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医学院药学实验教学中心文件汇编赣南医学院药学实验教学中心1文件目录1.药学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岗位职责2.药学实验教学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3.赣南医学院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规定4.赣南医学院实验室工作条例5.赣南医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修订)6.药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质量管理办法7.赣南医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8.赣南医学院实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与管理暂行办法9.药学实验教学中心教学运行管理制度10.赣南医学院学生实验守则(修订)11.药学实验教学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2.赣南医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规定(修订)13.赣南医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丢失损坏赔偿制度14.赣南医学院实验室低值耐用品、材料、易耗品管理制度(修订)15.赣南医学院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及档案管理暂行办法16.赣南医学院实验室安全规则(修订)17.赣南医学院实验室“三废”处理暂行规定18.药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动物使用管理办法19.药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准备室工作制度20.药学实验教学中心麻醉药品保管与领用制度21.药学实验教学中心CAI实验室管理制度22.药学实验教学中心CAI实验室中心机房管理制度赣南医学院药学实验教学中心2药学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岗位职责一、负责编制本中心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根据本中心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和本学科发展方向负责编制实验发展规划。合理安排使用实验教学经费,组织编制仪器设备更新、添置和低值易耗品的申购计划。二、按教学计划落实实验指导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的实验教学任务,组织编写和审定实验教材,实验讲义。吸收科学和教学新成果,更新实验内容,改进实验方法。注意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搞好中心的管理,贯彻落实学校的有关实验室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室内工作,充分调动每个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扬长避短,发挥潜力。四、主管实验室仪器、设备,落实帐、卡、物相符的要求。对仪器设备认真组织安装、验收、维护、校验,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五、抓好中心的安全、卫生工作,创造优良的实验教学环境。中心的安全措施具体落实到人,保证实验室经常处于安全整洁的环境。六、开展中心的投资效益和综合效益的分析研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加强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及日常保养、维修和功能开发工作,不断提高使用效益。七、领导本中心各类人员的工作,制定各岗位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制订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八、在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在设备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积极组织安排实验室和仪器设备为社会服务。九、负责本中心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工作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十、定期总结中心的工作,组织并参加中心工作的评估和评比活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完善中心建设,提高实验教学质量。药学实验教学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一、基本职责(一)中心工作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具有敬业精神,为建设和管理好实验室积极创造性地工作。(二)积极进行实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三)做好实验课前的准备和课后的清理整顿工作。做好实验室的卫生,保持清洁、美观。(四)填写好实验工作日志。填报上级有关部门的表格和统计数据。(五)做好中心的安全工作。(六)管理好中心仪器设备,做到帐、卡、物三相符。赣南医学院药学实验教学中心3(七)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实验水平。二、不同岗位职务的职责(一)高级职称熟悉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动态,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培养和指导中、初级人员。制定(或协助制定)本室的发展规划,并负责(或协助)组织指导本室的建设与管理,制订本实验室工作计划。组织本学科的教学实验和科学研究的技术工作,制订教学、科研的实验方案,指导新实验的设计与研制,承担本学科科研项目,解决技术难题,开出质量较高的新实验或综合性实验。承担实验教学工作,开出水平较高的实验理论及测试技术课程,具有指导研究生的专题实验能力,编写具有相应水平的教材、实验指导书及实验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论文。(二)中级职称掌握与实验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独立创造和改善某些实验技术条件,根据实验室主任或教师的设想和要求,设计特殊的实验,改进有关的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负责精密仪器大型设备的调试、维护、检修和一般故障排除。承担一门以上课程的实验教学或实验的组织工作,负责制订实验方案,设计实验方法,选定仪器设备,分析处理实验数据,编写实验教材和指导书等。(三)初级职称基本掌握本中心有关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较熟练掌握本中心各种仪器设备,能对一般仪器设备的故障进行诊断,承担较复杂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负责准备实验用仪器设备,以保证教学实验的准时开出,并进行安装、调试、操作,按实验计划组织实验。协助中、高级实验技术人员进行实验装置(设备)的部分设计、改进等工作。承担常用仪器设备的一般维修。赣南医学院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规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执行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进一步搞好我校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提高实验教学的质量和科学研究的水平,提高办学效益,特修订本规定。第二条:实验室是从事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等任务的实体,是衡量学校办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全体教职工必须积极参与实验室的各项工作。第三条: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应围绕教学这个中心,始终把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放在首位,服从并保证教学的需要。要从长远发展目标出发,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协调发展,提高效益。第四条:要根据素质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21世纪社会、经济、文化科技发展的要求,加大实验室建设力度,深化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学改革,努力开创实验室工作的新局面。