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古高速公路“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为了认真组织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交通运输厅晋交安监【2011】2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在太古高速公路全线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各施工、监理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等多项重点任务,贯彻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发【2010】23号精神为核心,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深入一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进一步促进全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二、活动主题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三、活动时间“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1年5月30日至6月30日在全线开展。其中第一周(5月30日至6月5日)为事故警示教育周;第二周(6月6日至6月12日)为安全常识普及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为6月12日;第三周(6月13日至6月20日)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四、组织机构组长:李康吉副组长:闫柏青姜中波任靖峰杨文明石建高李仙虎闫瑞芬成员:郝振平宋雷苗志张树文王磊谢洵康燕刘子荣梁保安冯庆萍贾旭升杨冬莲董睿刘春阳宋刚各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平安文明工地”创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等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动员,细化活动方案,保证活动经费,确保活动正常,有序开展。五、活动内容(一)各单位要以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公益宣传、法制教育、应急演练、安全培训等活动为载体,以广大参建员工为对象,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为目标,组织一些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活动,突出“安全责任、重在落实”这一内容,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和黑板报、电子信息牌等宣传工具,发放安全资料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开展签名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二)在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周期间,各单位要对典型和身边的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增强参建员工自我防范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同时各单位要组织播放和收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警示教育片、各类安全题材的文艺作品,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力。(三)加强沟通,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了解实情,查找重大隐患,强化主动服务,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四)在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注重实效,开展应急预案分析、演练、评价等一系列活动,认真总结,针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六、活动要求(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要加强领导,认真谋划,科学组织,不断创新,确保活动取得好的效果。(二)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本次活动的信息报送工作,积极报送各类活动信息(简报、照片等),活动方案和总结要分别于6月2日和6月25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建管处安全监督部。(三)按照文件要求统一开展活动,按照三个主题活动周分别报送三次简报和图片。事故警示教育周结束后6月5日上报,安全常识普及周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结束后6月11日上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结束后6月20日上报。(四)在“安全生产月”结束后,建管处将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评定,并进行奖罚。电话:0351-6775713邮箱:showyao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