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人员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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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8页进城务工人员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初探目录摘要………………………………………………………………………………2关键词………………………………………………………………………………2正文:一、进城务工人员生存现状和面临的主要问题………………………2二、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原因…………………………4三、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保护对策…………………………………5(一)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法律制度……………………5(二)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管理主体的建设……………………………6(三)着力帮助进城务工人员解决实际问题…………………………6(四)建立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制度………………………7(五)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培训机制……………………………………7参考文献……………………………………………………………………………8第2页共8页进城务工人员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初探班级:·····法学本科班姓名:····[摘要]:进城务工人员是我国工人阶级的新成员,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民涌入城市。弄清进城务工人员面临的主要问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原因,探索保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对策,对我国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将取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关键词]:进城务工人员;劳动就业;权益保护;社会保障进城务工人员是指户籍和家庭住所地在农村而工作在城市的非长期务工人员。现阶段,中国的进城务工人员有上亿人,他们是中国工业化、市场化进程中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但同时我们也看到,进城务工人员来自农村,文化素质不高,流动性大,又居无定所,生活和工作没有相对稳定的保障,在就业、工资、社会保障、医疗等方面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进城务工人员管理难度大,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已经对城市文明建设造成严重的影响。作为城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群体,关注进城务工人员生存状况,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对促进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一、进城务工人员生存现状和面临的主要问题1.进城务工人员群体生存状况不良进城务工人员虽然为城市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是一个庞大的社会阶层,但却因种种原因,他们的工作得不到应有的肯定,反而受到歧视,成了生活中缺少关爱、权益经常受侵害,生活在城市边缘的弱势群体。从职业上看,由于受体制、政策、偏见和自身条件等多方面限制,他们进城后大多集中在城市传统产业部门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从事劳动强度大且收入低的工作;从社交上看,由于地域文化、地方语言、生活方式、自身素质等差异,他们很少与本土人交往且往往集中居住在城郊城乡结合部,形成了相对封闭的外来人口聚集地。因此,进城务工人员总体生存状况是:物质生活相对贫困,精神生活相对空虚,文化生活基本缺失。2.进城务工人员整体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法律的信任进城务工人员从本质上说来是从农村进入城市的农业富余人员。农村相对城市来说,人们受教育程度、综合素质较低,“一穷二白”,从而在为满足个人生存需要寻找生存空间的求职就业竞争中始终处于劣势地位。第3页共8页由于违法行政、司法腐败、执行困难等问题增加了进城务工人员这一弱势群体对法律的不信任感。在广大的农村地区,非规范的行政执法、司法大量存在。例如:为抓好计划生育,有些地方政府不惜动用公安、法院的力量来完成,使司法部门失去了其在法律上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农村地方法官往往来自于本乡本土,亲戚朋友熟人的人情关系错综复杂,难免影响判案。农村不够发达,原告被告的经济条件可能都不宽裕,“赢了官司输了钱”的事时有发生。种种现象使得进城务工人员还未进城就心生法律的不信任感。进城后,他们成为城市生活的弱势群体,仍然看不到法律的存在,一些城管的野蛮执法常常让他们觉得经济低下的人地位也低劣;不少企业不按规定给他们办理基本社会保险,甚至强迫劳动者签订“生死免责”条款;欠薪事情屡见不鲜,执行困难使他们讨薪之路困难重重;更有甚者,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完成政绩指标,对劳动安全问题和权益受损现象听之任之,睁一只眼闭一眼,有时还与企业主勾结起来掩盖大量的工伤事故,企图瞒天过海……法律没能给进城务工人员带来满意的现实利益,相反,以上的种种现象使他们丧失对法律的信任。遇到问题,不会想到利用法律手段解决,只会忍气吞声,或是遇上有些严重侵权案件,进城务工人员以生命或是以挟持人质或是制造爆炸等极端方式来解决,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3.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被随意侵害进城务工人员的边缘地位不公增加了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困难而且管理的缺位又伴随着保护的缺位,因此合法权益屡遭侵害。就目前而言,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被用人单位侵害主要涉及以下方面:(1)就业和岗位选择受到限制,不能享受平等择业。尽管《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但是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职位时特别注明“限本地户口”等条件限制平等择业。(2)用人单位拒绝订立劳动合同,或订立显失公平的违法合同。一是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长期处于供大于求,劳动力资源过剩,寻找工作艰难,即便能找到工作,但时时存在着失去的风险。在这种背景下,劳动者不得不在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权益上降低要求,更不敢主动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合理要求。二是有的老板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采取降低工资、延长劳动时间、增加劳动强度、忽视安全生产、取消必要的劳动保护等措施,来降低用工用本。处在强势地位的老板也不愿意以劳动合同来约束自己的劳动用工。第4页共8页(3)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没有着落。大部分用人单位尚未按国家规定为进城务工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没有交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类保险。进城务工人员由于文化水平比较低,到城市工作,往往是在条件艰苦、环境恶劣城里人不愿意干的岗位上工作,加上不少单位安全意识薄弱,缺少安全保护设施,工伤事故频发,却享受不了工伤保险待遇。(4)违法强制超时劳动。很多用人单位违法强制要求进城务工人员量才录用时劳动,而且不付加班加点报酬,至少也是不按国家规定会给加班报酬。(5)用人单位解除与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合同后,不按规定支付有关经济补(赔)偿。二、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原因由于农村劳动力过剩、城乡分离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社会歧视和人员分散等现实因素,进城务工人员享受不到城市居民的各种待遇,处于城市边缘,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在所难免。