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学论文题目:浅析腐败现象的成因与防治学生:学号:院(系):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专业:网络工程指导教师:联系方式:2011年11月25日2浅析腐败现象的成因与防治上周六我们班团支部组织了一次养老院慰问之行,在临去前当然做了相当大的准备工作,还问了曾经去过的同学,结果她们立即说,给老人买的东西最好亲自给老人,分到他们手里,上回他们送去的东西都被院长等直接放在办公室……其实当时我就郁闷了,这才能买点什么东西啊?想来不会腐败到这种程度,一点水果,一点奶粉也不怕寒掺,可是我更不能想象的是我们已经开始以一种消极的心去看待那还没有接触到正在我们面前徐徐展开的社会画卷。为什么人会如此看待这个社会?我想恐怕是贪污腐败的例子看得多了,在还没有接触时已经形成了一种先天印象。如果在不防治腐败,恐怕以后所有的孩子都要带着有色眼镜和厚厚的戒备迈入社会了。试问一个国家的人们连政府都不能相信,还能相信谁?为了将来人们的身心健康,关系和谐,腐败的防治迫在眉睫。一·腐败的成因在当代中国,腐败现象作为一个政治概念,在现阶段有特定的内涵和处延,它不是泛指一切社会的丑恶现象,而是特指公共权力的滥用,主要包括着三个层次的内容。一是官僚主义;二是违纪、违法行为;三是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行为。一般的政府人员进行腐败一般有以下几点原因1、腐败收益腐败的诱因是按一定概率计算的腐败的私人收益,它决定于对于腐败的查处概率和腐败收益,前者和腐败诱因成负相关关系,腐败受益则与腐败诱因成正相关关系。假定查处概率是一个常量,则腐败收益直接决定着腐败诱因的变动,腐败收益n越大,腐败的诱惑力就越大,腐败行为就更容易发生。2、查处概率假定腐败的收益一定,显然查处概率越大,腐败的诱因就越小。假设腐败撤出概率趋向于0,则腐败产生的充分必要条件始终得到满足,任何腐败的发生都几乎不会受到查处,那么全社会的腐败必定会甚嚣尘上。3、公职人员的薪金在腐败的诱因既定时,腐败者的私人成本包括薪金损失和惩罚损失两部分。在当前薪金一定时,查处后的收入与腐败净私人成本呈负相关关系。如果腐败受到查处后被解雇,并不得重新就业,即现职位薪金成为全部损失薪金。反过来来说,如果解雇后重新就业的薪金很高,则腐败就没有收入损失。如果不考虑额外的惩罚,那么,调高公职人员的收入就会抬高腐败的私人成本,使其相对于腐败的诱惑力来说变得更大,无疑可以对腐败起到约束作用。虽然足够的薪金收入3并不是防止公共部门接受贿赂的唯一解决方法,但这样做至少可以减少接受贿赂的人数。4、惩罚力度腐败的私人成本由薪金损失惩罚损失构成。惩罚损失越大,腐败的私人成本就越大,参与腐败活动的激励就会降低,腐败诱因就越容易受到遏制;反过来说,对于腐败行为的惩罚力度越小,腐败的私人成本就越小,腐败就容易泛滥。5、其他因素对于腐败分子来说,腐败行为还有没法用经济方式来衡量的道德成本和博弈成本等。道德成本即对违法行为的一种心理负担,腐败者在作出腐败决策时,必须突破来自其自身的种种心理障碍,改变其道德观念,放弃循规蹈矩的操行,担心一旦腐败暴露,来自社会舆论的巨大压力等。但在现实生活中,腐败的道德约束实际上是一种“差别性约束”,只有对那些能给予“虔诚商品”(Pietycommodity)以较高标价者才有约束力。通俗地说,对于本身就缺乏道德感的人来说,道德成本几乎不存在。博弈成本即指腐败者为了掩饰其腐败行为不被发觉,而耗费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腐败分子要花费时间和精力进行腐败活动、躲避被查处惩罚,有些贪污腐败分子吃不好、睡不好、整日提心吊胆,这也是一种代价,也会对腐败行为的发生产生影响。二·腐败的防止在治理腐败过程中,过去长期以来注重以惩治作为主要方式,而忽略了对腐败的事前预防,这样使得许多腐败分子在利益面前往往禁不住诱惑,甚至抱着侥幸可以逃过惩罚的心理和“博弈”的态度去进行贪污敛财。虽然其中有不少人得到了党纪国法的制裁,但却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腐败分子贪赃枉法的现象存在。因此以惩治为主的治理腐败方式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为此,党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将反腐败的重点放在预防的层面;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再一次明确了要加快推进预防与惩治腐败体系建设,大力弘扬真务实、公道正派、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对于腐败的防治,可以参考一下的以下几点。1立足教育,从严要求。我们要深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决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努力构筑防腐拒变的思想肺线,增强领导干部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我们要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掌管人、财、物重要岗位上的工作人员,4开展警示教软,对未暴露的腐败分子未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使他们存在侥幸心理,因此导致腐败现象的蔓延。2.严格落实各种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落实乏力,形同虚设,是腐败现象产生的一大原因。为了防治腐败,我国制定了很多规章制度,像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等等,但这些制度却没能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约束人成了空谈。3.认真从严考察选用人才。用人不当、推荐先察也是产生腐败现象的一个原因。有些单位在使用人才上不能任人唯贤、唯能,而是唯亲、唯朋,这样出现问题能相互遮盖,有问题不便清除,为腐败行为创造了方便条件。