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第七章中央银行中北大学第七章中央银行本章教学内容第一节中央银行概述第二节中央银行的性质和职能第三节中央银行的业务第四节中央银行体制下的支付清算系统中北大学第七章中央银行第一节中央银行概述一、中央银行产生的客观经济基础银行券发行问题票据交换问题最后贷款人问题金融监管问题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银行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中北大学第七章中央银行二、中央银行产生的途径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演变如1694年的英格兰银行目的明确地直接创设如美国联邦储备体系中北大学第七章中央银行三、中央银行的发展(1)初创时期(17世纪中叶至1843年)此时期的中央银行尚未完全垄断货币发行权,中央银行的职能尚不完备。(2)逐步完善时期(1844年至20世纪30年代)1920年布鲁塞尔国际金融会议决定,尚未建立中央银行的国家都应尽快成立中央银行,由此掀起了建立中央银行的高潮。(3)进一步加强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中央银行日渐成为国家推行政策,干预经济的重要力量,为维护国家经济运行稳定和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北大学第七章中央银行四、我国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1.旧中国的中央银行2.新中国的中央银行1948年12月1日在石家庄成立中国人民银行1979~1983年的中国人民银行是一种混合式的中央银行制度1984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正式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1993年以来的中国人民银行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1998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进行了分支机构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中北大学第七章中央银行五、中央银行的类型1、单一中央银行制:一国只设立一家中央银行作为政府的金融管理机构,由它执行中央银行的全部职能,并领导全国金融事业的制度。根据中央与地方权利划分的不同,分为:一元中央银行制(如英国、日本、法国、中国等)二元中央银行制(如美国、德国等)中北大学第七章中央银行2、复合中央银行制(如前苏联、东欧和1983年前的我国)3、跨国中央银行制:(如欧洲中央银行、西非国家银行、中非国家银行)4、准中央银行制:特点是一般只具备发行货币、为政府服务、提供最后贷款和资金清算等中央银行的部分职能。(如新加坡、中国香港、斐济等)中北大学第七章中央银行六、中央银行的机构设置(1)决策权、执行权合一型是将决策、执行两权集于一身,由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国家的货币政策决定权,其最高权力机构一般是理事会。如英国、美国、马来西亚、菲律宾等。(2)决策、执行机构分开型最高权力机构分为决策机构与执行机构,一般单独设置货币政策决策机构,分别行使权力。如日本、德国、法国等。(3)最高权力机构分为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如比利时、瑞士等。中北大学第七章中央银行我国中央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设置建国初期到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理事会,没有单独设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颁布,明确规定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中北大学第七章中央银行1997年4月5日国务院发布《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规定,货币政策委员会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货币政策委员会的职责是,在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目标,讨论下列货币政策事项,并提出建议:(一)货币政策的制定、调整;(二)一定时期内的货币政策控制目标;(三)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四)有关货币政策的重要措施;(五)货币政策与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中北大学第七章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由下列单位的人员组成: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二人;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一人;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一人;财政部副部长一人;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行长二人;金融专家一人。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单位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中北大学第七章中央银行现任货币政策委员会现有13名组成人员,他们是:周小川(货币政策委员会主席)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张平国务院副秘书长朱之鑫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勇财政部副部长吴晓灵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谢伏瞻国家统计局局长胡晓炼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刘明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吴定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蒋超良中国银行业协会会长樊纲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中北大学第七章中央银行七、中央银行总行内部职能机构设置中央银行内部组织机构是中央银行职责的具体执行单位。大致分为以下几类:(1)行政办公机构。主要负责中央银行的日常行政管理、秘书、人事、后勤等方面的工作。(2)业务机构。主要负责办理货币发行、再贴现、再贷款、收受存款准备金、集中清算等业务操作。(3)金融管理监督机构。主要负责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的管理,对金融业务活动的监督等。(4)经济金融调研机构。主要负责对有关经济金融资料和情报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研究,向金融决策部门提出建议。中北大学第七章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内部组织机构:根据中央编制委员会的决定,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内设18个职能司(局、厅),分别是:○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条法司○货币政策司○金融市场司○金融稳定局○调查统计司○会计财务司○支付结算司○科技司○货币金银局(国务院反假货币联席工作会议办公室)○国库局○国际司○内审司○人事司(党委组织部)○研究局○征信管理局○反洗钱局(保卫局)○党委宣传部和机关党委中北大学第七章中央银行八、中央银行分支机构的设置中央银行的分支机构是总行的派出机构,具体在所辖区域内贯彻总行制定的方针和政策,完成总行交办的任务。