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二、统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定期听取分管校领导的消防安全工作报告,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例会,研究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学校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和装备;七、针对学校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消防领导小组职责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遵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二、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并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三、明确责任,确定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四、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查报告,存档备查。五、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学会报警和接警处置;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处室消防职责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指示和规定,确定本部门消防人员。2、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会议,布置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消防方面的问题。3、每季度搞一次消防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研究解决,并书面上报校消防办。4、负责对本部门的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器材的管理。5、一旦发生火灾、火险,要立即向校消防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报警。同时积极组织扑救,事后要协助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如实反映情况,提出处理意见。6、组织制定本部门的消防工作实施细则,本着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并认真贯彻执行。7、负责向校消防领导小组汇报本部门消防工作。消防办公室职责1、认真贯彻各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2、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消防规章制度,协助有关领导检查落实各级消防责任制的情况,消除火灾隐患。3、对消防器材和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督促解决并向校领导小组汇报。4、负责全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消防技术的培训和消防器材配备,维修及保管使用。5、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平时抽查,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向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6、实施对义务消防队的具体领导和业务指导,总结交流经验。7、协助相关政府部门追查火灾责任者。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定期向单位的安全负责人报告消防情况,及时报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实施和组织下列消防管理工作。1、拟定年度消防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拟定消防安全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3、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5、组织实施防火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6、组织管理专业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7、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消防知识、防火安全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8、完成单位消防负责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义务消防队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2、在校消防领导小组和保卫处的具体指导下进行消防工作。3、消防队员要定期参加消防知识培训和灭火训练。4、发生火灾时,全体队员听到报警信号,要及时赶赴火场积极参加灭火,挽救国家财产等工作。5、救火时,全体队员必须遵守纪律,服从现场指挥和统一调动。6、坚决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7、平时,消防队员有义务对单位的火险隐患提出意见,并及时向上级汇报。8、熟悉校内消防栓的方位和具体位置,监督检查消防器材存放位置是否使用方便,注意保养和管理。消防安全例会制度一、学校安全例会由保卫处负责人每月初组织召开,处理涉及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如火灾隐患整改、消防经费投入、内部消防管理体制、人员变动等内容),研究部署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近期计划和相关措施;二、消防安全例会应由保卫处负责人、消防科、各部门消防负责人参加,消防安全例会先由保卫处负责人提出会议议程,经研究讨论后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后付诸实施。三、参会人员会后要及时向所属教职工通报会议情况,使每名教职工掌握学校近期消防工作开展情况,配合各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四、重大节假日之前安排部署学校火灾隐患排查工作,落实灭火及应急预案,杜绝火灾事故发生。五、会议记录要齐备,内容要详尽。消防设施管理制度为使消防安全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消防设施及器材的正常有效,制定如下制度。一、经常检查维护消防水泵及消防栓,并做好检查维护记录。二、经常检查火灾报警系统是否正常工作,如出现故障应及时上报。三、经常检查维护保养灭火器具,防止丢失。四、在巡查过程中,时常注意应急出口标志(灯)是否完好有效。五、实行本人管理,本人维护的原则。六、消防器材、设施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述管理制度,当出现事故时,能及时有效的得到解决,若因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一、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二、本单位、本岗位反应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求救、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五、公共聚集场所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内容包括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的疏散知识和技能。六、对新上岗人员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制度为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贯彻消防法规,确保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定如下制度。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二、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自改活动,主管领导带头每周举行一次安全检查活动,并对检查做好详细记录。三、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配合消防机构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四、对各级消防机构指出的火灾隐患,要积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消防机构。五、对安全检查工作做到常抓不懈,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制定如下制度。一、经常开展自检、自查活动,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认真填写好自检报告单。确因需资金数额较大,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写出专题报告,上报相关部门,争取专项资金及时整改。二、建立完整的整改登记、记录,并及时反馈到消防机构。三、对消防机构指出的火灾隐患,要做好详尽记录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要通知消防机构复查。四、主管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督促下属完成整改项目。五、如因失职造成损失的,主管负责人应负完全责任,损失巨大的将由消防机关处理。用火、用电安全制度根据《国家安全监察部、劳动部、行业管理委员会、公安消防机构的联合通知》精神,制定下列安全制度。1、电气作业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操作证书,严禁无证操作。2、电源线路严禁裸露、老化、超负荷使用,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3、电源线路的安装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应采用大于或等于相同负荷的截面导线。4、电焊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5、对安装在可燃物上的电源线,必须作穿阻燃管处理。6、作业过程中,不得少于两人。7、使用的工具器具,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安全标准。8、电器设施、设备无名牌、无操作说明书的严禁使用。9、消防专用设施、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10、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销毁无用的废纸、文件和其他易燃物品时,必须在安全的地方进行并有专人看管,待确定彻底熄灭后方可离开。11、在必须动用明火作业时,严格按照用火审批制度办理审批手续。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电气专用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必须是持有国家颁发的操作证书的专业人员,严禁无证操作。2、电源线路符合国家安全用电标准。3、对专用电气设施、设备的操作,必须持专业操作证书,严禁无证操作。4、电气设施、设备必须实行专人专管,责任到人。5、设施、设备无名牌、无生产序号、无操作说明书的严禁使用。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义务消防队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力量和基本保证。在消防安全中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其主要任务是:1、开展消防知识学习、宣传。2、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制止违章行为。3、熟悉责任区消防设施、器材。4、管理和维护消防设施、器材。5、发生火灾时,迅速投入扑救,并向公安消防机构准确报警。6、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保卫处治安管理工作职责保卫处是学校治安管理工作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防为主的原则,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学校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任务,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应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安全保卫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学校安全稳定。二、掌握学校安全状况,定期综合分析、收集和整理信息,总结汇报,并适时提出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措施,为党、政当好参谋,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三、向全校师生员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预防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依靠公安机关,严格按照相关法规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做好防火、防盗、防治安事故、防破坏的四防工作,确保学校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四、确定重点要害部位,指导和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物品,确保公共财产安全。五、加强保卫处自身的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学校的决定和领导的指示精神,努力提高保卫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各尽所能,尽职尽责地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六、坚持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巡逻、安全检查,消除治安隐患。把治安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对保安(校卫队)人员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做到文明执勤、文明服务。七、对发生在学校内的案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学校领导,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及时查处发生在学校内的治安纠纷和调查处理治安案件,配合公安机关查处重大治安刑事案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矛盾激化,避免事态扩大。八、在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认真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安全制度。坚持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及时请示报告,落实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补充更换工作。确保防火消防安全,避免因火灾造成群死群伤和财产损失事故的发生。学校门卫工作职责一、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审阅上一位值班人员有关登记记录,包括出入登记记录和相关情况。二、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服装整洁,姿态端庄;值勤期间不得看报和其他刊物。三、对来访客人,要热情大方,有礼貌,说话和气。问明来访人员来意并进行登记;离开时,记录来访人员离开的时间。严禁闲杂人员入内。四、对来访校领导的客人,值班员需和办公室联系,并由办公室预约,同意后进行登记。五、熟悉学校安全防范措施,遇到紧急情况首先进行紧急处置,同时拨打保卫处或学校领导电话六、晚22点进行清场,检查各办公室门窗是否关闭,学生是否入寝,校内是否有可疑人员。七、严格执行开门、关门时间:早上7:00开门,晚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