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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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辅导安排教学重点提示:公司及公司法的概念及特征:公司与相关企业的联系与区别;公司的作用。《公司法》的宗旨及适用范围;公司的名称与住所法律规定;公司章程的法律规定。公司概述一、公司的概念与法律特征1.公司的概念: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或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依《公司法》成立的企业法人。2.公司的特征:(1)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2)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3)公司是以股东投资为基础设立的股权式企业(4)公司是依《公司法》设立的企业为了进一步加深理解这一概念,让我们分析一段有趣的内容。1999年底中国大、小报纸都热炒了一阵刘晓庆被成都中院强制执行房产案。据市面上的报道,成都中院的理由是:四川刘晓庆发展有限公司欠款50万元,而刘是该公司的股东。从法理上分析,如果刘仅仅是该公司的股东并且出资真实的话,她是没有义务直接对债务负责的。如果公司负了债,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公司破产还债,而不能向刘晓庆追讨并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刘晓庆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为限对债权人承担责任。3.公司与几种相关企业的联系与区别(1)公司与合伙企业的联系与区别(2)公司与联营企业的联系与区别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赢利性组织。公司和合伙企业的区别关键:1、有无法人资格;2、内外部法律关系:(1)财产所有不同,(2)治理结构不同。联营企业和公司的区别关键:如果联营企业是法人型,其实就是公司。如果不是,那么是合伙型,则与合伙企业相同。二、公司的种类:1.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2.封闭式公司、开放式公司3.母公司、子公司4.本公司、分公司5.一人公司6.本国公司、外国公司、跨国公司甲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乙公司为甲公司独资举办的子公司,1996年,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投资创办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总经理王某兼任该公司的董事长。请根据这些情况和下列各问中设定的条件回答问题:1.设乙公司对外负债100余万元无力偿还,而该债务是在甲公司决策、指示下以乙公司的名义进行贸易造成的,甲公司对此债务的责任应如何判定?A.甲公司不承担责任B.甲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C.甲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D.甲公司应承担次要责任2.设王某代表丙公司做出一项投资决策,结果导致丙公司损失50余万元,该损失应由谁承担?A.由甲公司承担70%,乙公司承担30%B.由甲公司全部承担C.由王某个人承担D.由丙公司承担其公司下属的一家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其效力如何?A.无效B.有效,其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C.有效,其责任由总公司承担D.有效,其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总公司负连带责任〖析〗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答案:C。三、公司沿革概况四、公司的作用1.公司是最佳的集资工具2.公司有利于企业的现代化管理3.公司有利于企业法人制度的建立、健全4.公司有利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5.公司是投资主体控制企业的有效形式公司法概述一、公司法的概念及特征1.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及其内部、外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公司法以下列特征区别于其他企业法律规范(1)公司法规范的对象是公司企业(2)公司法是组织法,同时兼具活动法的特性(3)公司法主要由具有强制性的法律规范组成,体现了国家对微观经济生活的干预(4)公司法具有一定的国际性一、中国公司制度的沿革二、国有企业体制改革与现行公司制度三、新中国第一部《公司法》的制定和诞生中国企业改革与公司立法《公司法》总则若干重点问题一、《公司法》的宗旨及适用范围1.《公司法》的宗旨公司法的宗旨在于适应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2.《公司法》的适用范围二、公司的设立1.公司设立的一般原则:公司的设立是指为使公司成立而依法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及所经程序的总称。其设立原则有特许原则、核准原则、准则原则。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设立采用严格准则原则。2.我国公司设立的审批及登记制度(1)审批及登记的概念(2)公司法对公司设立及审批的具体规定(3)公司登记事项的具体内容三、公司的名称与住所1.公司名称的概念及公司法对公司名称的规定2.公司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住所地3.确定公司住所的法律意义1994年初,某市一家有限公司开业,公司登记名称为“某某市红都时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同年11月,与该公司仅隔100米远的一家有限公司登记注册,名称为“某某市红都制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两家公司虽然相隔很近,但是行政区划上不同属于一个区,因此在各自的工商机关办理了公司名称注册登记。为此,甲公司和乙公司打起了名称权官司。甲公司称,自己一直在使用这个名称,所以乙公司是侵犯了自己名称权。乙公司称,本公司名称与甲公司的名称不同,登记管理机关不同,并且行业不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名称登记有行业之分,甲公司是商业零售,乙公司是服装加工。所以不侵权。一个公司在北京、上海均设有办事机构,其登记的主要办事机构在北京,但事实上公司机关都设在上海。现一债权人欲起诉该公司,请问应在哪里起诉?四、公司章程1.公司章程的概念及特征公司章程是公司股东依法订立的规范公司组织与活动的基本法律文件。公司章程有以下主要法律特征:(1)是公司法人设立及活动的基本规则(2)是具有自治性质的公司重要法律文件(3)是公司法人组织与活动的基本规则的载体和表现形式章程是由公司股东共同制订的全面规定公司制度的基本规范,是公司的“公司法”。2.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3.公司章程的订立和修改五、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公司的权利能力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到公司性质的限制和法律的限制2.公司的行为能力公司的行为能力是通过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机构及其组成成员在各自权限范围内的活动得以实现的。