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客人转房制度1.接待员为客人安排转房时,应按其具体要求安排今客人满意的房间;2.如果是客人提出要求转房,应询问客人转房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客人原住房间出现问题,应在“接待通知书”上注明以便通知管家部及时解决;3.与客人落实转房的时间;4.如果转至不同类型房间,必须预先与客人商议转房之后的房价;5.准备将要转至房间的钥匙及欢迎卡,然后交行李部安排行李生为客人转房,如客人不在房间而又需搬移客人物品时,需通知。管家部当值主管及当值客房主管作转房监护人;6.电话通知管家部、电话房客人的转房情况;。7.清楚地填写“接待通知书”上有关转房的内容,并将副联发至前台接待处、管家部和电话房等;‘8.在行李生为客人转房的同时,接待员必须更改有关(客人名单)电脑资料及钥匙架上客人登记表的房间号码,并向该行李生收回客人原住房间的钥匙及欢迎卡;9.每天由夜班接待员核对当日的“接待通知书”,将每一次转房事宜详细记录在当日的“转房报表”上,完成后派发至管家部、前台收银、总机、行李部;10.夜班接待员负责在每晚交接班前对当日转房的房租作例行检查.以避免出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