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宏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经营管理合同合同编号:JYGL2018090701建设单位:工程名称:乙方:签订日期:2018年月日1第一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甲方:湖南宏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身份证号:)为强化我公司内部施工合同和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程工期,确保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项目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确保完成公司本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总目标,加大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责、权、利相结合,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施工图及甲方与建设方所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4.工程款价:本工程合同造价元(大写:),最终造价以竣工结算审计结果为准。二、责任目标1.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死亡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火灾、中毒和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年度轻伤负伤频率控制在2‰以内。22.施工现场环境符合标准要求,噪声、粉尘、污水排放符合规范要求,无重大投诉和主管部门处罚记录。三、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和安全检查部门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措施,配合工地组织编写安全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2.督促各职能部门搞好安全生产工作。3.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有偿为乙方提供有关实施安全操作的合格防护用品。4.定期或不定期到乙方工地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协助乙方解决现场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乙方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5.参加对各施工人员的资格鉴定,行使安全否决权。6.依照规定上报伤亡事故和组织本公司有关人员参加调查处理工作。7.对乙方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胜任者,可解除合同,更换乙方负责人。8.对乙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按公司有关条例予以处罚并上报相关部门。(二)乙方1.负责组织现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好现场有关安全生产的宣传品的张挂和布置。32.按照安全生产的规定组织施工,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配合甲方搞好现场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4.若发生伤亡事故,应在两小时之内向甲方报告,保护好现场。并协助有关部门组织事故现场分析调查。如属责任事故,应接受司法机关的相应处罚。5.乙方有权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决定暂停施工,对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并上报甲方处理或按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6.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公司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对工程的管理负全面责任。7.加强管理力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管理人员、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的培训教育,全面落实技术交底制度。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8.如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四、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本协议作为内部承包合同的附件并与内部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4第二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协议书甲方:乙方:(身份证号:)为强化我公司内部施工合同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关于强制性标准实行条文强制的若干规定》、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工程质量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甲方关于质量管理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施工图及甲方与建设方所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4.工程款价:本工程合同造价元(大写:),最终造价以竣工结算审计结果为准;5.质量标准:合格。二、责任目标1.乙方必须做“按图施工”,100%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关于质量的约定。52.乙方必须保证工程建设的施工质量,不得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材料,强化质量管理。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精心组织施工。各分部分项工程一次性交验合格率100%,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3.工程建设质量事故为零。三、权利义务1.乙方必须遵守我国现行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办理工程建设相关手续、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交底、建立质量记录,接受甲方审核检查。2.乙方必须严格按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体系文件规定组织施工,服从建设单位领导和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尊重业主、服从监理。配备持证的专职或兼职质量员和计量员,并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措施。3.乙方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技术交底,并制定质量计划和作业指导书。4.施工中造成工程质量故障,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5.发生重大质量故障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直至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6.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保证资料和验收资料,由乙方负责,工程完工后,报甲方一套,资料中必须附有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工程质量保修书。67.在保修期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3日内必须负责无偿返修,若乙方不返修,甲方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质量保修期满收回建设单位返回质量保修金后14日内,计算清保修期内返修费用,由甲方工程部及财务签字,报董事长确认后,无息返回给乙方。