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高等教育目的第一节高等教育方针与高等教育目的一、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方针(一)教育方针教育方针是国家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根据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为教育事业确立的总的工作方向和奋斗目标,是教育政策的总概括,其内容包括教育指导思想,教育目的以及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是一切教育工作应遵循的基本指针。(二)我国的教育方针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教育方针有不同的表述。(三)我国的高等教育方针与教育方针是一致的。教育方针的不同表述1951年3月,在第一次全国中等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普通中学的宗旨和教育目标是“使青年一代在智育、德育、体育、美育各方面获得全面发展,使之成为新民主主义自觉的积极的成员”。第一次提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1952年3月中央教育部颁布的《中学暂行规程(草案)》规定:中学的教育目的是使青年一代的“身心获得全面发展”。1954年4月政务院发布的《关于改进和发展中学教育的指示》中明确规定:“中学教育目的,是以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学生,培养他们成为社会主义全面发展的成员”。1957年,毛泽东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中指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全面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劳动者”。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重申:“教育的目的,是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981年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我国的教育方针的表述:“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1981年11月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表述: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和又红又专的人才,坚持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1980,邓小平给《中国少年报》题词:“希望全国小朋友,立志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体力的人”;1983年4月,在会见印共(马列)的时候讲道:“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最根本的是要使广大人民有共产主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1989年11月,他为少先队建队40周年题词:“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习惯上称“四有”新人。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教育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各级各类人才,包括经济、科技和文教卫生、党政军各方面专业人才,也包括工业、农业、商业各行各业的劳动者”,“所有这些人才,都应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都应该不断追求新知,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把我国的教育目的表述为“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1990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提出我国教育目的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重申了“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教育目的,并提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同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强调教师的使命是“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我国教育的目的做了科学的全面的表述:“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赋予教育目的以新的内容:“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2001年5月《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都强化素质教育的宗旨,进一步强调“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教育目的。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又明确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04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办法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对教育目的的表述又有新的提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使教育目的更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三)我国的高等教育目的高等教育目的与教育目的是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对我国高等教育目的作了如下规定:“高等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三、高等教育目的的性质与作用(一)高等教育目的的性质1、高等教育目的是一种教育理想,具有主观性2、高等教育目的受到社会发展的制约,具有客观性(二)高等教育目的的作用高等教育目的的性质决定了高等教育目的的作用。其作用主要表现为:1、导向作用2、调控作用3、评价作用4、激励作用第二节高等教育目的的体系及其基本理论一、高等教育目的体系高等教育目的是一个由许多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目标构成的体系。高等教育目的由高等学校培养目标、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目标构成。(一)高等学校培养目标《高等教育法》规定:1、专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初步能力。2、本科教育应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3、硕士研究生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相应的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4、博士研究生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的能力。(二)专业培养目标专业培养目标的基本内容包括培养方向、使用规格和相应质量要求。培养方向指明该专业培养的人才所应对的职业种类,如教师、医生、律师、工程师等。使用规格指明同一类专业中不同人才在层次上的差异,如理论型与应用型的差异,科学型与技术型的差异等。质量要求包括基本素质和业务规格两个方面。基本素质主要体现在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社会认知和社会交往、体格体能和情感性格等方面。业务规格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等。制定专业培养目标要考虑第一,专业培养要与教育方针、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和国家的学位条例相一致。第二,专业培养目标要体现德智体美协调发展的要求,要充分体现德与才、身与心、知识与能力、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的协调与和谐。第三,专业培养目标要体现高等学校层次、规格的差异性。第四,要使专业人才质量规格具有国际可比性。(三)课程目标课程目标有两层含义:一是围绕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所要建构的课程体系;二是每一门课程所要达到的结果。1989年,在北京召开的“面向21世纪教育国际研讨会”,提出了培养人才成功的标志是:每个人持有“三张国际护照”,一是学术性的,二是职业性的,三是事业性和开拓性的。“21世纪教育委员会”的《报告》首先确立的“教育的四个支柱”: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学会生存。二、高等教育目的的理论基础(一)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1、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基本观点(1)旧式分工和私有制使人的发展片面化。(2)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大工业生产的发展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3)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的全面发展实现的必要条件。2、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内涵第一层次是指人的心智的全面和谐发展,教育可以通过智育、德育和美育等不同渠道来促进个体心理素质的和谐、全面发展以造出真、善、美统一的理想个性。第二层次是指人的身心全面和谐发展。这是将人的生理和心理素质统一起来把握的全面和谐发展,要把智、德、美三育同作为其物质基础的体育内在地结合起来,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来把握。第三个层次个体和社会的协调统一全面发展,在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中具体地、历史地把握人的全面和谐发展。(二)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在中国的丰富和发展1、毛泽东对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继承和发扬第一,要正确处理好政治与业务的关系,做到“又红又专”,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第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途径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理论联系实际、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第三,实现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任务。2、邓小平对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丰富和深化第一,人的全面发展要以思想观念的解放为先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基础。第二,发展生产力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物质前提,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第三,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发展人的真才实学,培养“敢为人先”的创新能力,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素质,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途径。第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目标。3、“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新贡献第一,我们要在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上,不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第二,要充分发展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伟大创造精神,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情,实现自己的愿望和利益。第三,要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实现人们思想和精神生活的全面发展。第四,要促进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使人们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第五,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同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和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是互为前提和基础的。第六,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三、关于高等教育目的的几个理论问题(一)社会本位和个人本位1、社会本位价值观的基本观点及理论依据社会本位价值观是指那些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设计教育目的的观点,即认为高等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为社会或国家服务的人才。2、个人本位价值观的基本观点及理论依据个人本位价值观是指那些从个人需要、个体发展出发设计教育目的的观点,即认为高等教育的目的在于使受教育者的个性、才能获得自然发展,教育要为人本身的生活需要服务。(二)通才教育与专才教育教育对象成为“通才”还是“专才”,在高教史上历来是有争议的。1、通才教育和专才教育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通才,通常指学识广博,具有多种才能的人。通才教育称通识教育或博雅教育。通才教育注重理智的培养和情感的陶冶。具有以下特征:第一,知识的基础性和经典性。第二,内容的综合性和广泛性。第三,教育形式的多样性和灵活性。专才,即专门人才,从高等教育来说,是指在某一学科领域有很深造诣、有特殊技能的人才。专才教育注重学问的专深、技能的专精。专才教育具有以下特征:第一,人才主要是通过分科进行培养,培养的人才短期内具有不可替代性。第二,教学内容与社会生产和生活紧密联系,偏重应用。第三,比较注重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的锻炼,学生在毕业之后能较快适应社会的需要。2、通才教育与专才教育的历史演变古代的高等教育基本上实行的是一种通才教育,直到近代,才出现以专业为特征的专才教育。3通才教育和专才教育的制约因素及现实选择多种因素在发挥着制约作用:第一,科学技术发展的程度。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