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监察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职能及人员职责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式与内容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1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居于关键地位。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搞好安全生产保障,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所在。2但不是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都能够自觉地按照要求搞好安全生产保障。因此强化外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⑴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督管理。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管理。⑶监察机关的监察。⑷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⑸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监督。⑹新闻媒体的监督。⑺社会公众的监督。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监察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是指由国家法规授权行政部门设立的监察机构进行的具有法律形式的监督管理。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以国家机关为主体设施的,是以国家名义并运用国家权力,对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关机关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监察、纠正和惩戒的工作。3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的基本特征:⑴权威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权威性首先源于法律的授权。法律是由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体现的是国家意志。⑵强制性。国家法律必然要求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其实施。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的综合监督管理,由于是依法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使的监督管理权,它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的。⑶普遍的约束性。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凡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都必须接受统一的监督管理,履行《安全生产法》所规定的职责,不允许逃避、抗拒《安全生产法》所规定的监督管理。这种普遍约束性,实际上就是法律的普遍约束力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三、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⑴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⑵坚持以实事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⑶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职能及人员职责⑷坚持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的原则⑸坚持监察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⑹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职能及人员职责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主要职责1.承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具体职责是: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国务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职能及人员职责2.综合监督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发布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研究拟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工矿商贸安全生产标准、规程,并组织实施。负责职责范围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3.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按照分级、属地原则,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制定全国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国安全生产形式,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职能及人员职责4.负责发布全国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国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特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5.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工作。6.指导、协调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职能及人员职责7.组织、指导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8.负责监督管理中央管理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职能及人员职责9.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企业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情况,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10.组织拟定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11.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职能及人员职责12.组织开展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及民间组织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13.承办国务院、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局并综合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工作。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职能及人员职责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划分的若干问题1.关于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问题。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中央管理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2.关于交通、铁路、民航、水利、建筑、国防工业、邮政、电信、旅游、特种设备、消防、核安全等有专门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问题。公安、交通、铁路、民航、水利、建设、国防科技、邮政、信息产业、旅游、质检、环保等国务院部门具体负责本行业或领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从综合监督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角度,指导、协调和监督上述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职能及人员职责3.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生产安全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的发放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公安部负责烟花爆竹运输通行证发放和烟花爆竹运输路线确定工作,管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烟花爆竹厂点四邻安全距离等公共安全管理,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拟定烟花爆竹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有关标准、规范。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职能及人员职责4.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行为;卫生部负责拟定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职业病的预防、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职业卫生评价及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三、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的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察人员承担如下职责: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2.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3.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发现违法行为,有权制止或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职能及人员职责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4.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向有关部门报告。5.参加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6.安全生产监察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Ⅲ安全生产监督的方式与内容一、安全生产监察程序安全监察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察程序是指监督检查活动的步骤和顺序,一般包括:1.监察准备。2.调查用人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情况。3.调查(或检查)作业或生产现场。4.提出意见或建议。5.发出《安全生产监察指令书》或《安全生产处罚决定书》。Ⅲ安全生产监督的方式与内容二、安全生产监察方式1.行为监察行为监察的内容主要包括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职工教育培训、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等工作。其目的和作用在于提高用人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安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严肃纠正和处理。2.技术监察技术监察是对物质条件的监督检查,包括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三同时”监察;对用人单位现有防护措施与设施完好率、使用率的监察;对个人防护用品的质量、配备与作用的监察;对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危害性较严重的作业场所和特殊工种作业的监察等。其特点是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技术监察多从设备的本质安全入手。Ⅲ安全生产监督的方式与内容三、安全生产监察的种类及其内容1.一般监察一般监察是对企业日常生产活动常规的全面监察。具体方式有:⑴不定期地组织监察执法活动。⑵按照安全生产检查考核标准进行系统的检查和评定。⑶根据举报进行监察活动。其基本内容包括:⑴安全管理:是否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能贯彻执行;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等。Ⅲ安全生产监督的方式与内容⑵安全技术:生产工艺、工作场所和机械设备、建筑设施、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⑶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各类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按规定培训合格后上岗。⑷隐患治理: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对各类事故隐患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理”,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1.化工生产安全技术Ⅲ安全生产监督的方式与内容⑸伤亡事故管理: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做好事故的报告、登记;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统计、分析;事故的预测和防范,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⑹职业危害管理:职业危害与职业病;毒物危害;粉尘危害;噪声危害;震动危害;非电离辐射危害;体力劳动强度、高温和低温作业、冷水作业等。2.专门监察专门监察是针对专项问题进行监察,主要包括:⑴对生产性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监察。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做到“三同时”。Ⅲ安全生产监督的方式与内容特别是矿山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是否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是否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管理办法和程序进行建设;是否进行了安全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