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意义•第一是预防事故、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的需要。是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实现长治久安的根本途径。•第二是安全专项整治的继续、深化和发展。•第三是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意义•第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有助于提高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水平。•第五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的具体体现•第六是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基础和核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与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关系•OHSMS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虽然在管理观念和运行模式上有很大区别,但就总的目标和一些具体方法等方面有许多相通之处。•安全质量标准化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核心,是开展OHSMS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它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与OHSM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比较分析内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OHSMS总目的促进安全生产,保护工人健康;改进安全卫生状况,保护工人健康;直接目标评价安全卫生状况和管理水平;使企业生产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在企业建立科学、开放、系统和持续改进的管理体系;强制性强制性要求;主动、自愿;核心思想强调安全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由企业自主负责;要素管理和两个承诺;动态变化阶段性、周期性变化;动态,循环性,不断进步;管理性质统一,固定的模式,难与国际接轨采用文件化、程序化的方法,易与国际接轨;外界关系上级管理部门的行政约束;须经过第三方认证。二、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定办法•评定方法•计分方法•其他要求评定方法1、采取“三点一线”即以现场查证;文本资料核对和实物评价考评方法2、基础管理抽查考核人数不少于现场(或在册)人员的10%3、机电设备设施根据拥有量(H)按以下比例抽样:H≤10,抽100%10H≤100,抽10台100H≤500,抽10%500H≤1000,抽50台H1000抽5%,但不少于50计分方法1、单项考评计分,按《考核评定表》,不计负分。2、总分计分按下列公式:(方括号内数据为空项分系数)总分=各项目实得分之和×[1000÷(1000—各空项分之和)]–举例:某企业各项目实得823分,空项为117分,试计总分:∑总=823×[1000÷(1000-117)]=823×1.13=928.86评定标准•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900分(含900分)•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800分(含800分)•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600分(含600分)基础管理1安全生产责任制2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3规划与年度计划4机构与人员5职业安全健康教育6事故管理7“三同时”管理基础管理8班组安全管理9安全操作规程10特种设备及人员管理11相关方安全管理12现场安全监督检查13应急救援预案14危险源管理15安全健康档案1.安全生产责任制1.1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1.2建立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1.3建立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主要产出1.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本,是否覆盖所有的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中目标指标是否细化。2.负责人组织的每年4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记录;3.是否确保安全生产的投入;4.是否设立与本企业相符的安全管理机构,且提供人力资源保证。2.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2.1企业必须建立以下规章制度2.2建立其他规章制度保障安全生产2.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⑴安全生产检查制度;⑵伤亡事故管理制度;⑶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⑷建设项目安全健康管理制度;⑸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⑹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⑻危险作业审批制度;⑼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⑽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企业必须建立的规章制度⑾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⑿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⒀安全奖惩制度;⒁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⒂防尘防毒设施管理制度;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⒄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⒅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⒆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⒇劳动合同安全监督制度。主要问题1.规章制度缺少,内容不全;2.规章制度不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3.规章制度未结合企业实际制定;4.制度中缺少有关表单。3.规划与年度计划3.1企业长远规划中有安全健康内容;3.2年度工作计划;3.3劳动保护措施经费(安措费)管理。主要产出1.规划有文本,内容针对性强,且有配套的检查、考核办法;2.计划有文本,内容中有考核指标体系和安全措施技术改造项目,且有配套的检查、管理办法;3.年度资金预算中有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安措费)。安措费的使用有针对性,且有名称、实施进度、条件评估、责任单位(人)等内容。4.机构与人员4.1安全生产管理网络4.2安全管理机构4.3安全管理人员应按企业从业人员的2‰及以上比例配备主要产出1.企业建有统一协调安全健康问题的组织机构2.各职能部门、各车间均有主管安全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员3.安全管理人员的条件(包括文化程度、身体状况、年龄结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等),并经专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主要问题1.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工会未履行其职责;2.未按规定要求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安全管理机构;3.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人员无任命文件及明确职责;4.安全管理机构未参加各种涉及安全健康的会议和有关决策决定5.职业安全健康教育5.1新职工进厂三级教育目标值(目标值100%)5.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目标值100%)5.3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教育(目标值100%)5.4班组长教育(目标值100%)5.5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目标值100%)5.6职业健康教育(目标值90%)5.7全员教育(目标值80%)5.8复工教育(目标值100%)5.9安全管理人员教育(目标值100%)5.10安全知识抽查合格率(目标值≥80%)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含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作业、制冷作业、爆破作业、危险物品作业、经国家局确定的其他作业主要问题1.安全教育缺少记录;2.变化工种和复工缺少教育;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缺少相应的资质。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者证书过期。