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运营模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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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建筑企业建设项目运营模式分析一、建筑行业传统运营模式承包人管项目:1、挂靠经营1.1含义、特点及方式:指具有特定资质或在某领域具有一定资源和优势的企业(被挂靠方),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挂靠方)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的名义对外承接业务的行为。在形式上,挂靠方作为分支机构或以分部、所室的形式,纳入被挂靠企业统一管理,由被挂靠方提供资质、技术等服务,并依双方协定向被挂靠企业上缴管理费;在法律上,挂靠方以被挂靠方名义对外经营,由被挂靠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在财务上,挂靠方的经营收支全部纳入被挂靠方的财务核算,挂靠方和被挂靠方的利益分配以被挂靠方的利润为依据,挂靠方与被挂靠方的结算属于内部承包经营行为。被挂靠企业的资质、品牌和信誉是形成挂靠模式的主要原因,挂靠方以此为依托承揽业务,可以突破自身规模、影响力和业务水平的限制,最大程度的获取利益。对被挂靠企业来说,挂靠方会带来一定的客户资源和项目,通过良好的长期合作,有利于业务领域拓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挂靠不见得一定是无资质和低资质。分析实际情况,挂靠有如下几种方式:无资质的挂靠有资质的,以个人为多,从事工程业务,中介以及参与施工项目管理;低资质的挂靠高资质的,承接2/23高于自身资质要求的工程业务;民营的挂靠国营的,发挥国有企业的信誉优势;外来的挂靠本地的,充分利用地方关系资源进行工程经营;其它情况,包括高资质的挂靠低资质的,比如高资质单位因为安全事故受到经营限制性处罚、与地方沟通不良等。也可以是同级别资质之间的相互挂靠。1.2“挂靠”现状及趋势要得到确切的“挂靠”数量数据,目前没有可能,因为挂靠本身就是“严重违法的行为”,处于“地下”状态。但是,从业内凡是出了问题的项目调查结论来看,从纠纷诉讼的实际案例来看,“挂靠”是一种建设行业普遍存在的现象。保守估计,国有企业挂靠份额达到30%~40%,民营企业,挂靠份额达到70%以上,主要在竞争激烈、投资主体分散和市场开放程度较高的房屋建筑、公路工程等业务中。1.3风险1.3.1挂靠经营之法律风险1.3.1.1施工合同无效风险。1.3.1.2对建设工程质量承担责任。1.3.1.3对建设工程的对外债务、劳务纠纷承担法律责任。由于挂靠合作对外一切经活动都是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进行,对内他们都是独立的民事主体,都有各自的利益,挂靠企业或个人利用被挂靠企业的资质、品牌、信誉等优势,对外承揽工程,并最大程度地为自己谋取利益。挂靠企业或个人除了上交一定的管理费用给被挂靠企业外,一切施工活动都由其自主进行,被挂靠企业难以对其实施有效监管,3/23一旦对外担责时,依法应由被挂靠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交付期限、工程款使用、工资发放、材料款、工伤工亡以及保修保养等,任何一个环节发生纠纷,被挂靠企业都将难辞其咎。挂靠方引起的合同纠纷,第三方往往首先向被挂靠企业追责;挂靠方引起的债务纠纷,债权人也会以被挂靠人作为债务人,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严重时,可能导致被挂靠企业面临资金冻结、法律诉讼或巨额罚款的风险,使企业名誉受损,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1.3.1.4管理费收入可能被没收。1.3.1.5可能面临行政处罚。1.3.2在这种模式下,企业不再是市场的主体,对项目部的管理更加弱化。项目部成为独立的施工生产组织机构,完全实现自揽任务、自筹资金、自我发展,实际成为企业中的“企业”。1.3.3信息屏蔽和不对称,难以进行过程监管,造成项目承包人的道德风险很大。13.4企业不能积累经营关系,进而丧失企业直接经营能力。项目承包人追求利润最大化,容易排斥成本较高的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和信息化推广,不利于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承包的一次性,使得他们对企业忠诚度较低,承包人追求短期效应,不愿意加强管理方面的投入,质量安全和品牌信誉难以保证,一旦出现事故,企业承受很大损失,不利于企业稳定持续发展。