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靠主名就必得救(罗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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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靠主名就必得救(罗10:5-21)【罗10:5-21】5摩西写着说:“人若行那出于律法的义,就必因此活着。”6惟有出于信心的义如此说:“你不要心里说:‘谁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领下基督来。)7‘谁要下到阴间去呢?’(就是要领基督从死里上来。)”8他到底怎么说呢?他说:“这道离你不远,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就是我们所传信主的道。9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10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11经上说:“凡信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12犹太人和希利尼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众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13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14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15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如经上所记:“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16只是人没有都听从福音。因为以赛亚说:“主啊,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17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18但我说,人没有听见吗?诚然听见了。“他们的声音传遍天下,他们的言语传到地极。”19我再说,以色列人不知道吗?先有摩西说:“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动你们的愤恨;我要用那无知的民,触动你们的怒气。”20又有以赛亚放胆说:“没有寻找我的,我叫他们遇见;没有访问我的,我向他们显现。”21至于以色列人,他说:“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顶嘴的百姓。”【罗10:5】摩西写着说:“人若行那出于律法的义,就必因此活着。”一、得着基督的道路(罗10:5-8)「摩西写着说,」下面的经文引自利18:5。「人若行那出于律法的义,就必因此活着,」『活着』指在今世活着,并没有在来世活着的意思。全句意即人若想要不受律法的咒诅而能存活的话,便须完全遵行律法的要求,藉以取得律法的义。但这是不可能达成的事,因为人不可能遵守全律法,只要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2:10),所以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2:16)。(1)人最多只能行律法字面上的义,或者少部分的义,而律法全部的精意却无法去行。(2)因行律法而活着,不同于因信而活。一个人即使能把律法的条规都遵行得完全了,也不过是『活在』律法的奴役之下,而不能像信心那样使人活在自由之中(参加5:1)。(3)『行』的原则和『信』的原则(4节)刚刚相反。『行』的原则是人自己行,而不让神行;『信』的原则是人承认自己不行,而让神来施行拯救。【罗10:6】惟有出于信心的义如此说:“你不要心里说:‘谁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领下基督来。)一、得着基督的道路(罗10:5-8)「惟有出于信心的义如此说,」6-8节的经文引自申30:11-14,按照那里的上下文来看,原来指的是律法,但保罗却将它的原则转用在信主之道。『出于信心的义』就是因信耶稣而得的义,也就是因信称义,对主耶稣的信心被父神算我们为义。「就是要领下基督来,」『领下基督来』就是指叫基督成为肉身.使徒保罗引用旧约的经文,往往不是原文照抄,而多少有所更改,其原因有二:(1)他常直接引用七十士希腊文译本,而不是引用希伯来原文。