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青山湖区国家税务局文件湖国税发[2008]41号南昌市青山湖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南昌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安置残疾人就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单位和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税源管理一、二科,罗家分局:现将《南昌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安置残疾人就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单位和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洪国税发[2008]18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开展工作,并提出如下工作意见:一、开展自查(一)自查对象1、本局执行政策情况;2、相关企业执行政策情况;(二)自查时间2008年7月21日—7月30日(三)自查内容参照市局文件,逐一对照自查。对自身工作方面,落实到科到人,认真查摆工作不足之处,以改进工作;对企业涉税方面,及时发放表格,督促企业自查并逐户核实,防范和查处企业涉税违法行为。(四)自查总结按照市局要求的内容、时间认真总结自查情况,及时上报总结材料。二、迎接交叉检查各相关科室人员要将涉及两种优惠政策企业有关征管资料准备完整,以供检查人员查阅,并积极督促企业配合专项检查。二00八年七月二十二日南昌市国家税务局文件洪国税发〔2008〕187号南昌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安置残疾人就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单位和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各县、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为进一步加强安置残疾人就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单位和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的税收管理,防范和杜绝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偷逃税款及虚开发票,市局决定开展全市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和具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免税资格企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分两方面三个阶段进行,一方面是对主管税务机关执行政策情况进行检查;另一方面延伸检查企业执行政策情况。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第二阶段为交叉检查阶段,第三阶段为总结整改阶段。现将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检查对象及所属期专项检查对象为各县区局、直属分局和安置残疾人就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单位、具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免税资格的企业。检查所属期: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免税资格企业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安置残疾人就业享受税收优惠单位为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二、专项检查工作时间及方式(一)自查:2008年7月21日--7月30日为主管国税机关和企业自查阶段。安置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单位和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必须按照自查表进行全面自查,自查面100%。自查结束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提交《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自查情况表》(附件1),安置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单位提交《安置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单位自查情况表》(附件1/2)及《安置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单位变化情况表》(附件2/2)。对企业自查的增值税除补税外加收滞纳金,不予处罚,所属主管国税机关负责组织入库。企业自查有问题的凭证、账簿、报表应复印整理归档。各主管国税机关应按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连同填报的《企业自查补税报告表》(附件3)一并于7月30日15时前上报市局lzs@ncgs.com。(二)交叉检查:2008年7月31日——8月31日为交叉检查阶段。交叉检查原则以县区局为单位,循环交叉检查。专项检查组由各县区局分管领导或副局长带队,抽调业务骨干4-6人组成。交叉检查重点为安置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享受退税及免税资格的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检查期内销售额达500万(含)以上企业,和不具备资格,未取得审核意见书或免税资格而享受了优惠政策的企业。(三)总结整改:2008年9月1日--9月10日为总结整改阶段。(四)查前辅导:7月25日上午9时召开专项检查小组人员业务培训班,培训时间一天,地点市局食堂四楼会议室,专项检查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三、专项检查主要内容(一)安置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方面。专项检查组应通过所属主管税务机关CTAIS系统查询退税户面、退税额后,确定被查单位专项检查企业名单并于8月1日通过电子邮箱传递市局流转税处。对主管税务机关及企业执行政策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1.主管税务机关方面(1)已退税企业是否取得民政、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审核意见书,2007年度已退税企业是否属附件4所列名单,否则追缴税款,残疾人员增减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民政、残联部门是否出具书面认定意见书;(2)主管税务机关是否建立资料管理档案袋。主要资料包括民政、残联核发的审核意见书,残疾人身份证、残疾证复印件、缴纳“四金”单证、劳动上岗工种登记、残疾人员增减变化情况及年审资料及台账;(3)增加或减少残疾人员,税务户管员是否进行了计算退税额调整;(4)残疾人员“四金”缴纳、最低工资发放,税务户管员是否核对;(5)是否建立与民政和残联工作联系制度;2.