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办法1、目的为规范监理对工程质量控制行为和对工程实体质量的控制,明确验收程序,特制定管理办法。2、适用范围2.1.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建设监理对承包单位承担的分部工程、分项及单位工程施工阶段施工质量的验收工作,包括施工、设备材料质量的静态状况的质量验收,不包括调试阶段和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2.2.有关质量见证办法参见(建筑及安装工程质量见证实施细则)。2.3.对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的审查和文件见证参见(施工指导文件实施细则)。2.4.对承包单位实验设施的考核,参见(建设工程从业资质验证实施细则)。2.5.对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管理参见(设备/材料管理办法)。2.6.对隐蔽工程的质量检验,参见(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办法)。2.7.对现场设备质量的检验参见(设备/材料开箱验收管理办法)。3.引用标准国务院令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电力行业标准(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定标准)及(电力建设工程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部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各专业)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电质监(2002)3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2年板)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施工技术管理导则)。4.职责4.1.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由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本专业的质量验收进行具体实施。4.2.本制度由监理部的工程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管理。5内容与要求5.1.确定工程质量验收的阶段(1)项目监理部应根据所承但的项目工程的施工内容,确定工程的验收阶段。(2)工程验收阶段一般划分三个阶段:1)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2)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3)整体工程的质量验收:5.2.质量验收的分级和管理(1)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分为四级验收按三极管理。(2)承建单位负责管理一、二、三级验收,级班组一级验收,工程处级二级验收,公司级三级验收。(3)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负责管理四级验收。(4)质量站负责管理对工程质量评价的核定,并执行政府质量监督职能。5.3.工程质量检查验受的依据(1)国家或颁部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2)经审查有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资料)及施工图纸。(3)制造厂商提供的设备图纸、说明书、手册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4)经网、省局质监中心站批准的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大纲。(5)合同中规定的有关规范和标准。(6)双方仪定的其它补充质量标准和参照执行的有关标准。5.4.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5.4.1.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内容(1)专业管理工程师应对分部分项工程使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跟中检查对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实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对不合各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跟踪检查,对其质量正名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对不合各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限期整改。见证取样按有关规定执行、监理工程师应对式样的真实性、代表性负责。(2)专业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计量设的技术状况。(3)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发出通知单要求整改,并进行复查。(4)施工质量验平项目中,监理单位进行第四级验收:1)在四级验收中,监理单位进行第四级收时首先抽查一、二、三级验收记录和检验资料。2)对质监部门所控制的关键工序和重要分部分项工程按质检站发出的检查大纲要求的资料检查项目监理工程师进行初步验收,抽查承包单位的自检验收资料。(5)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讨论,经审定后予以签证。(6)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7)对分部分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验,分部分项工程按照(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的项目划分和内容要求或或按建设部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验收和签证并进行定级评定。(8)对质量监督部门所控制的重要和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按期监督检查大纲,在进行文件验收的同时,还要进行实体质量的初验和参加质监站的正式验收。(9)监理人员发现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应通过总监下达暂停令,整改复查合格后同意复工,质量事故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方案,监理人员跟踪检查和验收。5.4.2.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的程序(1)控制点的设置。根据施工作业程序,工程监理应事前确定控制点,以保证各生产工序和工艺质量的控制。按着(建筑、安装质量见证实施细则)的要求,宜将其控制点为:停工待检点(H)、现场见正点(W)、旁站监理(S)、文件验证点(R)、等。具体的分部分项工程控制点设置应通过监理实施细则文件方式予以确定。(2)验收程序1)通过监理设置的控制点所掌握的质量信息,对承建单位报送的一、二、三级验收签证单、施工资料进行文件检查并对实体进行现场验收和抽查。对不合各处应由承建单位作出解释或改正。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负责第四级验收,通过现场检查(量、则、看、查)方式,按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衡量,确认质量的符合性,不符合时应明确改正,必要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进行整改,并对证改进行复查合格后予签认。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向总监及理工程师提供质量检查信息,对不符合项的处理和必要时发出的暂停工令和复工令均应通过总监签发。