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浙江省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省级抽测方案根据教育部的部署和我省学生体质测试工作要求,省教育厅将继续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抽测,对部分数据上报单位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抽测方案如下:一、抽查对象普通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含中专)、初级中学、小学。二、抽查时间中小学:每年10—11月;普通高校:每年11—12月。三、抽查方式(一)采取整群抽样、抽测部分检测项目等多种方式进行抽查。项目从学校的各班级测试项目中抽取确定。(二)各校在测试前要认真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做好安全防范。若抽测样本中有学生因伤、因病、事假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测试者,由学校向抽测组提交医院相关证明。四、要求省抽查组到达前与市、县(市、区)教育局(高校)联系,对学校进行抽检时,将检查学校的测试仪器设备及测试工具(请学校出示仪器设备校验、检测合格证书)。所抽取的学校必须提供学校各班级测试项目、成绩和全部真实名单。经整群抽样,达标率为原学校自测结果的85%以上视为通过,低于85%则全校不通过。样本抽检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未达标者给予通报,并责成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采取进一步措施,限期整改。各地各校要积极配合省抽测组开展工作。各市、县(市、区)可参照本方案,对辖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执行情况、测试工作质量和测试数据的真实性等进行抽查,以确保学生体测数据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