项目承包人的封闭化、亲信化倾向,弱化了企业对项目的管控,难以落实人才培养目标和凝聚高素质人才的参与,不利于人才队伍的培养锻炼。调研中反映的不少经济纠4/23纷案例充分印证了这些弊端。1.4优势1.4.1资金利用建筑企业的资金需要是巨大的,企业必须有足够的资金准备才能承接项目,才能维持企业运营—经营资质维护、摊派费用、人员高流动成本、税费、高额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长时延压的质保金、巨额垫资、延期支付、无故拖欠,甚至赖账等等。巨大资金需求,对于许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来说,来源有哪些渠道呢?主要来自企业自备、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民间借贷、项目经理投资等,其中银行融资的条件是相当苛刻和困难的,民间借贷融资风险高额度小,这也是人所共知的。比较来说,建企的项目经理投资占了绝大部分,否则靠自有和融资是无法开展业务的。1.4.2市场拓展—关系营销的社会环境一个靠紧密人际关系维系的社会,要排除关系营销是不切实际的,那么关系营销还能走多远、多深?至少现在还看不到具体的时间表,能够宣布关系营销的终结。故而建筑企业想要承揽业务,发展规模,这是一种较为便利的方式。1.4.3控制运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建筑业具有季节性、临时性的特点。建筑公司在承包到项目工程时,往往需要组织大量的人财物组织施工,但工程完工后并不需要如此多的人财物维持日常运营。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实际上人财物相互独立。接受挂靠能使被挂靠人在有项目工程时及时组织到相应的5/23人财物,再没有工程可建又能及时消减规模,从而有利于自身控制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1.4.4通过收取挂靠费、管理费等方式取得收益并取得相关业绩挂靠实际上是挂靠双方交易的一个过程,被挂靠人出卖自己的名义与资质,挂靠人支付相应的对价货款。在这一过程中被挂靠人可以得到工程业绩(规模、影响力等)还能取得不菲收益。1.4.5实力的项目投资人阶层有意“挂靠”者往往不仅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经验,更有相当的经济实力,具备承担经营风险、安全质量风险的能力。项目管理过程的复杂性,决定了管理控制的难度,要平衡风险、权力以及利益是很难的。既能保证企业的利益、防范项目风险,又要激励执行层操作层的积极性的模式,今后还将是一个重要课题。有实力的,有热情参与“挂靠”的项目经理阶层的存在,是解决这个难题的一种途径。1.4.6政府监管、社会监理不到位法不责众也是一个深层次的原因,面对如此普遍并且多方利益纠葛的行为,政府监管、社会监理本身都是很难的,有没有责任心都不可能做好这个事件,这是其普片存在的原因之一。2、内部经济承包2.1含义、特点及方式:内部承包是指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分支机构、职工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就特定的生产资料及相关的经营管理权所达成的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作为一种内部经营方式,6/23内部承包合同实际上是为明确公司与员工权利义务关系而进行的分工,而这种分工并不为法律和行政法规所禁止。企业内部承包是我国企业在进行转换经营方式的过程中的一种尝试,由于内部承包从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责、权、利相统一的问题,达到提高企业职工积极性、主动性,提高整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率和效益的目标,因而受到许多企业的亲睐,在建筑行业尤其盛行。内部承包可以分为责任承包和经济承包。1、责任承包。企业是市场主体,项目由企业承接、经营、并承担盈亏,项目部是企业组建的一次性施工生产临时性授权机构。企业与项目部是管理与执行的关系,企业负责生产要素的配置,各职能部门对项目实行直线领导,通过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进行管理。项目经理只负责施工管理,经济上不负责盈亏,实行年薪制,对生产要素的支配权相对有限。由于与直营模式差不多,本节只描述经济承包,责任承包在自营模式中描述。2、经济承包。其是项目经理责任制进一步市场化的产物。