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卫、风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作业指导书编制单位:水电风处编制时间:2003年3月25日1目录一.施工资料管理流程二.工程资料分类与编号(一)分类原则(二)编号原则三.工程资料编制与组卷(一)工程资料编制的质量要求(二)工程资料载体形式(三)组卷的基本原则(四)施工资料的组卷具体要求(五)案卷页号的编写要求(六)交城建档案馆工程档案的资料内容与组卷要求(七)封面与目录的填写四.施工资料的具体内容与要求(一)工程质量控制报审、验收资料(二)施工技术资料(三)设计变更文件(四)施工物资资料(五)施工记录(六)施工试验记录(七)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八)竣工图的绘制与编制2基本术语工程资料: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施工资料: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工程档案: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立卷: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亦称组卷。归档:文件的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立卷后,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机构。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检验批是施工过程中条件相同并有一定数量的材料、构配件或安装项目,由于其质量基本均匀一致,因此可以作为检验的基础单位,并按批验收。分项工程的验收是在检验批的基础上进行。一般情况下,两者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性质,只是批量的大小不同而已。因此,将有关的检验批汇集构成分项工程。分项工程合格质量的条件比较简单,只要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的验收资料文件完整,并且均已验收合格,则分项工程验收合格。总则1.目的:为加强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实体质量,体现工程资料为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的作业指导书。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3.职责:(1)施工单位职责:○1应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2应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资料,分包单位应负责其分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3施工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实体质量、过程管理的核心部分,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工程的施工资料整理、汇总完成。○4应负责编制两套施工资料,其中移交建设单位一套,自行保存一套。如果建设单位对施工资料的编制套数有特殊要求,可另行约定。(2)工程负责人:负责灌水试验、强度严密性试验、通水试验、吹(冲)洗试验、通球试验、设备单机试运行、质量评定等记录的签证。并对签证结果负责。(3)技术负责人:负责设备进场检验、预检、隐检、技术交底等记录的签证。并对签证结果负责。3(4)质量检查员:负责材料、设备进场检验、预检、隐检、技术交底、灌水试验、强度严密性试验、通水试验、吹(冲)洗试验、通球试验、设备单机试运行、质量评定等记录的签认。且对签认结果负责。(5)专业工长:负责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工程资料的填写和签证,并且对签认结果负责。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负责。一.施工资料管理流程序1.施工资料应实行报验、报审管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按报验、报审程序,通过相关施工单位审核后,方可报建设(监理)单位。2.施工资料的报验、报审应有时限性要求。工程相关各单位宜在合同中约定报验、报审资料的申报时间及审批时间,并约定应承担的责任。当无约定时,施工资料的申报、审批不得影响正常施工。3.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应在与分包单位签定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资料的移交套数、移交时间、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等。分包工程完工后,应将有关施工资料按约定移交。4.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流程(见本规程P10页)。5.施工物资资料管理流程(见本规程P11页)。6.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管理流程(见本规程P12~15页)。7.工程验收资料管理流程。二.工程资料分类与编号(一)分类原则:施工资料分类应根据类别和专业系统划分,详见参考表5.1《工程资料分类表》的有关规定。本表的归档保存单位是指竣工后有关单位对工程资料的归档保存,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留存应按有关程序和约定执行。表5.1《工程资料分类表》(摘要)编号资料名称表格名称保存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馆B类报验、报审资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表B2-1◆◆◆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表B2-4◆◆◆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表B2-6◆◆◆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表B2-7◆◆C0工程管理与验收资料C1施工管理资料C2类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施工单位编制◆◆◆4技术交底记录表C2-1◆图纸会审记录表C2-2◆◆◆★设计变更通知单表C2-3◆◆◆★工程洽商记录表C2-4◆◆◆★C4类施工物资资料: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C4-1◆材料试验报告(通用)表C4-2◆◆设备开箱检验记录(机电通用)表C4-3◆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表C4-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管材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供应单位提供◆◆主要材料、设备等产品质量合格证及检测报告供应单位提供◆◆绝热材料产品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供应单位提供◆◆给水管道材料卫生检测报告供应单位提供◆◆成品补偿器预拉伸证明书供应单位提供◆◆卫生洁具环保检测报告供应单位提供◆◆锅炉(承压设备)焊缝无损探伤检测报告供应单位提供◆◆水表、热量表计量检定证书供应单位提供◆◆安全阀、减压阀调试报告及定压合格证书分别由试验单位及供应单位提供◆◆主要器具和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供应单位提供◆◆通风与空调工程制冷机组等主要设备和部件产品合格证及质量证明文件供应单位提供◆◆阀门、疏水器、水箱、分集水器、减震器、储冷罐、仪表、绝热材料等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及检测报告供应单位提供◆◆板材、管材等质量证明文件供应单位提供◆◆主要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供应单位提供◆◆C5类施工记录:一.