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定义与解释第三章特许经营权授予和取消第四章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第五章项目建设第六章项目的运营与维护第七章项目的移交第八章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九章协议的转让和合同的批准第十章违约的补救第十一章不可抗力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第十三章其它第十四章附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________城市、地区_______特许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方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市签署本协议。第二条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二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________局(委)(下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和_________公司(下称乙方),注册地点: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2第三条特许经营原则甲乙双方签订并付诸履行本协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遵守中国的法律;(2)公开、公平、公正;(3)公共利益优先;(4)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_________专业规划;(5)使用户获得优质、公平和价格合理的_________服务;第二章定义与解释第四条名词解释:“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项目”:指_________项目。“项目建设”:指项目的及其相关的设施和设备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完工、测试和调试。“公用设施”:指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为了项目施工和运营,连接至场区边界并在特许期内负责维护和正常服务的输变电、供水、供气和通讯等设施。“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之间签订的本特许经营协议,包括附件1至附件_____,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批准”:指需从政府部门依法获得的为项目公司或为项目工程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核准或批准。“履约保函”::指为保证协议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机构通过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约保证金,分为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与维护保函,移交保函。“特许经营权”:指本协议中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__________项目并收取费用的权利。3“违约”:指一方不履行其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不是由于另一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违反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也不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另一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2)流行病、瘟疫;(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5)国家政策的变更,如对垃圾处理设施的国有化等;(6)国家政府部门实行的任何进口限制或配额限制;(7)由于非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或委托的机构造成的运输中断。第三章特许经营权授予和取消第五条特许经营权授予(1)甲方与乙方签署本特许经营协议;(2)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权证书,并以适当方式公示。第六条特许经营履约保函签订协议后___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如拒绝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支付违约金或不及时实施事故处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约担保作为违约金或用于事故处理,但不能挪作他用。凡用于乙方违约金及事故处理等费用支出的部分履约担保金额,乙方须于事项处理后的_______日内向甲方补齐履约担保金额。履约保函金额_____________。4第七条特许经营权期限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第八条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行使地域范围为_________现行行政管辖区域内,东起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止;北起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止。乙方不得擅自扩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附图。第九条特许经营业务范围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业务范围:_________第十条特许经营权转让、出租和质押在特许经营期间,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得将本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转让、出租和质押给任何第三方。第十一条特许经营权的取消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应当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1)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2)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3)因管理不善,发生特别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4)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5)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四章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第十二条期限届满终止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协议自动终止。第十三条提前终止(1)因不可抗力或一方认为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签订提前终止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2)因特许经营权被取消,双方终止执行本协议。5第十四条特许经营协议终止日(1)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2)提前终止协议生效日;(3)特许经营权被取消日。第十五条特许经营终止协议(1)本协议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应在终止日_________日前完成谈判,并签署终止协议;(2)本协议因特许经营权被取消而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在终止_________日前签署终止协议。第十六条资产归属与处置原则(1)谁投资谁所有;(2)资产处置以甲乙双方认定的中介机构对乙方资产评估的结果为依据;(3)乙方不再拥有特许经营权时,其资产必须进行移交,并按评估结果获得补偿。第五章项目建设第十七条土地使用权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_______(视项目具体情况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并确保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占性地使用土地。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项目土地用于项目之外的其它任何目的。第十八条设计要求乙方应按附件1规定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以及适用法律法规进行本项目设施的初步设计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审批程序,自行承担或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应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本项目设计中的任何缺陷负责,甲方未对设计文件提出异议不应被视为对本协议项下其权利的放弃,或以任何方式解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6第十九条审阅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乙方已审阅过附件1规定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对设计文件中的任何错误、不一致、不明确或遗漏应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提出并给予纠正,否则造成的后果和一切费用应由乙方承担。第二十条施工图设计乙方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和附件1中列明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提供给甲方及具有审查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建设前审查。如果在施工图设计中需要对初步设计进行重大变更则应提出变更理由。有内容变更的施工图设计,必需经甲方批准方可以据此施工。如申报后日内甲方未书面拒绝,视为甲方同意该施工图的内容变更。第二十一条建设乙方应依照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和建设程序以及本协议的要求,负责本项目设施的建设工程,并承担建设工程中应承担的费用和风险,包括:(a)在本协议规定的开工日期或之前,开始工程建设,在本协议规定的竣工日期或之前竣工;(b)进行施工前准备,及时提供所有必要的施工设施;(c)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所有适用的施工标准和规范及本协议的其它要求,自行承担或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进行项目施工建设。在施工工程中安装的所有设备必须是全新的,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须经检验是合格的;(d)按照适用法律法规选择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项目建设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并承担相应费用;(e)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乙方在签署、取得或完成各种合同、审批等文件后,应于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有关项目建设的文件之复印件报甲方备案;(f)在工程建设完成后交付有关竣工图纸和技术资。第二十二条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在工程建设开始之前,乙方应制定和执行工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计划,并在工程建设进度月报表中同时反映工程质量监控情况。7第二十三条项目进度计划双方应根据附件6规定的进度计划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建设义务。如果出现下列情况,附件6规定的进度计划日期的最后期限将延长或修改。(a)不可抗力事件;(b)发现文物使工程建设的实施延误;(c)由于甲方的违约而造成乙方的延误;(d)由于乙方的违约而造成甲方的延误。第二十四条进度日期的延长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一方应在实际发生延误的_______个工作日之内,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延期要求,并说明该延期是已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后所无法回避的延期。收到延期要求的一方应积极同提出要求的一方就延期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书面意见。如提出书面要求的一方在_______个工作日之内没有收到另一方对延期表示异议的书面意见,将被视为另一方对延期的要求已表示同意。第二十五条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开始商业运营日的延误如果由于甲方的违约造成开始商业运营日的任何延误,乙方应:(a)提出进度计划日期作适当延长;(b)有权获得延误的经济补偿,使乙方基本上恢复到该延误没有发生时相同的经济状况。其中经济补偿的金额为每日支付______元;(c)有权获得延长特许经营期,相应延长的特许经营期应不少于被延误的商业运营期。第二十六条乙方导致的竣工延误如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开始商业运营日的延误,则乙方应就发生的任何延误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额____元。甲方可以从履约保函中兑取,直至履约保函全部兑取完。如果履约保函累计被兑取完毕或者违约金金额累计达到履约保函金额,甲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书。第二十七条进度报告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设进度月报,该月报应反映已完成的和在建的8建设工程进度和质量、预计完成工程的时间,如果进度和质量发生问题,应提出挽回的措施和计划。第二十八条交付图纸和技术资料在竣工日之后_______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下列资料:(a)_______份项目设施的全套施工和竣工图纸、竣工验收记录;(b)_______份所有设备技术资料和图纸的复印件(包括设备平面图、说明书、使用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书、安装记录、测试记录、质量监督和验收记录);(c)_______份,甲方合理要求的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技术文件或资料。第二十九条项目设施竣工验收乙方应至少提前_______个工作日向甲方发出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甲方在接到通知后的_______日内派代表参加由乙方组织有关方面联合进行的竣工验收。如果甲方在收到通知后未参加竣工验收,则竣工验收可在甲方缺席的情况下按预定的时间进行,并将验收结果及时通报甲方。如果竣工验收部分或全部不合格,甲方应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陈述不合格理由。乙方应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补救不合格情况,并应至少提前_______个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再次组织竣工验收。乙方应对因不合格而导致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承担全部责任。如果甲方在再次竣工验收结束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未发出有关不合格的书面通知,并且验收结果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