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一局宁西铁路增建二线(陕西段)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环水保管理办法-1-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宁西铁路增建二线(陕西段)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部文件二十一局一项安〔2012〕5号关于印发《中铁二十一局宁西铁路二线第一项目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项目部所属各业务部室、架子队:现将《中铁二十一局宁西铁路二线第一项目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一二九年九月一日中铁二十一局宁西铁路增建二线(陕西段)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环水保管理办法-2-中铁二十一局宁西铁路增建二线(陕西段)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高标准“三同时”地完成环保和水保工程的施工,实现中铁二十一局宁西铁路二线一项目部所管辖内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和《文物保护法》,及时落实环保、水保的设计和工程措施,完成宁西铁路二线一项目部工程的各项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各部门工作职责第二条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体系和制度,使环保工作制度化、日常化。为了切实做好宁西铁路二线建设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宁西铁路二线一项目部将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不断强化环保工作,全面落实环保和水保设计,形成以施工单位为主、建设单位督促检查、设计单位优化设计、监理单位监督实施的一个各负其责的完整的环保和水保管理体系,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中铁二十一局宁西铁路增建二线(陕西段)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环水保管理办法-3-第三条宁西铁路二线一项目部环保和水保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项目副经理、安全总监、总工程师成员:安全质量环保部、工程管理部、计划合同部、物资设备部、综合部、财务部。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环保部主管工程师:安质部环保工程师第四条项目经理职责1、项目经理是本合同段环保与水保工作第一责任人。2、负责传达项目办、总监办、驻地办环保与水保的指示,全面负责本合同段环保与水保管理工作,对重大环境问题进行决策。3、主持制定、批准本项目环保与水保管理目标及相应的管理计划(或管理方案)。4、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和召开环境工作会议,分析整个项目环境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出环境工作的重点和改进措施,指导环境工作,实现环境目标的实现。第五条项目副经理职责1、负责指导管段内的环境管理工作,对环境工作进行策划。2、负责环保工作领导和组织协调,协调处理与地方环保部门的公共关系,组织每月的环保检查,及时分析整个工区环境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出环境工作中铁二十一局宁西铁路增建二线(陕西段)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环水保管理办法-4-的重点和改进措施,指导环境工作,实现环境目标的实现。第六条总工程师职责1、负责指导管段内的环境管理工作,对环境工作进行策划和规划。2、负责环保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针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出环境工作的重点,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环保工作的的技术要求、改进措施。3、组织评审、审批项目年度环保与水保目标和管理计划(或管理方案)。第七条安全总监职责1、环水保调查,组织项目部进行施工调查,了解工程现场环水保状况,写出调查报告。2、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合同文件对施工过程的环水保要求。3、对工程项目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编制项目《重要环境因素、环境影响和管理现状清单》。4、对员工进行环水保教育培训,根据工程项目实际,在开工前组织对参建员工进行环水保教育培训,使全体员工增强环水保意识,提高预防污染的自觉性。各部门职责第八条安全质量环保部门职责1、制定、实施本项目环保与水保目标和管理计划(或管理方案),并检查完成情况。中铁二十一局宁西铁路增建二线(陕西段)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环水保管理办法-5-2、负责制定和提供施工过程中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指导性管理文件,并对临时场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运行进行监督、检查。3、负责本项目的环境因素识别、重要环境因素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策划。4、负责当地地方性法规或行业标准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获取、识别、执行和控制,并上传到公司工程部备案。5、负责制定、实施本项目各项环保与水保措施。6、监督、检查各项环保与水保措施实施情况,对本项目的环保与水保绩效进行评价。7、参加每月的环保大检查,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作好相关记录,汇总上报主要领导决策。第九条工程管理部门职责1、负责施工便道、场区道路、施工场地周围及便道等环境方案制定及处理方法。2、并负责施工现场环境设施的设计及取弃土场的规划。3、合理利用土地、水源、能源等自然资源,注意环境及植被保护。第十条物资设备部门职责1、负责环境保护用品的采购、存放、供应和运行过程中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状况。2、指导、监督作业工区材料的运输、存放、保管,尽可能地减中铁二十一局宁西铁路增建二线(陕西段)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环水保管理办法-6-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3、负责各种机械的维修、保养以及保养场地环境卫生的保护、施工场地噪音、减震等的预防措施,并对各种机械尾气排放进行治理。第十一条综合部门职责1、负责项目经理部(固定区域)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2、负责防火知识教育和灭火器材的管理工作,对锅炉、压力容器、垃圾、污水排放、饮用水、用电、消防、用气等安全予以管理控制。3、负责职业病的预防及环境、职业危害检测工作。第十二条财务部门职责1、负责建立环境保护用款台帐,保证资金的落实,专款专用。2、负责环保设施的计价工作,下达计划时提出环保要求。第十三条计划合同部门职责1、负责组织劳务招标,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环水保及相关责任。2、参与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工作,了解和掌握与业务工作相关的环境因素。