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国磊2010年10月近期中医药政策解读一、《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内涵及我省我市的具体举措(一)《若干意见》出台的背景和重大意义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和“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要求的重要举措。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宪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2003年4月7日国务院令第374号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山东省中医条例》于1999年6月18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公布),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同年10月2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5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明确提出要“制定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2007年5月16日,温家宝总理批示要求“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研究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问题”。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制定和实施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措施”。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要“积极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服务”。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重要作用”。二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要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要求的重要步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指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作用。《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对在医改五项重点工作中发挥中医药作用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若干意见》是以国务院名义对在医改中发挥中医药作用并做出全面部署的重要配套文件。三是推进和落实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密切合作、共同努力的重要成果。2007年3月,国务院成立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小组,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各成员单位针对影响和制约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若干意见(稿)》积极支持,一致认为很有必要制定这样一个政策文件,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2008年2月,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小组会议原则通过了《若干意见(稿)》。按照会议要求,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文件出台后,对《若干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报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发布。总之,《若干意见》是一部指导中医药事业(包括民族医药,下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既具有宏观指导性,又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突出了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如何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又系统提出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本任务及政策措施。它的出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不仅再次表明了党和国家重视和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也反映了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时代发展的要求,为中医药事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创造了更好的政策环境,在中医药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二)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主要精神和内容《若干意见》在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方面,集中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有益经验,集中体现了社会发展的新需求、中医药发展的新趋势以及应对新挑战的探索创新。一是充分肯定了中医药的医学科学、文化价值、历史贡献、现实地位和重要作用。《若干意见》指出,中医药是我国各族人民在几千年生产生活实践和与疾病做斗争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医学科学,为中华民族繁衍昌盛做出了重要贡献,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若干意见》强调,长期以来,中医药和西医药互相补充、协调发展,共同担负着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任务,这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特征和显著优势。二是充分肯定了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医药事业取得的显著成就。《若干意见》指出,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中医药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三是高度概括了中医药具有的独特优势。《若干意见》指出,中医药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式灵活、费用比较低廉,特别是随着健康观念变化和医学模式转变,中医药越来越显示出独特优势。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的瑰宝,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想和人文精神,是我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四是深刻分析了新形势下中医药事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若干意见》指出,随着经济全球化、科技进步和现代医学的快速发展,我国中医药发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中医药特色优势逐渐淡化,服务领域趋于萎缩;老中医药专家很多学术思想和经验得不到传承,一些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濒临失传,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创新不足;中医中药发展不协调,野生中药资源破坏严重;中医药发展基础条件差,人才匮乏。五是全面阐述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若干意见》指出,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弘扬中华文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六是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指导思想和五条基本原则。《若干意见》提出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继承与创新,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与实践,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服务。《若干意见》提出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既要保持特色优势又要积极利用现代科技;——坚持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坚持统筹兼顾,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发展;——坚持发挥政府扶持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七是全面系统提出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若干意见》指出,要发展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加快民族医药发展;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八是着重强调了要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若干意见》强调,要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中医药事业投入;医疗保障政策和基本药物政策要鼓励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和使用;加强中医药法制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中医药行业管理。(三)整体推进中医药事业的系统运行和全面发展为了全面准确地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提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各项任务要求,推进中医药事业的科学发展,我们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将国务院提出的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运用整体观和系统论作为具体思维方法,形成了整体思维、系统运行、三观互动、科学发展的思路和框架。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医疗保健健康服务促进和谐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太极阴阳图阳:病人亚健康人健康人阴:医疗保健(养生康复)预防阴阳交互动静相倚此消彼长此盛彼衰微观层面:围绕中心落实服务遵循五行要素理念(水):以人为本大医精诚维权(木):知情选择参与获得能力(火):整体思维辨证论治方法(土):望闻问切药针推膳效果(金):安全有效简便验廉中观层面从七个方面大力推进第一,发展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一是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①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医疗机构(包括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疗机构)。②大力加强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室建设,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③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中积极推广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通过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大公立中医医院的改造建设力度,有条件的县以上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设备和必备中药,基本实现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我省要求5年内:“按照国家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完成县级中医医院的房屋改造和设备配置,改善就医环境和设备条件。综合医院要按照国家标准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配齐服务设施、设备和人员。中医床位数要不低于总标准床位数的5%,三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3个,二级医院不少于2个。”“实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器具和必备中药;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都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运用中西两法为群众服务的乡村医生,并配备必要的中医诊疗器具,为群众提供基本的中医药服务。”二是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研究制订中医诊疗常规、出入院标准、用药指南、临床诊疗路径、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标准等技术标准和规范,促进中医医疗机构因病施治、规范诊疗、合理用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培育、培养一批名院、名科、名医。推动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我省提出:“省重点抓好10所中医医院建设,各市至少重点建设1所高水平的中医医院”。我市提出“市级以市海慈医疗集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为重点,做好全国重点中医医院和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分别建成特色突出、综合服务功能完善、专科优势突出的国内知名中医医院和优秀中西医结合医院。”“区(市)政府5年内要按照国家住建部、发改委制定的《中医医院建设标准》的上限完成本区(市)中医医院的改扩建和设备配置,改善就医环境和设备条件,建成中医特色突出、综合服务功能较强的区(市)级中医医疗和技术指导中心。”三是积极促进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①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②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四是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①充分发挥中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②推动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③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④制定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人员准入条件和服务规范,加强引导和管理。我市提出:“实施养生保健‘三进工程’,将中医体质辨识与调养指导纳入新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市内四区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5年内建成200个养生保健指导门诊、20个养生保健基地(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中心)、20个药膳特色餐厅、20个膏方服务示范单位,推进冬病夏治、夏病冬治服务,初步建成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第二,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一是做好中医药继承工作。①开展中医药古籍普查登记,建立综合信息数据库和珍贵古籍名录,加强整理、出版、研究和利用。②整理历代医家医案,研究其学术思想、技术方法和诊疗经验,总结中医药学重大学术创新规律。③依托现有中医药机构设立一批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研究室,系统研究其学术思想、临证经验和技术专长。④整理研究传统中药制药技术和经验,形成技术规范。⑤挖掘整理民间医药知识和技术,加以总结和利用。二是加快中医药科技进步与创新。①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技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项目组织管理模式,整合中医药科技资源。②推进中医药科研基地特别是国家和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③支持中医药科技创新,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诊疗技术、疗效评价等系统研究,推动中药新药和中医诊疗仪器、设备的研制开发,加强重大疾病的联合攻关和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④推动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科技成果评审同行评议制度。第三,加强中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