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医改下我国零售药店的发展思路葛凌飞,钟素艳,李玲(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沈阳110016)摘要:新医改给我国零售药店带来很大的影响,零售药店在新的体制环境下如何生存和发展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本文综合分析了新医改对我国零售药店的有利和不利影响,并提出我国零售药店应对新医改的策略。关键词:新医改;零售药店;影响;策略Abstract:Retailingdrugstoresareexperiencingchallengessincethegovernmentstartednewhealthcarereform,howtosurviveanddevelopinthenewhealthcaresystemisanimportantproblemdrugstoresmustdealwith.Thisarticleanalysesboththepositiveandnegativeeffectionsofhealthcarereformonretailingdrugstores,andproposesstrategiesforretailingdrugstorestorespondtothenewhealthcarereform.Keywords:Newhealthcarereform;Retailingdrugstores;Effection;Strategy截至2007年底,我国共有各类零售药店34.1万家。2005年按销售排序前10位的连锁企业占排序前100位的销售总额的37.83%,而同期美国排名前4位的公司市场份额达60.17%[2]。至2006年底,我国连锁药店前100强的销售额不到140亿元,月营业额在10万以下的个体药店占总数的70%[3]。可见我国零售药店虽然数量众多,但是规模小,而且连锁率不高,未形成规模经济。1新医改中涉及零售药店的内容1.1初步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兼并重组,发展统一配送,实现规模经营,鼓励零售药店发展连锁经营。1.2完善执业药师制度作者简介:葛凌飞,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09级研究生。Tel:13842061058,E—mail:gelingfei@yahoo.com.cn2零售药店必须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为患者提供购药咨询和指导。1.3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在国家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其中包含配送费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的零售指导价格与现行规定价格比,有45%的药品降价平均降幅12%左右;49%的药品价格未做调整;6%的短缺药品价格有所提高。1.4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1.5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1.6所有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均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满足患者需要1.7积极推广和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2新医改对零售药店的影响2.1新医改对零售药店的不利影响2.1.1药店的价格优势变劣势、利润水平降低新医改国家制定基本药物实行零售指导价格,原本药店的药品价格比医院低20%-30%,但是“零差率”以后,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政策,享受国家补贴。而药店药品实行零差率,由于没有国家补贴,会使其利润降低。若比医疗机构的价格高,则会使一些消费群体流向医疗机构,客流量的减少同样会导致药店销售额下降。2.1.2市场竞争更加残酷尽管目前实行“零差率”的基本药物品种不是特别多,但很多都是常用药,有些还是药店热销的主打品种。“零差率”使得医疗机构成为药店的重要竞争者,使得市场竞争异常残酷。2.1.3网点众多的优势大打折扣与医院相比,密集的连锁网点布局原本是零售药店的一大优势,但是医保定点药店的进3入门槛很高,又由于“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使得网点优势难以真正发挥作用。2.2新医改对零售药店的有利影响2.2.1销售渠道扁平化,促进行业整合新医改提到“严格控制药品流通环节差价率”,再加上新的定价制度的实施,预示着药品的流通渠道将越来越短和扁平化,一步到终端成为一种趋势,供应链成本将直接影响到零售药店的生存空间。在这个过程中,连锁药店相比单体药店采购议价能力更强,也进一步促进了行业的整合。2.2.2零售药店规模化、连锁化新医改提出“初步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兼并重组,发展统一配送,实现规模经营,鼓励零售药店发展连锁经营。”由此可以看出发展连锁经营将会是一种趋势。因此医药连锁企业以其规模和实力优势将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展现,企业的连锁化可以促进销售渠道的扁平化,也可以最大程度的降低药品的购入价格,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2.2.3药品需求绝对量增加,市场容量扩大新医改使得我国的医疗保障覆盖面更广,促进了药品的需求,使得医疗消费群体的数量增加,同时又由于药品的报销和医疗保险的政策使得消费群体的购买力进一步增大,从而扩大了药品市场的容量,有利于零售药店的发展。2.2.4拓宽了药店的药品销售范围新医改提出的“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使得患者的选择更为自由,也使零售药店拓展了销售范围。