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解读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吴亚平2020/2/151涉及工会和劳动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20/2/152工会法2020/2/153一、工会的性质《工会法》第二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职工自愿工人阶级组织群众组织2020/2/154工会代表谁?《工会法》第二条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法》第二十条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会法》第二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2020/2/155二、工会组建的法定条件1、会员条件《工会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中国工会章程》第一条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问题讨论:①农民工能否参加工会?2020/2/156②外籍员工能否参加工会?《工会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③私企业主能否参加工会?2020/2/1572、工会干部条件《工会法》第九条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企业行政负责人、合伙人及其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2020/2/1583、工会自身条件人数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一元化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2020/2/159《工会法》第十六条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工会法》第九条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工会法》第十一条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2020/2/1510三、工会的职能工会干什么?2001年10月修订的《工会法》第六条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2020/2/1511全面履行工会的四项法定职能1、维护职能工会为什么具有维护职能工会履行维护职能的特点工会维护职能的法律规定《工会法》第六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2020/2/15122、建设职能工会为什么具有建设职能工会履行建设职能的特点工会建设职能的法律规定《工会法》第七条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工会法》第三十一条工会会同企业、事业单位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企业的财产,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2020/2/15133、参与职能工会为什么具有参与职能工会履行参与职能的特点工会参与职能的法律规定《工会法》第五条工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工会法》第六条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2020/2/15144、教育职能工会为什么具有教育职能工会履行教育职能的特点——寓教于乐工会教育职能的法律规定《工会法》第七条工会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工会法》第三十一条工会会同企业、事业单位……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2020/2/1515工会四项职能间的关系维护职能,是工会基本和中心的职能;建设职能,是从根本上维护职工利益;参与职能,是从源头维护职工的利益;教育职能,是为了提高职工的自身素质,提高职工自我保护能力。2020/2/1516劳动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2020/2/1517主要内容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护劳动报酬权的法律保护休息休假权的法律保护2020/2/1518一、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护1、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020/2/1519(2)劳动者解除用人单位无过错用人单位有过错立即解除2020/2/1520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预告解除)2020/2/1521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2020/2/1522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2020/2/1523(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有过错解除劳动者无过错解除经济性裁员2020/2/1524劳动者有过错《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020/2/1525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返回2020/2/1526劳动者无过错解除条件:(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除程序: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020/2/1527医疗期工龄本单位工作年限医疗期10年以下5年以下3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6个月10年以上5年以下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18个月20年以上24个月2020/2/1528《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2020/2/1529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劳动合同法》四十一条):(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济性裁员的程序: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2020/2/1530经济性裁员的优先留用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2020/2/1531(4)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020/2/15322、对劳动合同终止的限制——不能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020/2/1533二、劳动报酬权的法律保护1、工资的概念: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的报酬。工资的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与补助、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应列入工资范围的是:职工福利费用购买劳动保护用品支出其它收入《劳动法》四十八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20/2/15342、最低工资最低工资的概念: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2020/2/15353、对工资支付的保障对工资支付形式的保障——法定货币对工资支付时间的保障——按时支付,不能无故拖欠《劳动法》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无故拖欠——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2020/2/1536对工资支付数额的保障——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欠薪入刑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