(2)他有时只引用该段经文的大意,并加以解释;不过,他的更改和意译,并未与原来的经文原意彼此冲突或互相违背。【罗10:7】‘谁要下到阴间去呢?’(就是要领基督从死里上来。)”一、得着基督的道路(罗10:5-8)『阴间』原文是『无底坑』(参启11:7;17:8)。在此指基督在祂死后并复活之前所去的地方;基督死后曾降到地的低下之处,就是『监狱』传道、夸胜(彼前3:19;参启20:7),胜过了黑暗的权势,然后升上高天(弗4:8-9)。「就是要领基督从死里上来,」意指叫基督从死里复活。6-7两节的意思是说,人不需要登到天上请求基督降世,也不需要下落阴间叫祂从死里复活。基督道成肉身、死而复活,已经是既成的事实,救恩的大工已经完成,只等着人来信靠接受,并不需要人任何行为上的努力。(1)一个人为着得救,不需要爬到天上或钻到地底下去寻求;得救不需耗费那么大的功夫。(2)即使用尽心力,没有一个人能靠自己的本领爬到天上,也没有一个人能胜过死亡和阴间。(3)基督是无所不在的,祂就在我们的身边,就在我们的里面,何等便当(约14:18-20)。(4)当趁耶和华可寻找的时候寻找祂,相近的时候求告祂(赛55:6).【罗10:8】他到底怎么说呢?他说:“这道离你不远,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就是我们所传信主的道。一、得着基督的道路(罗10:5-8)『这道』原指在律法里出现的神的话;保罗将此经文运用在福音――『信主之道』上,重点是指明福音的易得性。「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不必上天或下地(6-7节)去得,因为它近在咫尺,轻而易举的,只要人们信靠耶稣。(1)『道』和六、七节的『基督』交互使用,指明这道就是基督自己。基督已经复活成了活的话语---“道”,供我们在口里述说,心里感念,身体力行,何等亲切又便利!(2)基督的话带着灵与生命(约6:63),充满在我们的口里、心里(西3:16),使我们得以享受祂的一切道路、真理、生命。(3)神从来不会把人扛不动的担子给人,也绝不会要求人作他所作不到的事;祂所预备给人的办法,是最容易的路:信从基督。(4)我们所传的道是『信』的道,不是『行』的道。人不必升天领下基督来,也不必下阴间领上基督来(6-7节),这些事神都已为我们成就了,没有留下什么叫我们再去作。(罗10:9)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二、享受基督的丰富(罗10:9-13)『主』字原为犹太人用来代用『耶和华』这名(因犹太人尊神的名『耶和华』为圣,不敢直呼或直译,便以『主』字代替),故认『耶稣为主』,即承认耶稣基督的神性。「心里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信主耶稣的要项有二:(1)相信祂为我们的罪而死;(2)相信祂为我们的称义而复活(罗4:25)。『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表示相信祂的死已经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也相信神借着叫祂复活,而立祂为主为基督了(徒2:32,36)。「就必得救,」『就必』原文的意思是『以致』;『得救』意即得免沉沦、灭亡。(1)得救必包括内心的相信――心里,及外在的承认――口里。这道对人所要求的是心口一致的信从。内有真信心,外有好见证。(2)信仰和见证的举动是互相补充,两者彼此并行的,我们不能只偏重一方,而忽略另一方。(3)我们必须有在人前敢于承认的信心,才是真正的信心。(罗10:9)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二、享受基督的丰富(罗10:9-13)(4)基督必须在祂复活的生命里,才能拯救我们。所以基督若没有复活,我们的信便是徒然;我们仍在罪里(林前15:17)。(5)复活是基督徒信仰的中心,基督徒不但相信基督曾经从死里复活了,而且相信基督现在还活着,且活到永永远远(启1:18)。罗10:10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心里相信,是向着神的;口里承认,是对着人的。心里相信,是在神面前相信神借着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而立祂为基督、为救主了;口里承认,是在人面前承认众人所藐视、所弃绝的耶稣是万有的主(参9节)。这两者乃是我们称义和得救的条件。『称义』是得救的地位和原因;『得救』是称义的结果。【罗10:11】经上说:“凡信祂的人,必不至于羞愧。”「经上说,」下面的经文引自赛28:16;罗9:33已经引述过了。(1)凡羞于向人启齿的信仰,不是基督徒的信仰,真信主的人,必不会觉得信主是羞愧的。(2)有的人信了主,怕作不好基督徒,以致羞辱了主;其实我们若真能将自己的一生交托给主,祂必会负起全责,必叫我们不至于于羞愧.