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中心城区安源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安源区政府萍乡市规划局招标委托单位:安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0一0年九月二十九日2投标须知第一节前附表项目名称萍乡市中心城区安源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地点萍乡市城市规划区南部项目规划范围18.7平方公里项目总投资约700万元规划编制工期概念性规划2010年10月16日开始,竣工,工期30日历天控制性详规:开始,竣工,工期日历天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甲级规划设计资质投标保证金数额10万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9月29日至10月2日地点安源住建局现场踏勘时间2010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地点安源区招标答疑会时间2010年10月14日地点安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源大厦2楼)投标文件份数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份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1份投标文件递交受理单位安源区住建局地点安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源大厦2楼)投标截止时间商务标开标日期待确定2家入围单位后另定,具体日期见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概念性规划方案2010年11月16日(上午)9时0分概念性方案评审时间2010年11月16日上午9时0分至2010年11月30日(分三个阶段:专家评审、公众评审意见、政府审查。2010年11月16日上午9时为专家评审)地点见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资金到位情况已到位3第二节综合说明一、项目名称萍乡市中心城区安源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二、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位于萍乡市城市规划区南部,具体位置位于:北以萍高路及安源新区为界,南至五陂乌龙山脚,西到萍麻路,东至319国道的范围内,规划范围18.7平方公里。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指定的资质等级要求。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以下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②项目负责人及组织机构中主要设计人员证书原件。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四、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书(概念性方案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商务标)2、投标报价(控制性详细规划商务标按综合单价报价)3、承诺书、工期、质量等级及响应性内容的承诺五、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4提交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名称:安源区公共政务管理局开户行:萍乡市工商银行建设支行帐号:1504200519000008901开标时,投标单位应提交投标保证金进帐原件和安源区招投标中心开具的发票原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招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六、商务投标文件的签署、递交及规定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投标方应准备相同内容的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各一份,由投标方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密封装袋(文件袋也要投标方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封面及密封袋封面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及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等。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每一密封信袋上要注明“于年月日上午9:00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骑缝章。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方,否则视为自动弃权。3、递交投标文件规定(1)投标文件中不允许对报价进行涂改。(2)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七、开标、评标、定标(一)开标: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在规5定开标时间以前到达,迟到或未参加开标会的一律视为自动弃权。(二)评审办法(见附件一、二、三、四、五、六)(三)评标委员会组成本项目评标共分四个阶段:一是专家对概念性方案评审;二是公众对概念性方案评审;三是政府对概念性方案进行评审;四是招标单位和招标监督单位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商务标评审。1、专家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由安源区政府与萍乡市规划局共同主持,邀请国内及省内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概念性规划方案进行评审。2、由安源区政府与萍乡市规划局共同主持,组织公众对概念性规划方案进行评审。3、政府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其成员由安源区人民政府代表组成,对概念性规划方案进行评审。4、商务标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由安源区政府与萍乡市规划局共同主持,其成员由招标单位和招标监督单位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四)确定中标单位招标单位根据专家对概念性方案评审意见、公众意见及政府审查意见累计打分,确定前2家中标排序人(设计单位)参加萍乡市中心城区安源组团分区规划、安源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商务竞标,再开启该2家投标单位的商务标,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根据评审意见且整合另外四家单位的成果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整合费用为10万元,税费自理),对动漫效果电子演示文件进行深化制作,并承担安源组团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任务,6中标单位的报价即合同价。八、招标控制价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招标,规划编制费用设置最高限价。控制性详细规划最高限价每平方公里24万元,分区规划最高限价每平方公里2.4万元,投标单位在最高限价的前提下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九、无效方案的认定安源组团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方案:提交的成果文件不符合本招标书的内容格式要求;未经同意而转包设计或逾期送达,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严重不实,内容不全、粗制滥造等;商务标出现废标;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经评审委员会认定,无效方案不支付任何费用。