育,案为鉴,吸取教训,同时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教育,不断提高党政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三·腐败的治理很显然,腐败的治理不是但司法一方可以完成的。要从根源上杜绝腐败必须是社会上的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1、借市民社会之力反腐败市民社会是国家和市场之外的所有民间组织和民间关系之和,其组成要素是各种非国家或非政府所属的市民组织,包括非政府组织,公民的志愿性社团、协会、社区组织、利益团体和公民自发组织起来的运动等,它们又被称为“第三部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一个相对独立的市民社会慢慢成长起来,尤其是80年代后得到了长足发展。鉴于此,在我国建立一个有效的反腐败的市民社会,也许“任重而道远”,但并非不可能。一方面,市场经济是市民社会的经济活动方式,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构成市民社会的多元利益主体日益生成、壮大,主体意识增强,必然要求以不同的形式和渠道表达他们的意志和利益。这意味着政府控制的权力必须从集中走向分散,市民社会必定将成为一种主要的发展潮流。同时,国家有意识地对市民社会进行催化培育也是非常必要的。这种培育并不是超姐代厄、人为地建立一些组织强加给社会,而是要从现有社会以经济关系为基础的各种社会关系和民间组织中选取有利于市民社会发育的社会自组织的萌芽加以培育,对其加以保护和鼓励,帮助它迅速地发展壮大。2、与国际合作,开放性地反腐败腐败的跨国化趋势,使得反腐败事业仅靠某一个国家的单独力量很难完成。针对腐败问题的跨国化趋向,我国应该加强对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回应,吸收国际反腐先进经验。具体来说,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1)积极加入到国际反腐败合作的各项活动中去,并发挥我国作为政治、经济大国应有的作用。如积极参5与并响应1998年联合国通过的《关于国际合作打击国家商业往来中的贪污贿赂行为的协议》,同时配合世贸组织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建立科学、完善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在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的同时,加强其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特别是供应商监督。(2)参与区域间反腐败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对这些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做出回应。例如,对目前国际上影响较大的反腐败非政府组织一透明国际的清廉指数、行贿指数测评予以反馈等。透明国际的这两个指数评估的影响力不容低估,世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就依此来判断一个国家的腐败程度,以决定是否给这个国家提供经济援助。我国应充分考虑到指数对本国的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形象的影响,根据指数反映出来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从中有所借鉴。(3)加强与各国的司法合作.首先,与各国签定充分的引渡条约,为惩治外逃的腐败分子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也坚决拒绝为被通缉的外国腐败分子提供“安全天堂”。我国目前己经与约10个国家签定了双边引度条约,相对于世界上近200个国家来说,还是远远不够的。赖昌星案就是因为我国与加拿大没能达成引渡协议,至今主犯未被归案。其次加强与国际社会合作,防止和对付腐败分子赃款的转移。腐败分子将腐败所得或转存外资银行以躲避追查,或干脆转移到国外,既严重破坏本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也给查处和追赃带来很大难度。为切实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我国需积极配合国际社会制定类似“赃款分割协议”的国际法律文书,以交流信息、展开调查、追踪资产、打破银行保密的限制,使腐败所得无藏身之处。3、对重要岢位的铺导干部实行轮换制。对管理人、财、物等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满一届后,应进行轮换,同时加强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可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6、强化监督,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喇约机制。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使人堕落。许多腐败案件都反映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是一个薄弱环节。因此,我们要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制约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发挥党赶}婚、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种形式的监督作用,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环境。为了有一个人相对和谐,能够安心的社会环境,我们应合理行使好法律赋予我们的监督权,在沿河要求自己的同时,做社会的主人,让腐败远离我们的生活,创造一个和谐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