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值班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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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船舶值班•驾驶台工作程序–值班驾驶员责任–驾驶台了望–驾驶台交接班–引航员在船时–特殊环境下航行–船舶在锚泊•驾驶台程序指南•驾驶台资源管理引航员在船时•船舶由引航员引航时并不解除船长管理和驾驶船舶的全部责任。•船长和引航员应交换有关航行方法、当地情况和船舶性能等情况。•船长和值班驾驶员应与引航员紧密合作,并保持对船位和船舶动态随时进行核对。•船长对引航员的错误操作应及时指出,必要时即行纠正。引航员在船时•船长在非危险航段暂离驾驶台时应告知引航员,并指定驾驶员负责。•如值班驾驶员对引航员的行动或意图有所怀疑,应要求引航员予以澄清,如仍有怀疑,应立即报告船长,并可在船长未到达之前采取必要的行动。引航员在船时•船长在船舶引航过程中的职责包括:–对驾驶和管理船舶仍负全部的责任;–保证引航员的登离船的安全;–发现引航员操纵不当,必要时可终止其引航,改为自己操作或要求更换引航员。引航员在船时•负责航行值班的驾驶员在船舶由引航员引航期间应:–与引航员密切合作保持正规的了望;–勤测船位,正确记录车钟及过浮筒的时间;–经常检查航行状况。船舶正常航行•正常航行值班的要求:–航行值班职责–助航仪器的使用;–定期检查;–通知船长的时机特殊环境下航行•当遇到或预料能见度不良时,值班驾驶员的首要职责:–遵照《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相应条款:•鸣放雾号;•以安全航速行驶;•并使主机处于立即可操纵的准备状态。特殊环境下航行–此外,值班驾驶员还应该:•通知船长。•布置了望人员和舵工手动操舵。•显示航行灯。•开启和使用雷达。•如可能,在能见度变坏前抢测陆标或天测船位。特殊环境下航行•打开驾驶台门窗,保持守听雾号;•使用VHF16频道在通话间隙用中英文交替简要发布雾航警报;•加派人员安排至船的前部以利于及早发现来船;特殊环境下航行•在夜间航行,船长和值班驾驶员安排了望时应充分考虑到驾驶台设备和可供使用的助航仪器的局限性,当时航区的环境和情况,以及所实施的程序和安全措施。•船长应将航行指示和注意事项或者其他重要布置明确记入“船长夜航命令簿”,值班驾驶员应遵照执行。特殊环境下航行•沿岸和拥挤水域的航行–在沿岸和拥挤水域航行时,应使用船上适合于该地区并依照最近期资料改正过的最大比例尺的海图。–在确认没有碰撞危险的情况下,应勤测船位,环境许可时还应使用多种方法定位。–值班驾驶员应确切地辨认沿岸陆标及所有有关的航行标志。船舶在锚泊•港内值班–锚泊值班–停泊值班•锚泊时,船长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值航行班还是值停泊安全班。船舶在锚泊•锚泊中负责航行值班的驾驶员应:–抛锚时,应尽快测定锚位,并将锚位标绘在适当的海图上;–应以足够频繁的时间间隔,测定和核对锚位;–与在航船一样保持正确的了望;–如果能见度变坏,通知船长;船舶在锚泊–注意周围锚泊船的情况和动态,防止他船走锚危及本船;–注意来锚泊的船的锚位是否与本船有足够的距离,如过近应设法通知对方,并报告船长;–注意过往船舶的动态;–确保定时巡视船舶;船舶在锚泊–采取措施防止船舶污染环境,并遵守适用的防止污染规则;–应注意位于上风方向锚泊船的动态,以防他船走锚危及本船安全;–白天遇能见度不良时,开亮锚灯和甲板灯。船舶在锚泊•船舶走锚时,应采取的措施包括:–利用VHF警告周围船舶;–通知机舱备车;–报告船长;–出现危险局面时,应果断地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以避免或减少损失;–根据水上安全管理机关的规定,用甚高频无线电话在规定的频道上按时守听;–锚泊中发生碰撞时,应将本船所采取的措施详细记录在航海日志上。驾驶台程序指南•旨在补充而不是替代由公司或船长所发布的任何常规命令,或者国家、地区的规定或指南。•目前影响较大、使用较为广泛是由“国际航运协会”(InternationalChamberofShipping)编制的《驾驶台程序指南》•内容内容详尽、具体,可操作性强:–在各种操纵情况下应采取的正确方法;–编制了各种检查表,以便驾驶员对应查核驾驶台程序指南•内容概要–船长和驾驶员指南;–驾驶台检查表;–应急检查表驾驶台程序指南•主要依据–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78年国际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公约–商船搜寻救助手册–航线计划和实施指南,1980年,HerMajesty’sStationeryOfficeUK–船舶配备和展示的操纵资料,A.601(15)号决议,IMO驾驶台程序指南–船舶报告系统和船舶报告要求总则,A.598(15)号决议,IMO–直升飞机—船舶间操作指南,1989,ICS–标准航海用语,1985,IMO–海上会话参考手册,Pergamon出版社–驾驶台设计及相关设备—要求和指南,ISO8468:1986-ISO驾驶台资源管理•BridgeResourceMamagement•STCW规则B-VIII/2(非强制)对缔约国船公司以指导性建议的方式提出;•强调驾驶人员团队工作训练的重要性;•根据IMO要求,瑞典、挪威等欧洲国家主管机关借鉴北欧航空公司飞行团队管理和控制课程的经验,在船舶驾驶人员安全教育与技能培训课程的基础上开发;•欧美国家许多公司的船员进行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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