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组组长杨荣伟二○一○年二月三日同志们: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作一个工作报告。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9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工作任务。根据厅党组研究的意见,下面,我讲三个问题。一、2009年工作简要回顾2009年,厅党组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紧密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坚持“两手抓”、“两同时”,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和一系列配套制度措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较好成效,为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一)着力加强典型教育,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大力宣扬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典型。去年5月份组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劳动模范及抗震救灾、廉政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全省系统进行巡回报告,听众达4万余人次,营造了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浓厚氛围。目前,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5个单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有8个单位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有25个单位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有136个单位获得省级文明单位,95个单位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有3位同志被授予浙江省青年岗位能手。二是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以及全省系统各行业结合形势和任务,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去年6月份,我们专程请重庆市规划局领导给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介绍“重庆规划腐败案件”,剖析原因,总结教训。专门组织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观看了省直机关处级干部违法案例的警示教育片。全省系统各行业、各单位通过举办廉政报告会、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参加法院庭审以及深入实施廉政文化“八进”等工作,进一步拓展廉政教育活动载体,增强了廉政教育实效。三是积极构建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我们组织人员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课题研究,重点对职业道德建设现状、职业道德规范、职业道德建设长效机制等进行调研,形成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二)着力加强“两同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一是落实责任分工。坚持“两手抓、两同时”,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在明确业务工作责任的同时,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两项任务同时抓,两个责任同时定,两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以及厅领导分工调整,制定《浙江省建设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细化具体任务,确保责任落实。近几年,我们每年都是年初召开全省建设工作会议,同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三个会议一起召开,并在会上厅与11个市住房城乡建设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省各市系统按照要求,普遍制定和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形成逐级都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检查考核。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年初布置、年中检查、年底考核的要求,厅党组坚持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专题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落实工作措施,保证各项工作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同时,按照考核办法,对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年度考核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全省系统都实施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去年,有二个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因领导班子成员发生问题,被“一票否决”。三是完成牵头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2009年省直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责任分工》(浙党风廉政发〔2009〕1号)的要求,我厅承担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治理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问题以及开展城市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等三项工作的牵头任务。厅党组高度重视,及时进行部署,认真抓好落实。通过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目前,全省各地基本上已经建立大笔资金存储、调度等重大事项须集体研究决策以及公开透明操作制度。加快推进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实现了省、市、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的联网,极大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相关数据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保证了全省住房公积金高效、安全运行。通过开展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的治理工作。全省共清查规划建设项目3366个,清查项目用地面积达到11599.07公顷,涉及变更用地性质、调整容积率的项目419个,其中查处违法违规项目58个,违法违规项目用地面积96.72公顷,补交规费等收入97906.68万元,罚款4186.57万元,有力地促进了我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通过开展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专项治理,全省各地共自查的拆迁项目465个,涉及拆迁房屋面积759.3万平方米,被拆迁人4.97万户。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我厅会同省发改委和省监察厅组成三个督查组,由厅领导带队,分别对杭州、嘉兴、丽水,宁波、绍兴,温州、台州等地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有效化解了拆迁信访矛盾,严肃查处了违法违规案件和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三)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具有行业特色惩防体系进一步推进根据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部署以及省纪委关于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的具体要求,我们在制定了具有行业特色的《浙江省建设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细则》及责任分解的基础上,去年,我们注重在抓落实和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年初,厅党组印发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9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和〈2009年—2012年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度建设责任分工表〉》(浙建党组〔2009〕8号),将《工作细则》中的制度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分管厅领导和相关处室。目前,年度要求制定的配套制度基本完成。加强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构建惩防体系工作的督促检查,保证了惩防体系工作的落实。继续完善和实施了《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去年,我厅对全省39家企业和39名个人的不良行为进行了记录和公示。(四)着力加强廉洁自律,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四个重要文件精神,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活动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做到不插手、不干预、不打招呼,不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亲属及朋友谋私利。特别是落实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认真开展“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回头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相关制度,巩固治理成果。开展了“两提高、两降低”效能建设主题活动。据统计,去年会议经费与指标数下降了20.85%,出国(境)经费下降了64.79%,招待经费下降了11.62%,公务车费用下降了16.74%。(五)着力加强行风建设,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纠正一是深入推进“阳光建设”。去年以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认真总结“阳光建设”工作经验,结合行业自身特点,积极整合行政资源,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快推动职能转变,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努力树立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良好形象,“阳光规划”、“阳光拆迁”、“阳光售房”,“数字城管执法”等阳光系列工作已向各个基层站所延伸,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是继续开展评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组织厅政风行风监督员对8个省级候选单位和53个省系统候选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同时对2007年度的先进单位进行复评。对在复评检查中3个单位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按照创评标准和规定进行摘牌,取消了其先进。还组织厅政风行风监督员对浙江省第十六届房博会行风情况进行了全程监督,保证了房博会圆满顺利。三是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审管”分离,将分散在各职能处室的行政许可(审批)职能集中到政务办理中心,由中心牵头实行规范化、格式化运作,负责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通过“简政放权”,我厅修改完善了扩权事项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流程,制定了与此相适应的监管服务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通过加强“实时监控”,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五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做到了全过程透明,多节点把关,监督内容和过程有记录、有回复,实现信息技术与行政监察业务的有机结合,我厅行政许可的提前办结率从系统实施前的28%提升到75%,变更事项均为当日办结。(六)着力加强监督工作,纪检监察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会同厅人教处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纳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的常规工作,全年共有106人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全程参与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通过参加厅及厅直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日常考核等,强化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和管理;会同厅人教处、办公室严格把好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关,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任免工作的监督。驻厅纪检组积极参与厅管干部任免的各项具体工作,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制度、程序及要求选拔和任用干部的监督检查,逐步实现从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全过程监督的转变,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三是加强对企业资质审查、审批等工作的监督。加强了对企业资质审查工作的全程监督。四是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去年,驻厅纪检组共收到信访举报73件(次)。驻厅纪检组高度重视举报线索,认真分析每件信访举报线索,慎重处理信访举报件。对反映党员干部在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方面的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和处理;对涉及行业管理方面的信访件,及时进行转办转交和督办;对于不属于我们调查处理范围的信访件,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实名举报的信访件,及时调查核实并答复举报人。另外,对省纪委转来的二件重要信访件进行了初步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及时报送省纪委有关部门。五是加强纪检监察机构的自身建设。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分两批组织了160多名市、县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的业务培训,使系统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理论、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均有了明显提高。(七)着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行业思想道德和文明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去年,我省供水行业被省委省政府继续认定为浙江省文明行业。在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开展了创建省级文明行业工作。继续深化燃气行业创建工作,认真抓好风景名胜区、环境卫生、房地产等行业的文明行业创建活动。2009年,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州水务集团和金华市自来水公司、舟山蓝焰燃气有限公司被住房城乡建设部评为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杭州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43个单位被评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创建文明行业示范单位。我们总结的《注重创建过程,夯实创建基础,不断推进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经验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会议上作了介绍。二是行业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去年,在系统广泛开展了“道德文化建设”征文活动,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撰写出一批具有行业特点和富有时代精神的研究论文。近几年来,每年设计一个主题,开展一次征文,形成一批成果,印制一本汇编。去年,对“方远杯·服务文化建设”征文活动进行了表彰,有33篇征文和4个单位获奖,获奖征文在省政研会会刊上刊登。我厅总结的行业文化建设“五个深化”经验,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推动文化大发展、提高文化软实力”座谈会上作了发言。三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既抓行业管理,又抓文明创建”的原则,逐步落实分管领导和兼职工作部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责任。把精神

1 / 20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