这就使得药店和医院在同一个竞争平台上,优化了竞争环境,给予药店很好的发展契机。2.2.5有利于提高药学服务质量虽然在药品管理法和GSP中有关于零售药店要配备执业药师的规定,但是却没有很好的被执行。新医改的实施更加重视对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的队伍建设,从而提高药学服务质量,使得药店能够更好的发展。42.2.6中医药的发展得到了重视新医改使得中医中药和预防保健品出现了巨大的市场,这是零售药店大有作为的空间。2.2.7基本药物降幅低于预期,零售药店存在机遇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已经正式实施,只有45%药品降价,平均降幅在12%左右[7]。据调查,除部分药品外,大部分药品在零售药店尤其是大型连锁药店售价低于现行指导价格。表明零售药店尤其是大型连锁企业销售部分基本药物仍存在一定优势。2.2.8促使医药加快分离,为药店带来新的机遇新医改中提出将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探索有效方式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并且允许患者凭处方到药店购药。一旦国家完善机制,实行医药分离,医院将不再扮演垄断者的角色,零售药店会成为消费者的另一个选择。3应对新医改零售药店的策略3.1调整品种结构,尝试多元化经营3.1.1大力引进医院处方药品种新医改由于逐步开展医药分离和允许患者凭处方到药店购药,处方药将主导市场,可以大力引进医院处方药品种,增加高端品种的销售以获得更多利润。3.1.2重视中药品种销售新医改明确表明发展中医药,因此应该重视中药饮片及名贵药材销售,争取开设中医坐堂,倡导绿色健康理念,提高中药销量,创造更多利润。3.1.3宣传“医前保健”,引进“大健康”概念现代药店的基本功能不应再是卖药治病,而是卖健康、送长寿。人们进药店消费的目的不再是病急求药,而是调理健康,达到晚得病、少得病、不得病,即“医前保健”。将目光投向未病人群,药店或将迎来更广大的发展空间。“大健康”概念兴起于药店与其他零售业态的竞争中,许多药品生产企业纷纷将自己的常规药品生产线延伸至大健康产业,如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精致饮片、汤料等。53.2积极发展连锁经营,实现规模经济在新医改的政策导向下,零售药店更要提高管理水平,加速并购和整合,实现规模经济。大规模连锁经营在店铺选址、店面形象、药品配置等方面的标准化、连锁化,一方面可以降低顾客购物过程中的信息搜索成本,提升顾客的品牌意识,另一方面可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规模化的连锁企业在与厂家的合作中可以有更多的话语权去争取尽可能低的价位和优惠政策。3.3加强药学服务,培养技术熟练的执业药师队伍新医改使零售药店在价格上的优势已不明显,若想在竞争中获胜,就必须发挥自己的药学服务的优势。采用多种途径向消费者传递自我药疗和安全用药知识,争取赢得消费者的信赖与支持。如进行健康理念普及,售前产品介绍、销售产品指导,售后产品反馈等等,甚至可以采用体验营销等方法。这样做避免了竞争的同质化,也能拥有自己的长期稳定客户。同时,零售药店必须加强对执业药师的专业化培训,以病人或消费者为中心,应用科学的药学专业知识向公众提供面对面、直接的与药物使用有关的服务与信息,以提高药物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这是未来我国零售药店赢得竞争优势的必然之路。3.4开展网上销售,开展多种销售渠道2007年,美国网上药店的销售额已占到药品零售额的30%。而我国网上药店的销售额还很小,有着更大的发展空间。京卫大药房是我国为数不多的具有网上药店经营资格的连锁企业之一,其在北京的实体药店数量这几年一直只有36家,而把主要精力放在网上药店的运作上,以“快速、低价、便捷”的服务,实现了“网上购药,药店配送”的运营模式,已经打开了自己的一片广阔天地。相对于实体药店平均近30万元/店的开店成本,网上药店不需店面租金,人力资源成本也很低,所以药品销售价格比实体药店可以更低。加上经营不受地域限制、客源更加丰富等优势,网上药店必将受到更多连锁企业的青睐。3.5获取医保定点单位资格争取“医保定点药店”资格。同时若政策允许加强与社区医疗机构合作,可接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房,实行“药房托管”。因此,零售药店尤其是大型连锁店应设立专门的政府事务部,由专人负责政府公关,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3.6向农村扩展市场6新医改明确表示今后发展以农村为重点,国家将注重农村的投入。零售药店应该抓住机遇努力开拓农村市场,开展连锁经营,通过自己的良好品牌、丰富的药品品种、专业的药学服务,尽快占领农村市场。4结语通过新医改对零售药店的影响以及零售药店的对策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零售药店要想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抓住新医改给自己带来的机遇,就应向着规模化、连锁化、多元化、规范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参考文献:[1]尹薇.呼唤公平的“游戏规则”[N].中国医药报,2008-12-08(A05)。[2]林国俊.我国零售药店存在问题之我见[J].海峡药学,2006.18(4):239-240。[3]杨海余.基于寡头垄断的我国医药零售业市场结构合理化研究[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2009.24(1):12-15。[4]王世玲.内地新医改方案定稿或本周公布门诊药房改为零售店[OL].凤凰财经,2009[2009-03-07]。[5]李远方.联盟能否挽救药业连锁困局[N].中国商报,2005-09-02(8)。[6]陈海荣.药品零售业“十年之痒”[J].中国药店,2005(1):16-17。[7]王有龙,马承严.零售药店应对新医改策略探讨[J].学术论丛,2009.12(5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