四、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本协议作为内部承包合同的附件并与内部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本协议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保质期完后失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7第三节建设工程经营管理合同甲方:乙方:(身份证号:)为强化项目管理,落实经济责任制,根据甲方与签订的施工合同及乙方提出的申请,甲方同意将此项工程交给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具体实施及经营管理。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签订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施工图及甲方与建设方所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4.工程款价:本工程合同造价元(大写:),最终造价以竣工结算审计结果为准。二、管理目标1.安全目标: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为准;2.质量目标: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书》为准;3.工期目标: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8三、承包方式1.乙方采取包工包料,自主经营管理工程项目,自负盈亏。甲方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财务收支监管和技术指导。乙方必须绝对服从甲方的监管和指导。否则,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所有权利,此前的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2.乙方按照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价的%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管理费在第一次工程款支付时按合同价进行预收,待工程结算后按实际工程造价计取,多退少补。3.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为合同价10%的现金担保或银行保函。履约担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已经向建设单位提供履约担保的,本条款无需执行。4.乙方必须为项目部全体劳务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甲方按合同价的1%在第一次工程进度款拨付时一次性扣除。乙方提供购买人生意外伤害险证明后,甲方在下一次工程进度款拨付时予以退还。5.乙方承担建造师、工程师及其他岗位人员的押证费用。费用标准如下:一级建造师4500元/月,二级建造师3500元/月,工程师2500元/月,其他岗位人员1500元/月。甲方根据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的押证时间在工程款支付时直接扣除。四、财务管理1.工程款(包括建设方预付款及乙方垫付款)须先入甲方财务帐统一收入。工程所有分包工程款,材料、设备采购款和民工工资统一由甲9方直接支付。乙方必须提供合法、正规、真实、有效且与本项目相关的以下材料:1.1发票;1.2甲方认可的真实有效的合同或协议;1.3送货单、收货单、物流单等;1.3乙方与分包单位、供应商的结算凭证、结算单等支付依据;1.4分包单位、供应商的开户行及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1.5劳务人员工资单、开户行及账号,或劳务分包合同及劳务发票。2.由于本项目引起经济纠纷导致甲方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法院划扣公司资金或由公司垫付工程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100~500万元(含500万元)、5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乙方5万元/次、10万元/次、20万元/次的罚款,并追究由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3.由于本项目引起经济纠纷导致甲方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依据被冻结金额自冻结之日起30天内按年利率18%向乙方计算资金占用费;时间超过30天,自第31天起以被冻结金额为基数和超过30天的实际天数按年利率的30%向乙方加计滞纳金及罚款。4.甲方根据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每次支付工程款比例不超过乙方计量周期内实际完成且经建设单位及甲方核准工程量的80%。5.甲方在第一次工程款拨付时预先预先扣除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的工程资料保证金。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资料后,向甲方申请退还工程资料保证金,经甲方确认10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6.公司对工程项目资金实行集中管理,专款专用,所有项目资金拨付均进入公司基本账户并由本公司怀化分公司经理安进提出申请,公司财务部核对后方可拨付至安进的中国银行账户(账号:6216617501000546679),再由安进拨付至乙方账户。乙方及其聘用人员不得要求建设单位将工程款拨付至本公司基准账户外的其他账户,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和经济责任。7.甲方收取乙方500元工会服务费,在第一次工程款拨付时一次性收取。8.公司财务收取项目代记账工资:100万以下项目一次性收取1000元代记账工资,101万至300万元项目每月收取1500元代记账工资,300万元以上项目每月收取2000元代记账工资,至项目工程完工。五、税务管理1.乙方需服从甲方的税务管理,按照甲方财务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各种真实有效的税务票据,不得开假发票、虚开发票。2.本工程项目所产生应缴的所有规费、税金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工程款中按合同价及相关规费、税金比例预先扣除。待乙方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抵扣后,甲方返还抵扣部分的增值税费给乙方。3.乙方不能提供或不能足额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销项税无法抵扣或无法足额抵扣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予返还相应的税款。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足额的成本发票,以计入项目成本。因项目成11本发票不足,造成企业所得税增加的,由乙方承担。5.因为迟缴税款、虚开发票等原因引起的增值税补缴税款、滞纳金、税务罚金等,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6、工程施工应交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工会经费、水利建设基金、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等一切与工程相关的政策性费用和财务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在每次开具工程发票前预先缴纳。7.增值税开票信息如下:企业名称:湖南宏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30224554935991U地址及电话:茶陵县马江镇政府院内0731-25837777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茶陵支行602857348160六、合同管理1.施工承包合同(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的合同)1.1施工承包合同应由乙方与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一起与建设单位洽谈合同内容。特殊情况由乙方单独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