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相关税收政策讲解2017年9月•主要内容:•一、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管理•二、非营利组织资格认定•三、公益性捐赠扣除政策一、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管理(一)社会组织的范围:我国将社会组织分为三类,即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分别为:一、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管理•社会团体是指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成立的,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根据社会团体的性质和任务,可以分为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和联合性四类。•基金会,是指依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登记成立的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的非营利性法人。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简称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简称非公募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一、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同方式分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三种。按照行(事)业可分为教育事业、卫生事业、文化事业、科技事业、体育事业、劳动事业、民政事业、社会中介服务业、法律服务业、其他十种。一、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管理•(二)我国非营利组织的范围•法律形式上认可的非营利组织是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民间组织,包括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社会团体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合伙或个体)三种形式。•通常是指介于政府与营利性企业之间,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为社会公益服务的独立组织。它既不是政府部门,也不是企业单位,它在教育、文化、科学技术、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权益保护、社区服务、扶贫发展及慈善救济等领域为社会公益提供服务一、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管理•免税组织的界定并非总是清晰的,不过对免税组织的根本判断原则是它们必须促进于公共利益。同时,对免税组织的相应监管制度非常重要,如果没有相应的监管措施,就无法避免免税成为逃税的途径,而真正的公益组织反而受到公信力的损害。•综上所述:•1、社会团体不等同于非营利组织;•2、社会团体不等同于税收上的非营利组织;•3、税收上的非营利组织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捐赠扣除资格和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以及其它税种的优惠。一、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管理•(三)有关税收管理•目前,我国并没有建立一套与社会团体有关的税收管理制度。对社会团体的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纳税救济,都与企业相同,并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税收法律法规和规定来组织实施。一、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管理•对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管理主要体现在下列法规规章文件中: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2016年5月1日已经全面增值税)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5、《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一、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管理•(一)税务登记•按照现行税法规定,社会团体只要有应纳税行为就视为发生了纳税义务,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税务机关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没有应税行为不用办理税务登记单独发放扣缴税款登记)。办理税务登记免收工本费。一、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管理•(二)营业税(已改为增值税,按现行规定执行)•1.社会组织取得服务性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营业税。•2.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都属于条例中规定的单位,因此,社会组织也可以成为营业税的纳税人,根据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注:此项在营利性的组织和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都有可能涉及);•(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一、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管理•(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到的门票收入;•(7)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8)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一、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管理•(二)企业所得税•1、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2、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一、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管理•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从今年改为三个纳税年度内结转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一、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管理•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企业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一、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管理•根据《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的规定,免税收入有如下项目:•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一、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管理•除以上的5个项目外的其他收入,利用组织自身的资源优势提供有偿服务取得的收入,均属于应税收入。•在符合条件下,只有无偿从政府取得的经费、补助等收入才属于免税收入,给政府部门提供提供服务、商品等行为属于行政合同,无论是民非组织还是企业,均应按税法规定纳税。•比如某协会为市政府提供的服务工作而取得的收入,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就是典型的应税收入。一、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管理•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对纳税申报收入中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非营利组织涉及征税的收入项目,应统一使用税务发票,按规定可使用财政票据的除外。一、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管理•综上所述:•1、并非所有的业务收入都是免税收入。•2、并非所有的非营利组织都免税。每年各省市民政、财政、税务部分均会联合对民非组织进行免税资格认定以及年审。•3、非营利组织应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进行纳税申报,并申请备案免税收入优惠。一、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管理•(三)地方税•1、房产税房产税对非营利组织制定了可以比照的一些减免税的政策,有三种情况:(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2、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免税和房产税的免税是一致的,也有三种情况可以免税。一、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管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附表一•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组织等居民纳税人填报。一、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管理•3、关于车船使用税对于特殊用途的车船有一些减免税的规定。(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车船。(2)国家财政部门拨付行政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车船。(3)防疫车、救护车以及其他各种车船。•4、耕地占用税只要占用耕地就要征税。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项目,一些事业单位是可以免税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等非营利组织的用地,都是可以免税的。•5、契税契税也有一些免税规定。包括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契税有事业单位)承受的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一、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管理•(四)捐赠的税收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向社会团体捐赠或者发生其他业务的,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1、土地增值税。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社会团体可以享受免税待遇。2、企业所得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3、个人通过有关机构,向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进行的捐赠,没有超过申报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扣除。个人向红十字事业进行的捐赠,可以全额扣除。个人向农村义务教育进行的捐赠,可以全额扣除。对青少年活动场所进行的捐赠,可以全额扣除。一、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管理•(五)票据的相关规定公益性社会(群众)团体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者《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对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计算。捐赠方在向公益性社会(群众)团体捐赠时,应当提供注明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证明,如果不能提供上述证明,公益性社会(群众)团体不得向其开具公益性捐赠票据或者《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二、非营利组织认定及税收优惠•(一)政策内容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二、非营利组织认定及税收优惠(二)主要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