4)监理工程师的质量见证应符合建设单位对控制点质量见证的规定和要求。总监签发的暂停工令和复工令,应及时向建设单位通报。5)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后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等级平定表。5.5.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5.5.1.单位工程验收的内容本制度的含义是以(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平定标准)中的验评范围所确定的内容进行划分。单位工程的验收是在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完成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性的验收和评定。评定中对涉及的材料、施工出厂证件及试验资料、主要施工技术记录及技术检验、工程质量验评定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及主要质量问题的技术资料进行核查,并在实体检查时,对建筑工程的单位工程应进行观感质量的评定。对安装工程的单位工程应进行外观检查。5.5.2.单位工程验收的程序单位工程验收的基本程序是:(1)建立单位工程验收组织。(2)承建方先进行自检、编制申请验收报告提供完善的施工技术资料。(3)项目监理部进行预验收,首先进行技术资料核查,填写“单位工程技术资料核查表”。(4)现场对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检验并进行抽样、观感评分、填写“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5)综合评分,确定质量等级,明确整改内容和时间。、填写“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6)由建设单位,质量监督站进行正式验收,办理验收手续和移交手续后,进入质保期。5.5.3.单位工程验收程序的具体工作内容(1)建设单位工程验收组织。对于火力发电工程项目,建筑程和安装工程的单位工程十分繁多,在验收工作中,一般是分批进行。在验收前,应对验收工作进行准备,经自检、预检后再进行正式验收。单位工程的验收一般在质量监督下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组织,顾客(项目业主)单位、监理单位、程建单位和设计单位参加。由验收主持单位明确验收项目及验收时间,并通知相关单位。(2)承建方知自检并提供施工技术资料编制申请验收报告。承建方在单位工程验收前,先进行自捡,编制申请报告,并将已准备好的单位工程全部技术质量验评资料和有关资料和有关文件提交给验收主持单位。提是故和主要供的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纪录、质量检验评定记录、材料、设备出厂正件和试验资料以及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分析处理结果等。资料应分类进行整理、装订,并开具总目录。(3)项目监理部预验收并对进行技术资料核查。技术资料核查由监理会同承建单位进行。技术资料核查应进行完整性、正确性和真实性的检查,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文件管理办法)。1)资料的完整性是对单位工程所涉及的材料资料、施工措施、施工时间以及施工记录、工程质量验评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及试验记录等内容的资料是否完整。2)资料的正确性是对全部资料的记录数据、时间是否正确、各资料之间是否吻合,数据是否超出正常范围。3)资料的真实性是对全部资料的记录是否有伪造,各设备、材料证件是否不真实。试验记录是否不客观等进行对照和判别。4)整理核查记录,归纳核查意见,由承建方对核查意见进行解释和答疑。5)对于计术资料核查中发生完整性、正确以及实体抽查中问题中较多,可暂停验收并责令承建方限期整改。(4)现场抽样,观感评分。安个专业的(火电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所明确的项目和要求进行工程实体资料验收,并按一定的抽样比例进行检查,并进行观感综合评级。(5)综合评分、确定质量等级。通过技术资料核查和现场取样、感观评分后进行综合性的平分和评价工作。确定单位工程等级。在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平定的基础上,在进行感观质量评定的基础上,在进行感观质量评定后,可以填写“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质量等级是按综合评定的分数确定,具体按个专业相关规定办理。(6)正式验收1)正式验收的前提。是按设计要求已完成全部工程量并且均已由监理工程师进行了计量:全部分部、分项工程包括调试均已完成验收:技术资料齐全。2)在正式验收期间,主要由承建单位负责对验收组提出的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监理单位负责汇报单位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检查的内容和方法、效果、隐蔽工程的验收见证、材料的代换、外构件、加工件的验收、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处理、结果等情况,并回答验收组提出的有关问题。3)验收组提出需要继续整改的项目,监理进行督促,并检查验收,做好记录、检查工作包括技术资料和工程提抽查。5.6.工程移交工作(1)单位工程经过建设单位或资料监督站的验收后,确定质量等级,并完成验收时提出的项目整改工作,对建筑工程的单位工程移交给安装承包单位或生产单位保管,对安装工程的单位工程在完成调试后当不参加机组整套试运行时,可以移交给生产单位代管,并签证代管协议。(2)单位工程移交前应满足以下条件:1)、建筑和安装、调试分别通过了验收:2)、和消防、人防、环保有关的项目通过有关部门验收:3)、和生产单位签定了代保管协议。(3)、对于火力发电工程的全套项目的移交文件按照(火力发电工程启动验收规定)的要求和表示,由启动委员会会同质量监督中心站进行填写和签发,监理单位单于签发。(4)、对工程移交手续中应明确质量保证期的起始和终止时间,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保证期应按承建合同规定的时间。5.7.记录(1)工程验收记录。(2)工程整改记录。(3)工程移交或代保管记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2000年1月30日第五章工程监理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37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施工阶段质量控制1、事前质量控制、施工队伍技术资质的审查控制人的因素原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的质量控制控制材料因素施工方法、检验方法质量控制设备的质量控制(控制机械因素)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参与对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鉴定组织设计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控制工艺要求和方法)参与或组织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审查测量标点、水准点、测量放线的复核(控制环境因素)审查开工报告、复核开工条件2、事中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质量资料核查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的控制施工作业的监督和检查组织质量监督和参与工程项目的检查验收组织质量信息的反馈3、事后质量控制、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参与工程试运行及试生产审查工程质量文件参与质量总评及后评价竣工图的审查图5-13:施工阶段质量控制任务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内容和要点(事前控制)序号控制项目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