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酒店失物处理规范1.拾遗物品处理(1)拾遗物品的登记:前台在接到各部门交来的拾遗物品后应与送交人员当面清点核对。有先进或贵重物品的,须通知当值保安到场,与送交人员清点核对,并在搅拌本中对物品名称、钱款金额、时间、地点、拾获人等作详细记录。(2)拾遗物品的保管:一般物品登记后送交礼宾部登记保管,较贵重物品由领班(大堂副理)作详细记录标签后存放于保险箱内,一般贵重物品则由领班(大堂副理)与保安部清点核对并作详细记录标签后,与报案部一同存放于总台客用保险箱内保管。2.遗失物品查找(1)在接到客人协助其查找遗失物品的要求后,首先应详细向客人了解和记录遗失物品的名称、大小、颜色、特征、金额及发现丢失的时间、最后使用的时间、困难遗失的地点和困难接触到的人员等信息,如物品较为贵重须立即通知保安部。(2)根据相关信息及时向有关场所、人员问讯,并积极租子人员前往相关场所仔细查找。同时耐心向客人做好安抚和沟通工作,引导客人会议并提供更进一步的线索以便查找。(3)在当时无法查找寻获的情况下,应请客人留下联系电话,约好回复时间后将时间详细交班,一旦寻获立即通知客人前来认领;如果在约定的时间内无法寻获,也应向客人通报查找结果。3.失物认领(1)确认失主和失物,在此基础上,请认领人填写《失物认领表》,注明认领时间、物品、金额,并由领班(大堂副理)登记认领人有效证件号码。如果是失主委托他人代领还应注明“代领”。(2)失物交还认领人请认领人当面清点核对,核对无误后请认领人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