一、权利性质限制如生命权、身体权、结婚权等自然人权利不能享有二、法律上的限制1、经营范围的限制(1)经营范围必须由章程作出规定(2)经营范围必须依法进行登记(3)限制的项目必须经过批准(4)应当在登记的范围里从事经营(5)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按法定程序2、转投资的限制(1)投资只能承担有限责任(2)向其他公司投资必须符合规定六、公司资本公司资本:就是以营利为目的而集聚在公司法人名下的财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公司就是一个资本实体,即整体化、人格化的财产集合体。法定资本制:法定资本制奉行的立法原则是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资本不变原则。授权资本制折中资本制我国公司资本制度。可以说,除外商投资企业外,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实行法定资本制。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通过本章学习,掌握公司法对有限公司的有关法律规定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法律规定。教学重点提示: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及联系;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出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及特征;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概述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1.封闭性,表现在不允许发行股票、不要求公开财务状况、不要求公布重大事项等三个方面。2.组织结构简单。3.资合性和人合性的统一。三、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及联系1.两者的联系(1)都是一种股权式的经济组织(2)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3)都具有法人资格2.两者的区别(1)规模大小不同(2)募集资本和账目公开程度不同(3)股东人数多少不同(4)组织机构繁简不同(5)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程度不同(6)筹集资本的方式不同(7)股权的表现形式不同(8)设立方式不同(9)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额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6.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必要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1、订立发起人协议2、订立公司章程3、申请名称预先核准4、设立审批5、出资验资6、确立公司的组织机构7、设立登记以上为中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基本程序。《公司法》第29条规定: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再设立分公司的,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总额。公司出资总额为全体股东认缴出资的总和。二、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一)出资方式及各种出资比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股东的出资方式,应以财产出资为限,可是金钱或物,也可以是财产权,但不得以劳务和信用出资股东用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特殊情况下必须超过20%的,应当经公司审批部门批准,但最高不得超过30%。(三)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又称出资证明,也可称之为股单,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表现形式,即表示股东出资的凭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召开股东会议时,凭借出资证明书计算表决权。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签发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额的出资证明书。股东的出资证明书是一种证据证券,不能流通,而且必须是记名式,其上要记载自然人的姓名或政府、法人的名称及住所。它是股东出资的凭证,转让股份的依据,是代表股东权益的书面凭证。出资证明书的内容必须记载一定的事项,是为了有利于股东行使股东权,有利公司对股东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我们来看一下它与相关概念的区别(四)出资与股份的区别1.两者发行的主体不同2.两者的概念不同3.表现形式不同4.出资转让受到严格限制,而股份转让是自由的。(五)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转让“资本维持”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个强制性原则,要求股东在出资后不得抽回出资。但是根据经济自由和投资自由的市场经济的根本原则,法律又对出资的转让作了规定。1、股东之间转让出资不受限制(合同法35条第1款)2、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受到一定限制三、有限责任公司增加资本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有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定具体的增加资本的方式。四、资本的减少公司的减资是重点,大家看了书上的知识点后,试分析下面的案例:西云灯饰公司是由华中灯泡厂等七家企业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因经营状况不好,董事会制定了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拟将注册资本减少到300万元。此方案1999年7月被提交讨论时,股东之一红静电缆有限公司反对减资。股东大会表决时,四家赞成,出资合计300万元;三家反对,其出资额为200万元。该决议最终获得通过。决议通过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减资事宜。三日后,董事会用信函方式通知了几家较大的债权人。西云公司得知其这些债权人没有异议,便进行了减资,到工商机关办理了资本变更登记。问:该减资有效还是无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与股东会(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概念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就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权利1.股东权利的划分2.权利的范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其享有的权利基于对公司的出资,概括的讲,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权利:①自益权。如获得股息红利,公司解散时分配财产的权利等。它是股东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②共益权。如表决权,请求召开股东会,查阅会计表册等权利。是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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