赣南医学院药学实验教学中心4第二章基本任务第五条: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实验室要根据学校培养方案要求,合理安排实验教学人员,完善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和实验项目卡等教学资料,准备好仪器设备及材料,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第六条: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实验室应不断吸收科学技术和教学改革的新成果,更新实验内容,研究和改进实验教学方法和手段,逐步增加设计性、综合性实验的比例,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人才。第七条:积极开展科学实验工作。利用现有的实验设备,大力进行科学研究,承担各级科研课题和科研任务。努力提高实验技术,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保证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科学实验任务。第八条:加强实验室开放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向学生和社会开放实验室,进一步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发挥实验室学术和技术优势。应做好实验室的课余开放工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课外训练和进行设计性实验的机会,努力把实验室开放和创新基地建设有机地融为一体。在保证完成校内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应加强与社会各行各业的联系,挖掘潜力,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技术开发及多种类型的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增强自身活力。第九条:强化仪器设备管理。根据《赣南医学院仪器设备管理规定》,做好仪器设备的配备、管理、维修、改造、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完好率达80%以上,确保帐、物、卡相符率达100%。要根据实验教学任务,完善仪器装备和教学软件资料,培训好实验指导人员和仪器操作人员,保证实验教学和科学实验顺利进行。第十条:建章立制,完善工作档案。各实验室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完善工作档案,按教育部实验室评估标准中有关规定整理、分类,并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执行。第三章实验室建设第十一条:学校的实验室按功能大体归为两大类:教学实验室与科学研究实验室。凡主要面向学生进行实验教学的实验室定为教学实验室;凡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根据专项科研任务而设立的实验室为科学研究实验室。教学实验室按课程类别可分为公共课教学实验室、专业基础课教学实验室、专业课实验室。第十二条:实验室的建立、调整与撤销,必须经学校正式批准。实验室的设置,应当具备下述基本条件:1、有稳定的学科发展方向和饱满的实验教学或科研、技术开发等任务。赣南医学院药学实验教学中心52、有符合实验技术要求的房舍、设施及环境。三废(废气、废液、废渣)排放、水电及安全防火要符合环保要求,实验噪音要小于70dB。3、有足够数量、配套齐全的仪器设备。4、有合格的实验室主任和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人员结构合理,形成梯队。5、有科学的工作规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实验室建立的审批程序:教学实验室的建立,由各院系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和人事处审批后,学校批准发文。科学研究实验室的建立,由各院系提出申请,报科研处和人事处审批后,学校批准发文。国家、部、省、市级的实验室,按有关文件规定的隶属关系和要求办理。第十四条:教学实验室的建设要有学科或多学科的支撑,有条件的实验室,争取面向社会开放,做到资源共享,避免搞“小而全”,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第十五条: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要纳入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全面安排,有步骤、有措施、有重点地进行。其中,房舍、设施及大型设备要依据规划的方案纳入学校基本建设计划。实验室应根据教学发展要求和科研方向提出具体建设规划,并报院(系)、学校审批。第十六条:实验室建设经费,要采取多渠道集资的办法。要从教育事业费、基建费、科研费、各种基金以及附属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实验室建设,并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合建或赞助。凡利用实验室进行有偿服务的,都要将收入的一部分用于实验室建设。第十七条:凡是投资二万元以上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含设备更新、改建、更新实验项目等)必须实施项目管理。按照立各项、论证、审批、实施、验收、效益考核等程序,进行建设与管理。第十八条:实验室的建设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要充分发挥自己的技术潜力,提倡自制、研制和改制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模型、样本;提倡自己动手搬运、安装、维修、改善实验条件;提倡技术革新和修旧利废。对自制和技术革新的仪器设备,经鉴定其性能符合国家标准,造价不高于国内外同类产品且具有创新者,可视为科研成果,写出书面评语,归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评审职称的依据之一。第四章管理及体制第十九条:学校对实验室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由一名副校长主管全校实验室的工作,各院(系)由一副职领导负责本单位所属实验室的工作。各院(系)根据本单位实验室的规模和数量设一名专职或兼职实验教学秘书协助学院主管领导工作。校级实验室和直属实验室实行一级管理,其他实验室原则上都实行二级管理。第二十条:学校设立实验室工作委员会,由主管校长,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和学术、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该委员会应对实验室建设、高档仪器配备布局及科学管理、人员配备和培训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咨询,提出建设性意见。第二十一条:学校教务处为主管实验室工作的行政机构,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赣南医学院药学实验教学中心61、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结合实验室工作实际,拟定实施办法。2、检查督促各实验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组织制定和实施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查各院(系)上报的仪器设备配备方案,负责分配实验室建设和仪器设备运行经费,并进行投资效益评估。4、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包括:实验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情况的审核评估制度;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实验室物资的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制度等。5、加强实验室管理、尤其是实验室仪器设备、材料等物资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与资产处一起每年定期进行清查和考评,及时奖优罚劣,推广先进经验和优秀成果。6、加强实验室队伍建设。与人事部门一起做好实验室人员的岗位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第二十二条: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全面工作。第二十三条:实验室仪器设备和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严格按照《赣南医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赣南医学院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管理细则》、《赣南医学院低值品、易耗品及实验材料管理办法》等执行。仪器设备要充分发挥作用,避免重复购置,提倡实验室之间资源共享、互通有无。根据学校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