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ppt_图文.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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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法律知识法理学法是一种行为规范体系,反映的是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的基本特征:•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权利和义务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法的规范作用通过制裁违法行为体现出来法与经济•经济基础决定法,法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生产力发展水平直接影响着法的发展进程和水平法与政治•政治制约着法,同时法又服务于政治•在阶级社会中,法调整着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统治阶级内部及其与同盟者的关系。法与政策•党的政策指导着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同时党又指导着执法和司法。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法的制定当代中国立法的指导思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基本路线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各种表现形式•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及单行条例、行政规章、国际条约法律体系:不包括国际法和已失效的国内法我国法律部门有10个部门•宪法、行政法、民法、婚姻法、经济法、劳动法、环境法、刑法、诉讼法、军事法等法的实施法的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守法我国法律适用的要求:准确、合法、及时我国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3.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4.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法的实施法律关系:是法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法律关系是依法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具体特殊强制性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以现行法律存在为前提,根据法律规定在人们之间形成的特殊社会关系。法的实施法律制裁主要有: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违宪制裁法律实施的监督法律监督的三要素:监督的主体、客体、内容法律监督的主体1.国家机关2.社会组织3.人民群众宪法我国现行宪法的指导思想:坚持邓小平理论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一切国家权利属于人民原则•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分工和协调原则•责任制原则•精简和效率原则•依靠人民、为人民服务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适宜性和优越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创立起来的,因而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比较全面地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既保证中央的统一领导,又便于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宪法的法律特征:•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依照我国宪法规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宪法监督的职权。政协是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不属于国家机关,也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团体。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现代国家的结构形式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两大类,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权利。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都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政法行政法的作用:具有保障行政管理有效实施和保护居民、组织合法权益两方面的作用。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治原则、行政公正原则、行政公开原则、行政效率原则行政命令:行政主体依法要求相对方进行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意思表示行为。行政命令的形式:口头、书面、动作形式。行政复议:行政相对方不服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查并纠正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据此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制度。行政裁决:•行政主体依法裁决与行政管理有关的产生于双方平等权利主体的之间的特定民事纠纷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裁决的程序:申请—受理—调查—审理—裁决。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程序法定原则、相对方参与原则、效率原则、程序公正原则。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通报批评、行政赔偿抽象行政行为: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活动。•其特征:对象的普遍性、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准立法性、不可诉性。行政立法: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活动。其特征:•行政立法的行政性•行政立法的立法性行政诉讼: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作出裁决的活动。行政行为要件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功能要件行政行为的生效要件•即时生效•受领生效•告知生效•附条件生效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主体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刑法的几个概念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包括犯罪的主体、主观要件、客体、客观要件。•犯罪主体: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人。•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体对自己实施的行为及其可能引起的危害结果所持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犯罪客体: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客观方面:犯罪行为及由这种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非法地行使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或超越其职权实施有关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贪污贿赂罪: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权之便或违背职责义务,非法占有、使用公私财物的行为。•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授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归还的行为。刑法的基本原则:•罪行法定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刑相当原则犯罪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犯罪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以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共同犯罪: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可分为•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胁从犯:被胁迫或被诱骗参加犯罪的分子。•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人。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自首: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交代罪行并接受国家机关审查的行为。立功: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情形。缓刑:对原判刑罚有条件地不予执行的制度假释:对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因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因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制度。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未遂: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自动地停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犯罪中止时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特殊形态。单位犯罪: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了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故意实施危害社会的法律规定的行为。民法民事法律行为: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法行为。特征:•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以发生一定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债的发生依据:•合同: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不当得利: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行为。•无因管理: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他人管理事物的行为。•侵权行为:行为人侵害他人人身权或财产权的行为。。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特征:•独立的社会组织•独立的财产•承担独立的责任法人成立应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知识产权:公民、法人对自己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在内的民事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作者对自己的文学、艺术和科学创作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专利权:专利权人对其发明、使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在我国,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使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为10年。•商标权:商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注册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其特征: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公民:指具有该国国籍的自然人。自然人:包括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公民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十种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防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中国宿迁网编辑:efrjencdh99385法定继承: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方式。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养老育幼、互济互助原则•互凉互让、和睦团结原则•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代理: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物权:权利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对物的管领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民事权利。财产所有权:所有人依法对自己所有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分为:•普通诉讼时效、特别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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