1.农村劳动力相对过剩。目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达1.8亿以上,而且还呈上升趋势。大批进城务工人员涌入城市寻找就业机会,使城市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失衡,出现了严重的供过于求的现象,劳动力价格下降。2.城乡分治的二元制社会结构仍然存在。该结构的主要支撑是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劳动就业和社会福利制度。因此,他们虽然能够进城务工经商,实现了职业上的转换,但是仍然保留着农村户口,仍被排斥在以城市户口为基础的城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之外。3.对进城务工人员歧视的社会观念仍然存在。4.进城务工人员组织化程度较低。进城务工人员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他们不会也不可能自发组织成立一些维权组织。正式组织的缺失,使进城务工人员缺乏利益表达和权益维护的渠道和载体,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通过集体的力量,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三、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保护对策(一)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第5页共8页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专门建立《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法》,让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问题的处理做到有法可依,尤其是流入地政府应加强对进城就业农民的管理和服务。1.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管理。订立劳动合同,是进城务工人员劳动权益得予有效保护的基础。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说明,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必要条件。但是目前用人单位没有与进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却十分普遍,他们之间关系纯粹靠老板与打工者的“口头协议”来维系。即使少数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存在劳动合同内容缺失,权利与义务显失公平等等问题。由于没有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进城务工人员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或是与单位产生劳动纠纷,他们将陷入十分艰难的境地,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很难为他们提供维权帮助,劳动争议处理部门也很难受理此类无法定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案件。因此,劳动部门要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与进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来保障和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劳动经济权益。特别是把劳动工资、劳动时间、劳动安全卫生作为合同的主要内容,保障进城务工人员最起码的劳动、生活条件。2.建立相应的法律援助制度。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三进”(进企业、进城郊、进社区)活动,组织有关法律工作者编印进城务工人员维权手册等权益维护宣传资料,指定法律援助机构,并建立健全服务指南;创新工作机制,完善便民为民服务措施,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简化工作程序,畅通进城务工人员维权绿色通道;健全网络体系,尤其要加强基层网络建设,逐步扩大法律援助队伍。从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切身利益出发,利用各种形式向进城务工人员传授有关法律、法规常识,使其能知法、懂法、用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3.取消对进城务工人员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加强对用人单位使用进城务工人员的行政审批,取消对进城务工人员就业的户籍限制和职业工种限制。要严格审核、清理进城务工就业的手续,取消专为进城务工人员设置的登记项目。各行业和工种尤其是特殊行业和工种要求的技术资格、健康等条件,对进城务工人员和当地居民应一视同仁。在办理进城务工就业和用人单位用工的手续时,除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的第6页共8页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严禁越权对进城务工人员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二)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管理主体的建设进城务工人员输入地政府应设立统一规范的外来劳动力市场,成立对外来劳动力进行统一管理的机构。实施培训考核、建立务工档案和持证上岗一条龙的规范准入制度并指导社区、街道和公安、劳动保障等职能部门及用人单位,对外来劳动者进行综合协调管理。进城务工人员所在家乡的党、政、工组织是管理和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主体,应从组织管理,特别是在提供司法援助、处理重大事件上充分发挥作用,协助有关部门参与处理进城务工人员劳资纠纷和工伤事故等。(三)着力帮助进城务工人员解决实际问题当前,进城务工人员收入偏低和生产生活条件差是进城务工人员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也是进城务工人员反映强烈的问题,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1.要从制度机制上杜绝拖欠和克扣工资的现象,通过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做到进城务工人员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切实加大对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用人单位处罚力度。2.要规范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管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制定和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逐步改变进城务工人员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3.要改善进城务工人员生产生活条件。首先,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监管职责,企业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的主体责任。其次,要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休息权和休假权,解决违法强制超时劳动问题。若仅仅以劳动时间来衡量,当前,很多用人单位业主是违法户。进城民工中,绝大多数被强制严重超时劳动。而且不付加班加点报酬,至少是不按国家规定付给加班报酬。如按现行劳动法规定的每星期5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8小时,再加上各种节日等休假,务工人员的劳动时间大体相当于国家法定劳动时间两倍,甚至还多。劳动部门要监督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工休息休假的规定,对于延长工时和占用休息日、法定假日工作的,必须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对强制务工人员超时劳动并不支付加班工资的,要给予严重处罚,责令其改正。(四)建立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制度第7页共8页1.建立工伤保障制度。应把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工伤保障制度作为最基本的社会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