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一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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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一五”规划目录一、基本情况(一)“十五”回顾(二)主要问题(三)发展形势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发展目标三、主要任务(一)协调集聚与扩散的关系,加大城市支持农村力度,推动城乡协调发展(二)协调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发挥城镇群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三)协调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提高人均享有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四)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维护城镇自然和人文环境特色,建设节约型城镇四、政策和体制保障(一)健全城乡规划体系,强化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与发展的先导和统筹作用(二)改善财政和公共领域投融资体制,保障城镇化公平推进(三)改革土地利用管理制度,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与合理开发(四)完善户籍政策和相关配套制度,逐步消除“城乡二元”、“本外二元”结构(五)创新城镇管理体制和决策机制,提高政府驾驭城镇化发展的能力五、重大工程(一)和谐社区工程(二)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工程(三)城镇廉价住房安居试点工程(四)城镇群公交联网工程(五)区域绿地示范工程(六)治污保洁工程(七)新市镇建设工程(八)城乡空间信息平台工程《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一五”规划》是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粤府〔2006〕46号)和《广东省“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粤府办〔2004〕117号)编制的重点专项规划,是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全省城镇化进程进行宏观指导的规划。编制本规划的目的是明确我省“十一五”期间推进城镇化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推进城镇化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方向,部署“十一五”期间推进城镇化的重大行动。一、基本情况(一)“十五”回顾。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尤其是“十五”期间的发展,我省的城乡建设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城乡面貌大为改观,为我省“十一五”时期加快推进城镇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城镇化水平大幅提高,城镇化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显著。到2005年底,按第五次人口普查口径,我省的城镇化率为60.7%,与“九五”期末相比,提高了5.7个百分点:“十五”期间,全省约有1300万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城镇化进程的稳步推进,促进了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的持续扩大,有效促进了我省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十五”期间,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2005年达到22366.5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24438元;城镇居民的收入也相应大幅提高,全省城镇居民200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770元,“十五”期间年均实际增长8%。2.城镇功能和要素集聚能力增强,城乡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十五”期间,我省城镇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城镇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逐步配套完善,初步满足了城镇居民的生活和文化需求,提高了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到2005年底,全省公路密度达64公里/百平方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3140公里,比“九五”期末增加了约1950公里,已实现所有地级以上市全部通高速公路、与周边陆路省份均有高速公路相连的目标。铁路、港口、航道建设步伐加快。全省累计建成各类卫生机构16054个,各类艺术馆、文化馆140个,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129个,博物馆、纪念馆148个。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综合功能日趋健全的同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有较大进展,全省城镇综合评价指标达到85分,深圳、中山市获得联合国“人居奖”,佛山市获得“全球人类住区优秀范例奖”,广州、珠海市和中山市小榄镇获得“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另有一大批城镇分别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卫生城市(镇)”、“环保模范城市”、“优秀旅游城市”、“文明城市(镇)”、“全国重点镇”、“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镇”等荣誉称号,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3.城镇体系不断完善,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得到加强。全省已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组合有序、优势互补、持续发展的城镇体系。珠江三角洲地区(以下简称珠三角)城镇群已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排头兵”,区域协调发展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整体竞争力不断提升,日益发展成为亚太地区最重要的城镇群之一;东西两翼城镇群初步形成,区域发展协调性大幅提高,尤其是高速公路的开通,拉近了区域间的时空距离,使中心城市的辐射能力得到进一步强化;北部山区城镇化稳步推进,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工作成效显著,招商引资工作蓬勃开展。4.县域经济发展加快,中心镇对农村的辐射带动能力提高,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十五”期间,我省通过大力发展中心镇,推动了小城镇集聚发展,加快了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步伐。2005年,全省67个县(市)共实现生产总值4027.4亿元,与“九五”期末相比增长13.4%;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120.12亿元,与“九五”期末相比增长20.5%。截至2005年10月,全省共有414个乡镇被撤并,撤并比例达26%。通过撤并乡镇,拓展了中心镇的发展空间,全省271个中心镇中有119个被列为全国重点镇。中心镇的规划得到加强,规划实施取得明显效果。据初步测算,2005年,全省中心镇的生产总值合计约3000多亿元,约占67个县(市)生产总值的七成;城镇化率接近50%,对农村人口的吸收作用明显;全省中心镇的数量不到全部建制镇数量的20%,但城镇总人口、财政收入分别占全省建制镇的40%和50%左右。中心镇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已经成为城镇化发展的主要载体,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加快了农民收入增长的步伐。2005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4690元,“十五”期间年均实际增长率达4.1%,农民务工性收入占农民总收入的比例约为50%。