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公司法--财务会计法律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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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公司法第五章公司法学习目标⒈掌握公司的概念与法律特征。2.了解公司的种类和公司登记的规定。3.掌握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成立及组织机构规定。4.掌握公司股权的转让的规定和公司债的规定。5.了解公司变更、清算;6.了解的违反公司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第一节公司与公司法概述第二节公司的登记管理第三节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四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第五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六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第七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八节公司债券第九节公司财务、会计第十节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第十一节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二节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第五章公司法引导案例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的1/4,公司董事长决定在2006年4月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如何解决公司面临的困境。董事长在2006年4月1日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其内容如下:为讨论解决本公司面临的亏损问题,凡持有股份10万股(含10万股)以上的股东直接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小股东不必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如期召开。第五章公司法【解析】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的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本案中,公司亏损占股本总额的1/4,未到法定未弥补亏损占股本总额1/3的下限。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系董事长自己的决定而非董事会决议。在临时股东会的召开上不符合法定条件。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3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本案中,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发出时间不符合法定条件,通知发出人应为董事会而非董事长。尤为严重的是,该通知违反了股东平等的原则,不允许小股东参加临时股东大会,严重损害了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第五章公司法一、公司的概念与法律特征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第一节公司与公司法概述第一节公司与公司法概述公司的特征:1.依法设立2.以营利为目的3.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设立4.具有法人资格二、公司的种类(一)无限公司、两合公司、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股份两合公司(二)母公司、子公司(三)外国公司与本国公司(四)本(总)公司与分公司(五)人合公司和资合公司第一节公司与公司法概述第一节公司与公司法概述三、我国现行立法体系下的公司(一)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1.股东人数有限制2.禁止向公众招募股本3.股东的股权不得任意转让4.有限公司的组织与管理较股份公司为简易5.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和解散程序也相对比较简单(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1.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2.组织与管理上体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3.公司的财务必须公开4.股份有限公司的规模较大第一节公司与公司法概述第一节公司与公司法概述(三)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1.设立方式不同2.股东人数上下限规定不同3.出资证明形式不同4.股权转让方式不同5.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同6.组织机构不同7.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不同8.信息披露义务不同四、公司法的涵义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企业的设立、组织、经营、解散、清算以及调整公司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所以公司法主要是规定公司的组织与活动的法。第一节公司与公司法概述一、设立登记二、变更登记三、注销登记四、分公司的登记五、年度检验第二节公司的登记管理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第三节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三节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1.制定公司章程2.股东缴纳出资3.申请设立登记(三)股东知情权和分红权第三节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股东会(二)董事会(三)监事会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四、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第四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3.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4.履行股权转让手续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公司(一)股东退出公司的法定条件(二)股东退出公司的法定程序第五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1.发起设立2.募集设立第五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章程需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第五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1.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2.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四)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的责任(五)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股东大会(二)董事会、经理(三)监事会三、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一)增加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二)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三)上市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四)增设关联关系董事的表决权排除制度第六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一、股份发行(一)股份和股票的概念(二)股份的发行原则(三)股票的发行价格(四)股票的形式和种类(五)公司发行新股第六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二、股份转让(一)股份转让的概念(二)股份交易的限制第七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三、股东诉讼(一)股东代表诉讼(二)股东直接诉讼(三)股东提起诉讼的程序第八节公司债券一、公司债券的概念和种类(一)公司债券的概念(二)公司债券的种类二、公司债券的发行(一)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二)发行的禁止(三)公司债券发行的程序三、公司债券的转让第九节公司财务、会计一、公司财务会计概述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公司利润分配(一)公司利润分配顺序(二)公积金(三)违法分配利润的后果第十节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一、公司合并(一)公司合并的形式(二)公司合并的程序(三)公司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第十节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二、公司分立(一)公司分立的形式(二)公司分立的程序(三)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第十节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三、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和增加(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二)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第十一节公司解散和清算一、公司解散的原因二、公司清算(一)成立清算组(二)清算组的职权(三)清算工作程序第十二节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一、公司发起人、股东的法律责任二、公司的法律责任三、清算组的法律责任四、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的法律责任五、公司登记机关的法律责任1.简述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的异同的2.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哪些内容??3.公司的种类主要有哪些?4.公司章程主要内容是什么?5.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6.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分别有哪些?7.以发起设立方式和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是什么?8.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哪些?9.试比较公司股票与公司债券的区别?10.公司的主要财务会计报告有哪些?公司利润如何分配?1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有哪些?12.简述《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规定。13.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14.公司应当按照什么顺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公积金有哪些用途?15.公司清算对其财产应如何处理?16.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公司法》与中外外商投资经营企业法有何区别?思考题案例1:公司董事会会议内容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2006年5月10日,公司董事长张某召集并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出席会议的共7名董事,另有2名董事因事请假。董事会会议讨论了下列事项,经表决有5名董事同意而通过。(1)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工作任务加重,决定给每位董事涨工资20%;(2)鉴于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刘某生病,决定由本公司职工谢某参加监事会;(3)决定公司增设物流部,由李某担任物流部部长;(4)鉴于公司的净资产额已达2700万元,符合有关公司发行债券的法律规定,决定发行公司债券1000万元。实训课堂:【要求】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2)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事项有无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如有,请分别说明理由。实训课堂:实训课堂:案例2: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光华平有限责任公司,拟订的公司章程部分内容为:公司除每年召开1次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在申请设立登记时,公司登记机关指出了公司章程中存在的问题,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2005年3月,公司依法成立,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甲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600万元,乙以现金出资1400万元,丙以现金出资1000万元。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和主持了股东会首次会议,设立了董事会。2005年5月,公司董事会发现,甲作为出资的知识产权实际价额仅为500万元,为了使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出解决方案,即由甲补足其差额100万元,如果甲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2006年6月,公司董事会制定了一个增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到4000万元。增资方案提交股东会表决时,甲、乙同意,丙不同意。股东会通过了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2007年1月,公司在上海依法成立了分公司。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违反合同被诉至法院,原告以光华公司是上海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光华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实训课堂:【要求】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光华公司在设立前拟订的公司章程中有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规定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2)光华公司首次股东会由乙召集和主持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3)光华公司作出的关于甲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4)光华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5)光华公司是否应为上海分公司承担责任?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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