉期存款:是指顾客在存款时把手上的名义货币兑换成其所选择的外币,作为外币定期存款存入银行。到期满时顾客先将外币存款连本带息兑回本币后才提取。存款期限由一个月至一年不等。12第三节商业银行业务(三)中间业务:中间业务又称表外业务,其收入不列入银行资产负债表。13第三节商业银行业务中间业务结算业务信用证业务信托业务租赁业务代理业务银行卡业务咨询业务1、结算业务:结算业务是由商业银行的存款业务衍生出来的一种业务。(1)结算工具:即商业银行用于结算的各种票据。目前可选择使用的票据结算工具主要包括:14第三节商业银行业务•由企业单位或个人将款项交存开户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持往异地采购商品时办理结算或支配现金的票据。银行汇票•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转账或支取现金的票据。可分为:不定额本票和定额本票。银行本票•由企业签发的一种票据,适用于企业单位先发货后收款或双方约定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商业汇票•由单位或个人签发的,委托其开户银行付款的票据,是我国传统的票据结算工具,可用于支取现金和转账。支票(2)结算方式:包括同城与异地结算方式。①同城结算方式:15第三节商业银行业务•客户根据在银行的存款和透支限额开出支票,命令银行从其账户中支付一定款项给收款人,从而实现资金调拨。支票结算•通过直接记账而实现资金结算的方式。账单支票与划拨制度•通过电子计算机对各行送交的磁带进行处理,实现不同银行资金结算。直接借记和贷记转账•同城同业资金调拨系统。参加这种系统的银行将有关数据输入到自动转账系统的终端机,收款银行即可收到有关信息,交换所同时借记付款银行账户、贷记收款银行账户。票据交换所自动转账系统②异地结算方式:16第三节商业银行业务•付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某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汇款结算又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形式。汇款结算•指债权人为向外地债务人收取款项而向其开出汇票,并委托银行代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托收业务主要有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类。托收结算•有条件的银行付款承诺,即开证银行根据进口商的指示,向出口商开立的,授权其签发以进口商或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保证在条款规定条件下必定付款或承兑的文件。信用证结算•通过电子终端、电话工具、或计算机或磁盘命令、指令或委托金融机构借记或贷记账户的资金的划拨方式。电子资金划拨系统2、信用证业务:信用证(LetterofCredit),作为商业贸易的手段之一,银行信用证是进口商的代理银行为进口商提供自身的信用,保证在一定的条件下承付出口商开给进口商的票据,即:将所开票据当作是开给本行的票据。所谓信用证即是保证承付这些票据的证书。信用证主要有以下几种:①银行信用证:②可撤销信用证与不可撤销信用证:③保兑信用证与不保兑信用证:④一般信用证与特定信用证。17第三节商业银行业务3、信托业务:信托(Trust)就是信用委托,即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指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其它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广义的信托包括代理业务,如受托代办有价证券的发行、收回、转让、还本付息以及代客保管物品等。信托与代理的主要区别在于财产权是否转移,如果财产权从委托人转移到受托人,则是信托关系,而代理则不涉及财产权转移。信托关系(FiduciaryRelationship)是一种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在内的多边关系。18第三节商业银行业务由于划分信托业务种类的标准不同,信托业务的种类非常繁多。按信托方式分为:投资信托、融资信托、公益信托、职工福利信托。一般分类:(1)证券投资信托:是以投资有价证券,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信托。它是由信托部门将个人或企业、团体的投资资金集中起来,代替投资者进行投资,最后将投资收益和本金偿还给受益人。(2)动产或不动产信托:是由大型设备或财产的所有者提出的、以融通资金为目的信托。(3)公益信托:是一种由个人或团体捐赠或募集的基金,以用于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信托。19第三节商业银行业务4、租赁业务:商业银行的租赁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作为出租人,向客户提供租赁形式的融资业务,包括:融资性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当客户需更新或添置大型设备、仪器而资金不足时,由银行出资购买这些设备出租给客户,客户取得使用权,并按时交纳租金,银行通过租金逐步收回资金。经营租赁:指商业银行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短期设备出租,出租人负责设备的安装、保养、维修、纳税、支付保险费和提供专门的技术服务等,租金高于融资性租赁。是一种短期租赁。经营租赁特点:经营性租赁是一个反复出租的过程,出租人与多个承租人签订出租合同,租赁物件一般是通用设备或技术含量高,更新速度快的设备。20第三节商业银行业务5、代理业务——典型的中间业务。代理业务(Factoring),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代为办理客户指定的经济事务、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包括:(1)代收代付业务;(2)代理证券业务;(3)代理保险业务;(4)代理商业银行业务:主要是指代理资金清算业务,如:代理银行汇票业务。(5)代理中央银行业务:财政性存款代理业务、国库代理业务、发行库代理业务等。(6)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指商业银行接受政策性银行的委托,代为办理政策性银行因服务功能和网点设置等方面的限制而无法办理的业务。如:代理贷款项目管理。21第三节商业银行业务6、银行卡业务:银行卡是指由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商业银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发行银行卡。银行卡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按币种不同分为人民币卡、外币卡;按发行对象不同分为单位(商务)卡、个人卡;按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条卡、芯片(IC)卡。银行卡业务指商业银行为防范银行卡风险,维护商业银行、持卡人、特约单位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银行卡的审批、计息、收费及账户管理的业务。22第三节商业银行业务7、咨询业务:商业银行咨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依靠自身信息、人才、信誉等方面的优势,收集和整理有关信息,并通过对这些信息以及银行和客户资金运动的记录和分析,形成系统的资料和方案,提供给客户,以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的服务活动商业银行通过资金运动的记录,以及与资金运动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可以为企业提供丰富实用的经济信息。其主要内容有:企业财务资料资信评价;商品市场供需结构变化趋势介绍;金融市场动态分析。23第三节商业银行业务(四)国际业务:广义国际业务,是指所有涉及外币或外国客户的活动,包括银行在国外的业务活动以及在国内所从事的有关国际业务。24第三节商业银行业务国际业务国际结算汇款结算托收结算信用证结算担保业务国际信贷与投资进出口融资国际放款国际投资(五)联行往来业务:当资金结算业务发生时,必然要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银行机构往来才能完成,如果往来双方同属一个银行系统,即同属一个总行的各个分支机构间的资金账务往来,则称其为联行往来。25第三节商业银行业务联行往来业务全国联行往来分行辖内往来支行辖内往来二、商业银行存款业务的核算:(一)存款业务概述:存款业务是金融企业以信用方式吸收社会闲置资金的筹资活动。存款是金融企业信贷资金的重要来源。银行通过吸收存款,可以把社会闲散的资金聚成巨大的货币资金,通过银行信用中介作用,把资金贷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