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1、建立公司、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A、确定的安全目标:无伤亡事故,无等级火警事故按标准,建立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真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加强安全措施,成立安全、文明施工办公室,具体实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计划,并成立安全及消防管理体系。B、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对所承包项目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工程特点及施工情况,制定本项目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3)、在组织项目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员的工作;(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加强劳动保护工作;(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地予以解决;(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C、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对项目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特点,主持安全技术交底;(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4)、在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5)、项目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因新工艺实施可能造成的事故;(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施、设备的非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杜绝不符合标准要求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予以消除;(8)、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D、安全员(1)、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管理工作,遵守国家法令,认真学习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加强自身建设;(2)、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汇报项目经理进行处理;(3)、坚持原则,对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和事决不姑息,敢于制止和教育;(4)、对安全设施的配置提出合理意见,提交项目经理解决,如得不到解决,应责令暂停施工,报公司处理;(5)、安全员有权根据公司的有关制度进行监督,对违纪者进行处罚,对先进者上报公司奖励;(6)、发生工伤事故时,应及时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和公司安全管理部;(7)、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工作的管理。E、施工负责人、施工员(1)、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措施,在组织施工中同时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2)、应将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视为自身的应尽职责,在施工中同时检查各安全设施的规范要求和科学性,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和科学性的,及时调整,并汇报项目经理;(3)、在施工过程中,当发现违章现象或冒险作业时,应协同安全员共同做好工作,制止和纠正,必要时暂停施工,汇报项目经理,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4)、在施工过程中,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暂停施工,待安全整改和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重新施工;(5)、在施工过程中,当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通知安全员和项目经理采取措施,协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其它各类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也有各自的安全责任。2、安全保证体系A、及时进行安全报监,并严格执行安全监督部门的报监程序,未经报监并通过安全开工检验不擅自施工。B、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对工程现场各级人员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落实分部、分项和分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确保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C、实自查自纠,按“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隐患整改原则消除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数。D、派专人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并配各专职安全员。E、建立材料、设备台帐,对进场材料、设备、安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和日常维护。F、制各类重大灾害情况的应急预案,并建立安全生产月报制度,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及时上报。3、教育培训制度A、针对工程特点,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对专(兼)职安全员、领工员、班组长、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人以及新工人上岗、工人变岗等进行培训教育。(2)、对从事施工管理和生产的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不准上岗;新工人(含民工、临时工)未进行三级教育并考试不合格的不准上岗;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没有进行培训不准上岗。(3)、特种工种的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复验,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GB306-85号文规定执行。经过培训考核,获取操作证方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登记存档,对上岗证要按期复审,并设专人管理。(4)、通过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掌握基本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职工遵守施工安全纪律的自觉性,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定,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达到提高职工整体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5)、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项目或专项进行书面详细安全技术交底,凡参加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并保存资料。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要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二)、安全生产制度1、执行公司各项生产规章制度A、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B、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C、安全技术交底制度D、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E、安全检查制度F、伤亡事故快报制度G、安全考核奖罚制度H、班组安全活动制度I、机械设备管理制度J、消防防火责任制度K、特殊工种管理规定L、各级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各类操作规范。(二)、确保安全生产的经济措施A、从项目经理到普通职工都按责任大小缴纳不同数额的风险抵押金。将安全管理与经济利益直接挂钩。B、按管理层层负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C、按月考评安全指标,达到安全目标的,返还风险抵押金的200%;达不到目标的,不返还风险抵押金,并对事故责任者实施行政及经济处罚。D、企业要确保投入本工厂安全生产资金不低于工程总造价的1%。E、实行工程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