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工程施工流程公司在签订承包合同后,确定任命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成立项目部。一、项目部在接到工程施工任务后,项目负责人组织工程相关人员现场勘察,了解现场实际情况,并出勘察纪要。熟悉施工图纸,现场核对图纸,准备图纸会审。二、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内部交底,施工方案应包括工期进度安排、材料准备、施工流程、设备安装量表、工期质量材料保障措施,内部交底后确定工程解决方案。三、向监理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打开工报告,准备施工资料,施工准备包括:1)落实水、电、库房、办公场地。2)向公司提交人员、资金、材料总计划。3)对施工队伍进行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向施工队伍作施工交底,落实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四、工程实施阶段:1)安全管理:对于危险、超高、易燃、易爆、高压等环境做好保障措施。2)进度管理:合理安排工作计划,按工程整体进度表进行规划,月底前报下月进度计划,包括资金、材料、人员的使用,报本月完成工作量,加强现场协调。3)质量控制:按照规范检查工作,控制成本,现场变更及时得到甲方及监理的书面确认。4)同甲方、监理方定期召开现场例会,会后填写会议经要。5)施工资料及时整理积累,做好施工日志。五、组织工程自检:每个分项工程及隐蔽工程,单位工程完工后,应以书面形式报请质量管理管理小组验收,签署验收意见后存档。对验收不合格者,须及时整改,整改工作完成后以书面形式报请质量管理小组验收,签署整改意见后存档。六、协同甲方、监理共同进行工程验收。七、竣工资料整理,资料内部存档。八、对整个项目各项经济指标进行分析写工程总结报告。第二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指定本制度。第二条:企业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在职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外包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从事建设工程管理的施工人员;第四条:综合部负责本企业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并由安全部、工程部等部门配合进行,而且还应接受所在地方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所属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第二节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第五条:企业职工每人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其培训时间为:一、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二、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现场安全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三、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四、企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通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五、企业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六、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七、企业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第六条:企业三级教育的培训内容一、企业安全培训教育是对新工人在分配到项目部之前必须进行的初步安全教育,其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1、学习国家、主管部门、地方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2、学习企业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规章制度等;3、学习和理解企业在施工时容易发生的伤害、事故及其预防措施;二、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新工人分配到项目部以后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操作规程进行的教育,其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1、学习《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得一般规定;2、学习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学习和了解在施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安全生产事项;4、了解施工中需用的化工产品的用途、防毒、防火、煤气中毒等有关知识;5、学习和了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施工的要求。三、班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新工人分配到班组后开始工作前,应对新工人进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及安全教育,其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1、了解本班组生产工作的概况、工作性质、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2、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3、了解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使用品的使用要求;4、班组安全生产基本要求:⑴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要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能只顾干活不顾安全;⑵积极参加安全活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对不安全的作业要主动提出改进意见;⑶必须熟悉施工要求,作业环境,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蛮干;⑷对没有安全交底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接受,有权抵制违章指令;⑸发扬团结幽暗精神,互相关照,制止他人违章作为;⑹正确穿戴保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挂好安全带,使用手持和移动电动工具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⑺熟悉所使用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作业前和作业中注意检查,不带病运转,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经修复后再用;⑻维护生产现场的一切防护设施,不得任意拆改,如脚手架、防护栏、孔洞防护等,若必须改动时,须经有关人员批准;⑼机电设备发生故障,自己不得拆动,报告机电人员处理;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保护好现场,如实向调查人员汇报事故情况。第三节企业安全培训人员考核、发证、登记第七条:新工人的考核、发证、登记一、三级教育每级教育结业后,由企业统一命题,组织考试;二、考试合格者,企业统一签发安全教育合格证,新工人持证进入生产岗位,考试不合格者应补课、补考,考试再不合格者,应进行辞退不得录用;三、新工人安全教育,进行登记,建立个人安全生产培训档案;第八条: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执行劳动部《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劳安字Z[1991]31号)文件的规定;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对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2、年满18周岁的人员;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4、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5、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6、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7、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8、复核由企业提出申请,有发证部门负责审验。第九条:企业主要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项目经理要定期培训,提高政策水平,熟悉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等,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此项工作由企业所在地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并考核。第四节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第十条:企业特定情况下的实时安全教育一、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讯台期施工;二、节假日前后;三、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四、工作对象改变;五、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六、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七、对危险性较大的分布分项工程施工前的安全教育。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经常性的教育一、企业在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多种多样,应贯彻及时性、严肃性、真实性、做到简明、醒目、具体形式如下:二、施工现场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三、施工现场内的安全警示牌;四、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五、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六、举办安全保护广播,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报等,办安全保护黑板报、宣传栏;七、张挂安全保护挂图或宣传图、安全标志和标语口语;八、举办安全保护文艺演出,放映安全保护音像制品;九、组织家属做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工作。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的主要内容一、触电和触电后的急救知识;二、防止起重伤害事故基本知识,严格安全纪律,不准随意乱开动起重机械,不准随意乘坐起重物升降,不准乘坐井架、龙门架、吊笼等;三、防爆常识,不准乱拿乱用炸药,雷管,不准在乙炔发生器危险区内吸烟、点火等;四、脚手架、吊篮安全使用知识,不准随意拆用架子或吊篮的任何杆件和部位;五、防尘、防毒、防电光伤眼等基本知识;六、交通安全常识;七、安全标准、制度等知识;八、安全法制知识教育,增强安全法制观念,严格按章办事,领导不违章指挥,工人不违章作业。第三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为了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及工程施工中所发生的重大事故和人身伤亡,减少其危害,特制订一下制度:一、逐级交底我公司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一级是公司对项目部进行安全教育;二级是项目部对班组进行安全教育;三是班组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下列工程由公司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项目部进行专项交底:1、基坑支炉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由专家论证的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各种安全技术交底一般与分布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同步进行,对施工工艺复杂、施工难度较大或作业条件危险的,应当单独进行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二、交底内容1、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概况2、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的危险部分3、针对危险部位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4、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5、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6、作业人员发生事故隐患应采取措施和发生事故后及时采取躲避和急救措施。三、交底内容1、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2、每天作业前各施工班组长应当针对当天的工作任务、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就作业要求和施工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向具体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将参加交底的人员名单和交底内容记录在班组活动记录中。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以建设部频发《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为依据,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时企业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应派专人配合上级对本单位进行的安全检查,同时通过检查总结,,扩大(积累)安全生产经验,吸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改进自己不足之处。二、定期安全由总经理主持、生产副总经理、总工、安全部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方面的安全检查。在检查工作中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发现问题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签发有关限期整改通知单,并派专人进行复查,复查应有复查记录,情节严重的设专人跟踪进行监督整改,并给予相应的罚款。三、经常性的安全检查项目部要经常性的进行安全检查,在施工中能及时预防、及时发现隐患和消除隐患,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通常有:(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2)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四、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时针对气候特点及冬、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检查应有单位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节日加班,更要重视对加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同时认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五、施工现场还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成语进行安全检查,可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2)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可以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3)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有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无误或合格,方能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如:脚手架、井字架与龙门架、塔吊等,在塔设好使用前,都要经过交接检查。六、专业性的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应有企业安检科组织有关人员对某项专业(如:垂直提升机、脚手架、电气、塔吊、压力容器、防尘防毒等)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这类检查专业性强,也可以结合单项评比进行,参加专业安全检查人员,主要应有专业技术人员、懂行的安全技术人员和有实际操作、维修能力的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