第三章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和措施中铁二十一局宁西铁路增建二线(陕西段)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环水保管理办法-7-第十四条宁西铁路增建二线(陕西段)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部建设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按设计对取、弃土场地土地资源的保护,工程施工中对草原植被的恢复和林地的补偿,保证沿线水利设施功能的正常发挥;在建设中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是施工期间机械作业噪声及施工队伍生活污水、垃圾污染。项目部应严格按设计的环保和水保防护措施施工,具体要求如下:第十五条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严格在设计核准的用地界和国土资源局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开展施工作业活动,绝不随意开挖、碾压界外土地。合理规划施工便道及施工设施,尽量减少占地数量。1、在施工过程中,要根据设计要求,重点落实责任范围内取、弃土场及临时工程的水土保持工作,并要防止责任范围外的邻近区域因工程施工和排水工程可能引起的水土流失。2、严格按照设计指定位置和数量取土。各架子队不得随意改变设计。若确需改变取、弃土位置必须经设计单位、国土部门审查同意,重新设计,按照变更设计审批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各架子队应设立施工机械专用通道,避免机具大面积碾压和人为破坏植被及原地貌。3、施工中取弃土用地位置及大、小临工程、排污等严格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并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取土时要按设计指定位置或选择荒地、坡地取土,并沿自中铁二十一局宁西铁路增建二线(陕西段)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环水保管理办法-8-然坡度顺直开挖,对表层含有较高有机植物的种植土,要选择好临时堆放地点,将表土临时堆置,必要时,采取防止水蚀的措施,以便复耕使用。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4、对取土场的防护要根据取土量的不同采取植被恢复、复耕等措施,对弃土场的防护要将土地整治同植物措施相结合。按设计完成防护设施后,经当地政府土地、水保部门验收签发合格证书,及时交还地方政府。做到用完一块,交还一块,完成一处,交付一处。5、认真按设计的防护工程施工,做到防护工程与主体工程进度协调配套施工。一是取土场坡面符合设计要求,坑面平整,水路畅通。二是路基防护工程要根据路基成型情况及时安排施工,尽量缩短裸露时间,减少水力侵蚀。三是要注重路基排水工程,使排水构筑物与桥涵、隧道、车站、农田水利等排水构筑物顺联,避免冲刷下游农田和道路等设施。四是站场及区间绿化工作要早做,及早形成新的植被保护。五是桥梁及涵洞工程施工过程中废弃的土石不允许在沿河、沟等随意堆置,避免弃土堵塞或压缩河道,确实有困难的,要跟河道管理部门达成协议。施工完成后,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河道内临时围堰要及时拆除,弃土、弃石等固体物、输送到岸上妥中铁二十一局宁西铁路增建二线(陕西段)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环水保管理办法-9-善处理。按设计标准保质保量做好河道内的导流堤工程,保护好沟谷、河道的自然畅通,防止积淤或冲刷,避免水土流失堵塞下游河床。任何临时建筑不得在河流浅滩附近设置。六是永久用地范围内的裸露地表和临时用地使用完工后,按设计要求采取工程措施覆盖,防止水土流失。对天然形成的排水系统加以保护,不得随意改变,必要时修建临时水渠、水沟、水管等。6、对施工现场的生产污水,采用沉淀池等处理方式,经沉淀处理后有组织地排放;维护保养好施工机械,避免施工机械运转和维修时油品的跑、冒、滴、漏,防止油污染地表水土,含油施工废水采用隔油池过滤等有效措施加以处理,不超标排放,防止污染周围水土环境,严禁将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流和渠道。7、生产、生活房屋的四周设通畅的排水系统,并对空地进行绿化。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处理,经净化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严禁未经处理随意排放。8、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与时间,合理规划施工用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做到环保与施工同步,恢复措施紧跟。施工后及时平整清理、恢复植被,完善排水系统、清除施工垃圾。第十六条水污染防治1、施工期间的超标废水,要进行隔油沉淀处理。达到国家标准后才能排放。施工机械设备检修、停放场地应设置废油回收中铁二十一局宁西铁路增建二线(陕西段)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环水保管理办法-10-设施,防止燃油滴漏污染环境。2、施工队伍生活污水要根据污水总量结合现场情况进行适当处理后排放,不得随意乱排。工程永久性的污水处理设施。如化粪池、沉砂池、隔油地、沉淀池、生化处理设备等,要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施工,工程竣工时按照验标评定必须合格。第十七条大气污染防治1、为防止粉尘污染,物料运输施工便道尽量利用既有便道,新辟施工便道路面铺设碎石加强,施工车辆不能离道任意行驶。配置洒水车,及时对便道或施工场地内进行洒水,抑制扬尘。碴、土等散装货物装载拍平压实,覆盖苫布,减少遗撒,防止运输扬尘影响周围空气环境、周围植被和农作物。2、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含有有毒、有害化学成分的废料、油毡、油漆、垃圾等,防止有害气体污染环境。必须时,要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和选择通风顺畅的地点,但在村庄、城镇等人口聚集区严禁上述施工作业行为。第十八条噪声污染防治1、各施工地点及设备采用低噪音设备和消声减振等措施,为防止噪音污染,在施工场地布置时,对钢筋加工、混凝土拌合、构件预制场地、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远离学校、居民区等敏感点或其他构筑物,在比较固定的机械设备附近,修建临时隔音棚,维护保养好机械,减少噪音传播。机械车辆途经施工生活营地或邻近村庄时应减速慢行,不鸣喇叭。中铁二十一局宁西铁路增建二线(陕西段)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环水保管理办法-11-2、施工期间,各架子队应严格执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限值》中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施工机械要尽量避免夜间扰民施工,施工时尽量采用低振动、低噪声的机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禁止在居民区附近施工。使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第十九条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施工期间的固体废物由项目部按照国家《团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当地有关规定,与当地环保和水保部门协商妥善处理。1、施工营地的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地,设专人管理,并按指定地点定期清倒。妥善集中处理不可降解的物品包装袋,不随地丢弃,清运到垃圾收集场或回收站。2、施工车辆在便道、公路上运送碴、土和建筑垃圾等散装货物时,装载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