5.大力推进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城镇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十五”期间,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和《关于推进城镇化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发〔2004〕7号)是我省城镇化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此外,我省还先后出台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乡镇行政区划的通知》(粤发〔2001〕9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山区发展的决定》(粤发〔2002〕13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粤发〔2004〕10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村“三化”的决定》(粤发〔2005〕4号)、《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79号)、《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0号)、《关于加快中心镇发展的意见》(粤府〔2003〕57号)、《关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试行)》(粤府〔2005〕22号)、《印发关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财政性措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4〕37号)等涉及城镇化工作的政策文件,为促进产业发展、人口集聚和土地集约使用等创造了条件,进一步优化了我省城镇建设的软环境。从“十五”期间我省的城镇化进程可以看出,正是在城乡规划的指导和调控下,以工业化为“基本动力”,通过中心城市和中心镇辐射带动“两条腿走路”,通过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两只手调控”,实现了我省城镇化的快速健康发展。(二)主要问题。“十五”期间,我省的城镇化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存在不少问题,概括起来讲是“四个突出”。1.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的矛盾尚未消除,可持续发展问题依然突出。我省经济在“十五”期间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态势,但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的矛盾依然突出,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城镇的可持续发展,主要表现在:(1)环境污染依然严重。“十五”期间,我省部分城市和地区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是环境污染仍呈扩散趋势,城市空气污染呈加重趋势,酸雨区面积不断扩大,大部分城市河段水质受到不同程度污染,水质性缺水问题凸显。(2)生态资源破坏严重。全省目前有不少工业园区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一些园区甚至存在未经环保审批、乱设排污口的情况,导致了我省林地、耕地、水源不断减少,生态资源遭到破坏。(3)土地和能源资源供应紧张。部分地方政府依然存在重经济、轻环境的思想,外延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土地浪费严重,部分地区的土地供应已接近枯竭。工业化、城镇化粗放增长方式造成生产、生活能耗需求高涨,导致部分地区出现了电力、燃油、煤炭等能源供应紧张的局面。(4)一些城镇盲目开发,大拆大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导致城镇特色和历史文化价值逐渐丧失,历史文脉得不到延续。2.“城乡二元”和“本外二元”结构继续存在,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比较突出。我省仍存在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之间的“城乡二元”结构、本地人口与外来人口之间的“本外二元”结构,矛盾比较突出,主要体现在:(1)城市反哺农村能力弱,对农村的投入不足,忽视对村庄规划建设的指导和调控。截至2005年底,全省累计编制村庄建设规划34591个,完成率仅为25.85%,不少村庄建设布局混乱,土地浪费严重,环境“脏乱差”的局面未得到根本改变。(2)城镇扩张过程中对农民利益的重视和保护不够,对失地农民的补偿不够落实,对解决失地农民就业出路问题的措施不够到位。(3)城镇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和户籍等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困难,城镇就业压力和社会保险压力增大,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任务繁重。(4)外来人口边缘化倾向日益显现。在珠三角的不少城镇,外来人口是户籍人口的几倍甚至十几倍,对住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供应均造成较大压力。同时,外来人口生活条件差、就业不稳定、缺乏社会保障和职业性培训,长年生活在城市却不能转化成城市居民,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3.城镇建设统筹不够,用地紧张和土地粗放利用、设施供给不足和设施重复建设等矛盾比较突出。区域整体统筹和综合调控的作用弱化,许多城镇各自为政,贪大求全,导致在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用地紧张和土地粗放利用、设施供给不足和设施重复建设等矛盾并存:(1)城市中心区的高密度开发,引起中心区交通拥挤、环境恶化,导致用地功能不合理和土地超强度利用的现象;而在城乡结合部、城镇外围新区和农村居民点的建设中,土地利用简单粗放,浪费严重。部分城镇对土地资源进行盲目开发利用,随意圈占土地,超标准、超需求建设各类园区。(2)公益性设施仍面临投资渠道缺乏、投入不足的局面,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设施,还满足不了人民群众的需要。(3)部分城镇不顾自身的定位和分工,在公共设施建设上追求“人有我有”、自成体系,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4.城镇管理体制和区域协调机制创新不足,区域发展不协调问题依然突出。我省在创新城镇管理体制和区域协调机制方面仍然不足,限制了城镇化的发展,造成区域发展不协调,主要体现在:(1)县、镇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事权大、财权小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发展,财政资金短缺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瓶颈;珠三角的一些特大镇已发展到城市的规模,却仍沿用原有的乡镇管理模式,管理部门人员编制定额远不能够满足实际需要,制约了政府服务质量的提升;支持中心镇发展的一些政策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影响了中心镇的进一步发展。(2)产业发展缺乏整合,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及区域协调机制的缺失,造成城镇间过度竞争,直接引发土地资源浪费、产业结构趋同、市场封闭等问题。(3)尚未建立有效机制来缩小后发地区和先发地区的差距,存在着“先发地区有动力缺资源”和“后发地区有资源缺动力”的矛盾。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一五”规划2007-03-26下午15:03:29总点击数:891本月点击数:187本周点击数:63今日点击数:12(三)发展形势。“十一五”期间,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我省的城镇化发展也将面临众多的机遇与挑战。1.发展的机遇。在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各层次的区域合作将进一步深入开展,为我省城镇化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与动力。经济全球化为我省城镇纳入世界城镇体系提供了契机,借助国际产业大转移和国际大市场,珠三角城镇群特别是广州、深圳等重要城市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成为世界城镇体系中的重要节点;泛珠三角合作的深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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