【罗10:12】犹太人和希利尼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众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二、享受基督的丰富(罗10:9-13)「求告」称呼,呼求。「犹太人和希利尼人并没有分别,」按救恩而言,二者是站在同样的地位上。「祂也厚待一切求告祂的人,」『厚待』意指神拯救我们,使我们脱离罪恶,其最终目的乃是要我们能够享受在基督里那测不透的丰富(弗3:8);『求告祂』表示我们得享基督丰富的秘诀在于向祂呼求.(1)全世界所有的人,只要承认是属基督的,一样可以得救。(2)世人在享受主恩典的事上并没有分别,都是借着求告祂的名.(3)神不是任何一个人或一个团体所专有的神,祂是一切人的神.(4)主对一切求告祂的人都是丰富的,不在乎我们的光景如何,乃在乎我们呼求祂。(5)求告主名,叫我们得救(13节),也叫我们丰富.祂本来富足,却为我们成了贫穷(林后8:9),为要把祂的丰富赐给一切求告祂的人。(6)一个不求告主的人,乃是最可怜、最贫穷的人,因为他空拥有属灵的致富之道,却不会去应用它。【罗10:13】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二、享受基督的丰富(罗10:9-13)本节的话引自珥2:32.彼得在五旬节也曾引述这段经文(徒2:21).求告主名,乃是我们得救的秘诀。这是神在旧约时代就给我们的应许,圣经里面也记载了神的子民求告主名的不少事例(参创4:26;诗116:17;番3:9;亚13:9)。「因为凡求告主名的,」『求告』是指开口出声呼求;『名』代表一个人的所是和所有;『求告主名』就是求告主自己,主耶稣是我们的信仰和倚靠的对象。「就必得救,」指我们因着相信并仰赖主耶稣,因此向祂开口出声求告,以致给我们带来救恩。『得救』在圣经里不仅指永远灵的得救(可16:16),也指魂的得救(彼前1:9原文),身体的得赎(罗8:23),从危险中得救(徒27:31),从患难中得救(林后1:6,10),从生活的试探中得救(太6:13)等。基督徒若是由于内心的感动,而向主迫切呼求,是一件极其正当且自然的事。可惜,有些人将『求告主名』当作一项形式和作法,在大庭广众之前不断重复呼喊主名,以致引起他人的批评,认为他们对主的名不够尊重,竟至称呼其为『呼喊派』。所以我们基督徒虽然可以、也应当『求告主名』,但应当避免流于偏激和形式化。罗10:13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二、享受基督的丰富(罗10:9-13)(1)人虽然不能看见主耶稣,但能求告主的名。主的名,就是主自己。所以求告主的名,就求告主自己。(2)主耶稣是全人类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提前4:10);祂不但曾救我们脱离那极大的死亡,现在仍要救我们,并且我们指望祂将来还要救我们(林后1:10)。因此,我们不但要在蒙恩得救以前求告主名,也要在蒙恩得救以后仍时常求告主名。(3)主能、主也愿拯救我们脱离各种各样的困境,因此当我们觉得有需要仰赖祂的帮助时,尽管坦然无惧的开口求告主名。(4)基督已经丰丰满满成全祂的救恩,任何人工无需加上自己的事工(6-7节)。我们只要承认祂优越的主权――『口里认耶稣为主』,接受祂受死复活的荣耀事实――『心里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9节),并且按祂的名所包含的丰满意义而求告祂――『求告主名』,就必有分于祂奇妙的救恩――『就必得救』。【罗10:5-14】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三、执着传讲主的话(10:14-17)保罗在叙述信主之道(福音)是人得救的惟一条件之后,也许认为犹太律法主义者会辩说,犹太人根本从未有公平的机会听到福音,他们自然不明白福音,更不可能接受福音;这样,神就不该要求犹太人担负不相信福音的责任。对此,保罗按相反次序借着一连串的修辞问句,指出信主之道的由来:(1)神差来传道人;(2)传扬耶稣的福音信息;(3)听见耶稣的福音信息;(4)相信耶稣的福音信息。保罗的结论是,犹太人不只有机会听到福音,并且也能明白福音的意义(参18-19节)。「然而,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人必须相信主,才能求告主名;换句话说,人求告主名,就是表示他相信主,所以必然得救(9,13节)。【罗10:14】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三、执着传讲主的话(10:14-17)「未曾听见祂,怎能信祂呢?」这里含示着一项真理:信心是由听见基督的话而来(参17节);听见基督的话,乃是我们信心的起源(参来12:2;约2:22)。(1)除非你相信祂,否则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