通用表格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表C5-1◆◆★预检工程检查记录表表C5-2◆施工检查记录(通用)表C5-3◆交接检查记录表C5-4◆◆C6类施工试验记录一.通用表格:施工试验记录(通用)表C6-1◆◆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机电通用)表C6-2◆◆★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机电通用)表C6-3◆◆★二.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灌(满)水试验记录表C6-18◆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表C6-19◆◆★5通水试验记录表C6-20◆吹(冲)洗(脱脂)试验记录表C6-21◆通球试验记录表C6-22◆◆补缩器安装记录表C6-23◆消火栓试射记录表C6-24◆◆★安全附件安装检查记录表C6-25◆◆★锅炉封闭及烘炉(烘干)记录表C6-26◆◆★锅炉煮炉试验记录表C6-27◆◆★锅炉试运行记录表C6-28◆◆★安全阀调试记录试验单位提供◆◆★三.通风与空调工程:风管漏光检测记录表C6-39◆风管漏风检测记录表C6-40◆现场组装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表C6-41◆各房间室内风量温度测量记录表C6-42◆管网风量平衡记录表C6-43◆空调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表C6-44◆◆★空调水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表C6-45◆◆★制冷系统气密性试验记录表C6-46◆◆★净化空调系统测试记录表C6-47◆◆★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记录表C6-48◆◆C7类施工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执行GB50300-2001和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D竣工图编制单位提供◆◆★(二)编号原则:1.建筑工程共分为九个分部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及代号应符合附录B规定。编号时参考下表5.2.1:序号分部工程名称分部工程代号应单独组卷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应单独组卷的子分部(分项)工程代号1地基与基础01有支护土方02地基(复合)03桩基04钢结构092主体结构02预应力01钢结构04木结构05网架与索膜063建筑装饰装修03幕墙0764建筑屋面04——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05供热锅炉及铺助设备106建筑电气06变配电室(高压)027智能建筑07通信网络系统01建筑设备监控系统03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04安全防范系统05综合布线系统06环境098通风与空调08——9电梯09——2.施工资料编号的组成:(1)施工资料编号应填入右上角的编号栏。(2)通常情况下,资料编号应为7位编号,分三部分,每部分之间用横线隔开,编号形式如下:╳╳—╳╳—╳╳╳○1○2○3○1为分部工程代号(2位),应根据资料所属的分部工程,按表5.2.1规定的代号填写,如05。○2为资料类别编号(2位),应根据资料所属的类别,按表5.1工程资料分类表规定的类别编号填写,如C5。○3顺序号(3位),应根据相同表格、相同检查项目,按时间自然形成的先后顺序填写,用阿拉伯数字从001开始连续标注。如:05-C5-001(3)对于专业化程度高、施工工艺复杂、技术先进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应分别单独组卷。资料编号应为9位编号,编号形式如下:╳╳—╳╳—╳╳—╳╳╳○1○2○3○4○1为分部工程代号(2位),应根据资料所属的分部工程,按表5.2.1规定的代号填写,如05。○2为子分部(分项)工程代号(2位),应根据资料所属的子分部(分项)工程,按表5.2.1规定的代号填写,如10。○3为资料的类别编号(2位),应根据资料所属的类别,按表5.1工程资料分类表规定的类别编号填写,如C5。○4顺序号(3位),应根据相同表格、相同检查项目,按时间自然形成的先后顺序填写,用阿拉伯数字从001开始连续标注。如05-10-C5-00173.顺序号的填写原则:(1)对于施工专用表格,顺序号应按时间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001开始连续标注。(2)对于同一施工表格(如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预检记录等)涉及多个(子)分部工程时,顺序号应根据(子)分部工程的不同,按(子)分部工程的各检查项目分别从001开始连续标注。三.工程资料编制与组卷(一)工程资料编制的质量要求和载体形式: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状况,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材料必须完整、准确和系统。2.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因各种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及时间。3.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签字必须使用档案规定用笔。计算机形成的工程资料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4.施工图的变更、洽商返图应符合技术要求。凡采用施工蓝图改绘竣工图的,必须使用反差明显的蓝图,竣工图图面应整洁,线条清晰,字迹清楚,能满足缩微和计算机扫描的要求。5.文字材料和图纸不满足质量要求的一律返工。(二)载体形式:1.工程资料可采用纸质载体和光盘载体。2.工程档案可采用纸质载体和缩微品载体。(三)组卷的基本原则:1.建设项目应按单位工程组卷。2.工程资料应按照不同的收集、整理单位及资料类别,按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分别进行组卷。3.卷内资料排列顺序应依据卷内资料构成而定,一般顺序为封面、目录、资料部分、备考表和封底。组成的案卷应美观、整齐。4.卷内若存在多类工程资料时,同类资料按自然形成的顺序和时间排序,不同资料之间的排列顺序可参照本规程表5.1《工程资料分类参考表》的顺序排列。5.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案卷内不应有重复资料。(四)施工资料组卷具体要求:1.施工资料组卷应按照专业、系统划分,每一专业、系统再按照资料类别从C1至C7顺序排列,并根据资料数量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施工资料具体组卷内容和顺序可参考本规程附录C。对于专业化程度高,施工工艺复杂,通常由专业分包施工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应分别单独组卷,如供热锅炉等,从C1至C7顺序排列,并根据资料数量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附录C施工资料、竣工图组卷参考表(摘要)序案卷提名表格编号资料名称备注8号专业名称类别名称(或资料来源)1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C1施工管理资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