大体上有三种情况:(1)按经济区域设置分支机构。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中央银行分支机构是按经济区域设置的。(2)注意经济区划的同时,兼顾行政区划。(3)按行政区划设置分支机构。只有极少数国家是这种情况。中北大学第七章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的总分行制度自建行至1998年末,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一直是按照行政区域的划分设置的。1998年11月,人民银行进行了分支机构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撤销了31个省级分行,跨省区设立了9家分行,设立了两家总行直属的营业管理部;在不设分行和营业管理部的省会城市设立了金融监管办事处;分行下设中心支行;中心支行下设支行。2003年,将人民银行总行原来承担监管职能的几个部门分离出来,成立了银监会。中北大学第七章中央银行第二节中央银行的性质和职能一、中央银行的性质中央银行是代表国家制定和执行货币金融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的国家机关,是特殊的金融机构。或者说,它是具有银行特征的国家机关。中北大学第七章中央银行二、中央银行的基本特征1.业务目标:不以盈利为目的,以金融调控为己任,稳定货币、促进经济发展是其宗旨,确保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2.业务对象:政府和金融机构3.资产流动性:持有具较高流动性的资产。4.机构设立:不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5.中央银行处于超然地位。在制定和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时,中央银行具有相对独立性。中北大学第七章中央银行三、中央银行的职能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管理金融的银行中北大学第七章中央银行(一)发行的银行独占货币发行权,一国唯一的货币发行机构。1.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情况,适时适度发行货币,保持货币供给与流通中货币需求的基本一致,为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增长提供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2.从宏观经济角度控制信用规模,调节货币供给量。3.根据货币流通需要,适时印刷、铸造或销毁票币,调拨库款,调剂地区间货币分布、货币面额比例,满足流通中货币支取的不同要求。发行银行中北大学第七章中央银行(二)银行的银行通过办理存、放、汇等项业务,充作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最后贷款人。集中保管存款准备金充当最后贷款人主持全国银行间的清算业务主持外汇营业银行外汇头寸抛补业务中北大学第七章中央银行(三)政府的银行代表国家制定和执行货币金融政策,代为管理国家财政收支以及为国家提供各种金融服务,是政府管理一国金融的专门机构。代理国库对政府融通资金代理政府金融事务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活动充当政府金融政策顾问,为一国经济政策的制订提供各种资料、数据和方案。政府银行中北大学第七章中央银行(四)管理金融的银行制定实施货币政策,对整个金融业的运行进行调控监管。1.根据国情合理制定实施货币政策,在稳定货币的前提下谋求经济增长;2.制定颁行各种金融法规、金融业务规章,监督管理各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3.管理境内金融市场。中北大学第七章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1)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2)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3)按照规定审批、监督管理金融机构;(4)按照规定监督管理金融市场;(5)发布有关金融监督管理和业务的命令和规章;(6)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7)经理国库;(8)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进行;(9)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10)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11)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中北大学第七章中央银行一、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第三节中央银行的业务资产负债贴现及放款流通中通货政府债券和财政借款国库及公共机构存款外汇、黄金储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存款其他资产其他负债和资本项目合计合计中北大学第七章中央银行(一)货币发行业务(二)经理国库(三)集中存款准备金(四)自有资本(五)中央银行其他负债业务二、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中北大学第七章中央银行(一)货币发行是指中央银行向流通领域投放货币的活动。这是中央银行最重要的负债业务。投放货币的渠道有:再贴现、贷款;购买证券;收购金银、外汇[思考]发行货币为什么属于中央银行的负债?中北大学第七章中央银行1、中央银行经营货币发行业务具有特殊意义:一方面提供了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满足了社会商品发展和商品流通扩大的需要;另一方面也相应地筹集了社会资金,满足了中央银行履行其各项职能的需要。2、中央银行发行货币要遵循三条重要原则:(1)垄断发行原则。(2)信用保证原则。(3)弹性发行原则。中北大学第七章中央银行3、货币发行的准备制度中央银行一般都以某种或几种形式的资产作为其发行货币的准备,即货币发行的准备制度。货币发行准备金包括:(1)现金准备。即以金银、外汇等具有极强流动性的资产作为准备;(2)保证准备。即以短期商业票据、财政短期国库券、政府公债等可在金融市场上交易、流通的证券作为准备。现金准备和保证准备的比例,被称为货币发行准备金比率。中北大学第七章中央银行目前,各国采用的货币发行准备制度有5种:(1)弹性比例制:指增发的钞票数超过了规定的现金比例时,此超额部分要交一定的超额发行税;若钞票回笼或现金增加,达到规定的比例,则免征发行税,以限制其过度发行。(2)保证准备制:指货币发行要以政府公债、短期国库券、短期商业票据等国家信用作为发行准备,容易造成货币的财政发行(财政发行是指一个国家的货币当局为了政府弥补财政赤字而增加的货币发行);使发行成为弥补财政赤字的工具。中北大学第七章中央银行(3)保证准备限额发行制:指在规定的发行限额内,可以全部用政府证券作为发行准备,超额部分必须用十足的现金作准备。这种制度有利于限制货币的财政发行,但缺乏弹性;(4)现金准备发行制:指货币的发行必须以100%的现金作为准备。虽然可以防止滥发货币,但是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5)比例准备制:指规定货币发行准备中,现金与其他有价证券所占的比例,但各种准备资产的比例难以确定。中北大学第七章中央银行4、中国中央银行货币发行制度货币发行原则:我国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坚持集中发行、经济发行和计划发行的原则。中国的发行准备:中国货币的稳定性建立在商品物资的基础上。即货币发行必须以商品作为保证,以有效的商品供应为界限。发行渠道:中国的货币发行是通过各级发行库和业务库之间的调拨往来而实现的。中北大学第七章中央银行(二)经理国库主要指政府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国库是是专门负责办理国家预算资金的收纳和支出的机关。国家的全部预算收入都由国库收纳入库,一切预算支出都由国库拨付。各国均以相应的法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