6.事故管理6.1所有从业人员均参加工伤社会保险;6.2工伤事故率控制指标(死亡率:0.035‰;重伤率:0.30‰;);6.3工伤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6.4事故档案。主要产出1.企业为所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2.事故处理结案记录,应有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者及单位的处理决定、防范措施等内容;3.事故档案内应有:现场图、调查记录、分析会记录、报告书、处理决定、防范措施和落实情况等内容。7.“三同时”管理7.1设计阶段: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设计有相应的安全健康措施,且通过安技部门审查7.2施工阶段:项目配套的安全设施同步建设,且经过试运行7.3验收阶段:安全设施经安技部门验收后,与主体工程同步投入使用7.4安全设施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8.班组安全管理8.1建立健全了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班长、安全员、生产工人的安全责任文本)8.2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所有工种的文本)8.3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8.4安全活动8.5安全教育(三级教育、复工、变换工种教育)9.安全操作规程9.1建立健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全部岗位)9.2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现场执行)10.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10.1特种设备采购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资料10.2特种设备档案(5)10.3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依据特定的特种设备检验周期,由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查10.4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无禁忌症主要产出应建立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⑴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⑵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⑶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⑷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⑸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11.相关方安全管理11.1外来施工(作业)方与企业应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施工现场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1)外来施工(作业)队伍进入企业,在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书的同时,签订安全管理承包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的责任,以及安全管理、防火管理、设备使用、人员教育与培训、安全检查与监督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且必须符合“合同法”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不能侵犯双方的合法权益。•(2)单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协议书有效期为一个施工周期。长期在本企业从事零星项目施工的承包方,安全管理协议书签订的有效期不得超过1年。•(3)承包工程项目有新增或削减项目内容时,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4)外来施工(作业)方应有相应的安全资质、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且建立了各级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具备安全生产的保障条件。企业和发包方应对外来施工(作业)方的上述资质进行审查。•(5)施工和作业现场无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11.2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发包或出租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第40、41条)的规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的资质。•(1)企业内部实施的经营承包和财产租赁活动应考评承包或租赁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条件,不得与不具备安全生产保障条件的企业或个人签定承包或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书和承包或租赁合同同时签订,且有效期一致。•(2)租赁项目有变更、新增或削减内容时,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3)出租方和发包方应加强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采取多种措施施加影响。11.3对生产区域内的短期合同工、临时工应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11.4对厂区内临时作业人员、实习人员、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应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1)对生产区域内的短期合同工、临时工、厂区内临时作业人员、实习人员、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应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且应符合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定。•(2)对生产区域内的短期合同工、临时工、厂区内临时作业人员、实习人员、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应进行安全健康培训,规定其操作规程,告知作业场所的危险源和控制办法。•(3)对生产区域内的短期合同工、临时工、厂区内临时作业人员、实习人员、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应加强现场安全检查,杜绝违章作业或违章。12.现场监督检查12.1现场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12.2现场操作违反安全操作规章制度12.3防护用品穿戴现场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或使用工具12.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凡在册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法定安全培训,且持证上岗;非持证人员不得进行特种作业。12.5隐患整改上级和企业内部安全检查时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必须按期整改完毕。不能按期整改的项目,必须有立项计划(包括资金、时间、责任单位等内容),且有临时性防范措施。现场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典型表现:•⑴任意拆除设备(施)的安全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的;•⑵设备(施)超速、超温、超载荷运行;•⑶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⑷设备运转时,跨越、触摸或擦拭运动部位;•⑸调整、检修、清扫设备时未切断电源,测量工件时未停车;•⑹用手替代工具操作(手拉、吹排铁屑);•⑺冲压作业时,手进入危险区域;•⑻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行走或逗留;•⑼启用查封或报废设备;•⑽厂内机动车辆未按规定载人、载物;•⑾机动车辆行驶时,进行上、下及抛掷物品;•⑿高空作业时,任意掷扔物件;•⒀检修电气设备(施)时未停电、验电、接地及挂牌操作;•⒁安全电压灯具与使用电压及要求不符;•⒂容器内部作业时未使用通风设备;•⒃随意倾倒炽热金属物品;•⒄其他不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者。现场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典型表现:•⑴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作业;•⑵特种设备未经法定单位定期检验;•⑶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⑷新安装设备(施),未经安全验收就进行生产作业;•⑸未按规定放置、堆垛材料、制品及工具;•⑹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