十、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确定1、开标时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招标方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方,投标方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3、招标方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4、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方有权向投标方质疑,请投标方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方有责任在评标时间内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7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作废标处理:(1)符合条件的设计单位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设计单位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控制价,招标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设计任务取消的。5、其它注意事项(1)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2)评审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3)中标人向安源区招投标中心交纳相关交易费。十、授予合同1、经专家评审意见、公众意见、政府审查意见和商务标评审四个阶段确定中标候选人后,中标候选人将在网上公示三天,如无异议,三天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2、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单位签定合同。3、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招投标的澄清文件(如有的话)等,均为合同的依据。8第三节萍乡市中心城区安源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任务书一、项目背景萍乡市地处赣西门户,位于浙赣城镇发展主轴带,是赣西发展较早的城市,西临湖南株洲市,东接省会南昌,是长株潭城市群与昌九景城市群的承接城市。安源组团位于萍乡市南部,东靠三一九国道,西为萍麻路,邻近市中心城区及安源新区,西南侧规划有入城干道连接萍洪高速和萍麻路,东北侧有红色旅游重镇—安源镇;群山围绕,萍水河蜿蜒贯穿其中,沿河分布有如愿塔、长潭渡口、三候桥、三候寺等历史文化古迹,具有良好的区位条件、生态环境和文化内涵。二、项目地点萍乡市城市规划区内三、现状情况与规划范围萍乡市中心城区安源组团地势总体为北高南低,中部多丘,海拔84—174m之间,属丘陵地区,处在城市主导风向通道及下水方向,区域内建有重要的基础设施319国道、五陂下220KV变电站和谢家滩污水处理厂。本次规划范围为:北以萍高路及安源新区为界,南至五陂乌龙山脚,西到萍麻路,东至319国道的范围内,规划范围18.7平方公里。四、项目任务1、第一阶段:安源组团概念性规划。2、第二阶段:安源组团分区规划、安源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9五、总体要求1.规划应在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指导下进行,必须符合国家、省有关设计规范、技术规定和要求。2.规划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行科学分析与定位,确定安源组团的发展理念、发展策略、建设模式及建设时序,确保规划的可实施性;明确各项功能结构布局,完善各项设施的建设,注重经济增长点的培育,促进城南片区合理健康发展,增强区域综合实力。3.规划应结合安源组团发展现状,整合并充分利用区域资源,尊重现有的地形、地貌和生态、水域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提升城市服务功能,营造一个适宜工作和方便生活的新城区。4.土地利用规划以产业转型基地建设、生态居住和休闲服务为主要功能,以上位规划为依据,统筹安排各项城镇建设用地和空间布局,兼顾经济利益与环境效益,合理利用城市土地价值,注重集约、有效利用土地,促进区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5.建立功能明确、等级完备的道路交通体系,充分考虑与对市中心城区、安源新区的对接,对道路通行条件与公交线路布置要求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措施。6.确定城市的界面、开敞空间、天际轮廓线等景观要素和处理方法,空间形态设计、绿化景观系统应充分体现生态保育原则和地方特色,形成与自然协调统一的空间格局,构筑富有特色的城市形象。六、深度要求(一)概念性规划在上位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安源组团的概念性规划设计,应包括以下设计内容:101、总平面布局、空间鸟瞰及景观设计。2、交通组织以及与周边区域的交通联系。3、服务设施及其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布局和安排。4、建筑容量、高度、体量的分析和处理方式。5、经济可行性分析及分期实施的建议方案。6、其他设计单位认为应解决的问题。7、图纸包括:区域分析图、现状用地分析图、功能结构规划图、总体布局规划图、区域道路交通规划图、绿化环境规划图、区域景观风貌规划图以及其他反应规划意图图纸等。(二)分区规划1、确定分区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土地使用性质和居住人口分布。2、确定绿地系统、河湖水面、供电高压线走廊、对外交通设施用地界线和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提出空间形态的保护要求。3、确定市、区、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分布、用地范围和控制原则。4、确定主要市政公用设施的位置、控制范围和工程干管的线路位置、管径,进行管线综合。5、确定城市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座标和标高,确定支路的走向、宽度,确定主要交叉口、广场、公交站场、交通枢纽等交通设施的位置和规模,确定轨道交通线路走向及控制范围,确定主要停车场规模与布局。116、分区规划的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图件,以及包括相应说明的附件。(三)控制性详细规划1、规划应达到国家、江西省规定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要求,用地分类以小类为主。2、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以及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3、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以及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4、确定规划范围内河流、湖泊、湿地等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规划城镇绿地系统,提出相应的环境容量控制指标,并提出治理环境污染的要求。5、研究空间肌理、建筑风格、地块改造方式及开发模式等问题,对地区制高点及景观视廊、建筑风格与形式、河道景观设计、开敞空间等提出规划控制要求,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设计指导原则。6、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他交通设施,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以及渠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