企业仍是市场行为主体,部分企业职工成为“经济承包”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成为企业授权项目经理组建的持续性施工生产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除了承担现场的管理责任,开始直接面对市场,拥有部分经营权,但仍受企业监督和约束。企业和项目部是内部承包契约关系,企业在人财物方面提供服务。项目经理对生产要素的选择权、支配权比较大。企业主要通过项目经理承包经营责任制进行管理,重点是质量和安全。项目经理缴纳工程总造价3-5%的风险抵押金,项目7/23分配按合同规定完成上缴后由项目经理支配,上缴管理费一般在合同价2-3%。分企业承接项目后选择项目经理经营管理和项目经理自行承揽业务并经营管理两类,通常以后者为主。目前采用经济责任承包的较多。运作方式为两种,分别为(1)、企业派遣包括项目经理在内的整套管理人员组成项目管理总包部,项目具体的施工承包给非企业内部的项目经理,即由承包人具体完成对项目的人、财、物、资金的组织,向企业缴纳一定的管理费,企业派出的项目总包部队承包人进行监督。目前国企采用较多。(2)、企业内部项目经理直接承包项目,项目经理负责组建项目管理班子,完成项目施工,人、财、物、资金的组织,接受企业的统一管理。这种方式民企运营较多。法律特征:1、承包人是建筑企业的内部成员,双方存在上下级间行政隶属上的管理关系;2、合同的内容系约定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3、就企业内部行政管理的角度而言,承包方还要接受发包方的行政管理,遵守其规章制度,比如安全生产、劳动保险等方面的管理;4、在资产所有权上,承包人承包经营的资产为企业所有;5、承包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2.2现状及趋势上世纪90年代这种体制在开拓市场、扩大经营规模方面获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但是随着市场形势的变化,一些问题暴露出来,目前国企采用纯粹的经济承包较少,民企较多。8/232.3不足及风险上世纪90年代经济承包在开拓市场、扩大经营规模方面获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但是随着市场形势的变化和企业自身的发展,一些问题暴露出来:2.3.1是由于“弱职能强项目”的组织特点,导致公司组织结构过于简单,没有能力对项目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最突出的是公司层面的经营管理能力逐渐弱化,最终导致重大项目经营主导权的丧失;2.3.2是项目大多为项目经理自主承揽,由于受项目承包人能力的限制,难以整合资源区投标大项目、大工程,也难以科学考、合理选择,承接“带病”项目带来后遗症的情况不时发生;2.3.3是当企业不能为项目提供一个好的品牌、资本和技术支持时,部分善经营会管理的项目经理会离开企业,导致人才资源的流逝;2.3.4是由于企业对项目经理的依赖性增强,项目经理权利义务不相称的问题日益突出,最终往往包赢不包亏。2.3.5由于利益归属明确,容易产生权利博弈。2.3.6承包人能力的风险由于承包人的资金、经验、物资筹措、组织管理等方面的能力都将影响到承包项目的成功与否。承包人能力的不足,常常导致其承包工程“中途难产”,不能做到按时、按量,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留下一个不可收拾的“烂摊子”,那么,发包企业将毫无疑问地对外承担起全部责任。尽管在内部承包经营开始时,承包人就向发包企业交付了一笔数额不菲的“承包费”或“保证金”,但其对整个工程项目来9/23说往往是杯水车薪。以对外债务为例:承包过程中,承包人需要大量采购材料等,必然形成债务,一旦发生纠纷,第三人将直接起诉要求施工企业承担责任。虽然施工企业对外承担责任后可根据内部承包合同的约定追究内部承包人的责任,但因内部承包人的赔偿能力有限,施工企业的损失往往难以挽回。同样,施工期间给第三人造成的侵权损害时,施工企业在对外承担责任后,其损失也可能因内部承包人的赔偿能力有限往往难以挽回。2.3.7在既得情况下,企业收益较小。2.3.8项目经理权利放大,风险容易集中。2.4优势1.4.1有利于培养经营人才;1.4.2部分管理权下放简化,有利于提高效率;1.4.3责权利比较清晰透明,易于调动积极性;1.4.4利润锁定。公司直管项目:3、直管模式3.1含义、特点及方式:企业是市场行为的主体,项目由企业承接、经营,并承担盈亏,项目部则是企业组建的一次性的施工生产临时性授权机构。企业与项目部是管理与执行的关系,企业负责生产要素的配置,各职能部门对项目实行直线领导,通过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进行管理。项目经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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