安置残疾人单位方面(1)民政、残联核发的审核意见书是否与事实相符;残疾人员增减变化企业是否及时申报,相关部门是否及时办理了《南昌市福利企业审核意见认定书》或《江西省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及其他集中安置残疾人单位审核认定意见书》;(2)是否依法为安置的残疾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3)是否有基本设施安置残疾人员,是否存在虚报残疾人员,与残疾人员是否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4)是否通过银行(包括信用社等代发工资的金融机构)发放残疾人不低于所在县(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是否有变相向残疾人收回支付工资骗取税收优惠政策的;(5)办理退税的残疾人员人数是否与民政、残联核发审核意见书一致,有无虚增残疾人员或少算在职职工人数情况;(6)安置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是否生产性企业,经营业务与税收情况是否正常,有无虚增购进、虚抵进项税额,有无虚增销售,为自己或他人虚开。(二)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方面1.主管税务机关方面:(1)是否按照洪国税函[2005]66号文件要求加强对企业免税资格的认定,并按洪国税发[2006]61号文件要求每年进行年审;(2)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是否按照赣国税发[2008]15号文件进行备案登记,是否与附件5所列名单一致;(3)审批免税资格的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是否在3个工作日内向市局进行备案;(4)审批企业免税资格是否进行实地调查,是否具有经营场所、仓储面积和基本计量设施,有否有调查记录,对于不具备条件企业是否审批了免税资格;(5)是否建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基本台账及资料袋,是否进行2007年度年审并留存《南昌市废旧物资购销经营企业年审工作调查底稿》;2.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免税资格企业方面:对免税资格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专项检查主要围绕着资金运动、货物运动重点开展检查主要内容包括:(1)收购款1000元以上是否采取银行结算方式;(2)是否存在应税收入做免税收入核算;(3)收购省外废旧物资是否支付运输费用或是否能提供相应的货物运动凭据;(4)纳税人的资金规模、仓储能力与其购销业务规模是否匹配,废旧物资收购凭证领购、使用、保管是否符合要求;(5)收购价格与同行业其他纳税人相比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虚抬收购价格的问题;(6)收购数量、金额与当期现金、银行存款的变动是否合符逻辑,是否存在虚增收购数量或价格的问题;(7)销售数量、销售单价、销售额是否与开局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一致;(8)纳税人发生的运输费用与购销业务是否相符;(9)废旧物资的购、销、存的数量是否匹配;(10)是否有经营场所、仓储条件及基本计量设施。四、专项检查工作要求(一)各县区国税局应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加强领导,做好宣传,认真组织企业开展自查的同时做好迎接交叉检查工作,对于企业未进行自查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取消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资格。(二)交叉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弄虚作假、虚开、瞒报销售收入的,除取消其免税资格或税收优惠政策外,补缴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处理。(三)总结整改。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各专项检查组应就专项检查工作主要内容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针对税收征管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加强税收管理建议。总结报告及相关表格于9月10日前上报至lzs@ncgs.com。附件:1.《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自查情况表》2.《安置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单位自查情况表》3.《自查补税情况表》4.《南昌市2007年度年审合格福利企业和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名单》5.《备案免税资格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名单》6.《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略)7.《访问残疾人员情况表》(略)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此件只发电子文件,发文联系电话:0791-8178015)附件1: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自查情况表自查所属期:2008年1月1日--2008年6月30日企业名单(盖章):税务代码:金额单位:元、吨法人代表人:制表人:填表日期:2008年月日项目收购废旧物资情况销售废旧物资情况自查税收情况收购金额合计取得收购凭据收购区域平均收购单价销售额合计销售数量(吨)销往本省金额销往省外金额平均销售单价补提税销售收入应补税金备注自开收购凭证普通发票专用发票小计省内收购金额省外收购金额省外占总量比重份数金额份数金额份数金额免税项目应税项目合计附件2:安置残疾人就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单位自查表自查所属期:2007年7月1日-2008年6月30日企业名称(盖章):税务代码:金额单位:元、人税务登记时间(1)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2)残疾人员增减变化(3)发放残疾人员工资总额(4)销售收入、税收情况(5)民政、残联审核认定期限职工人数其中:安置“五残”人员所属月份增减人数(+-)应税销售收入应纳增值税应退增值税已退增值税税额应补税金年月日起年月日止法定代表人:填表人:填表日期:2008年7月日备注:具有本表第(3)栏情况的企业同时应填下表所属月份项目2007年2008年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1月2月3月4月5月6月当月新增人数其中:“五残人员”当月减少人数其中:“五残人员”合计附件3:自查补税情况表所属税务机关:金额单位:万元企业税务代码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名称应税销售收入虚开收购凭证虚开专用发票应补税金接受虚开专用发票虚开专用发票虚增残疾人员应补税金小计份数金额份数金额份数金额进项税额应补税金份数金额应补税金人数工资标准应补税金合计专项检查小组:填表人:填表日期:2008年月日附件4:南昌市2007年度年审合格福利企业和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名单江西昌华印刷厂江西省民政印刷厂江西省新兴福利衣被厂南昌气缸扩垫厂江西奇丽印刷有限公司南昌服装六厂南昌八一电缆有限公司南昌洪城食品印刷包装厂江西仁大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师大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天高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南昌华丽印刷厂南昌市颐园工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南昌新华玻璃钢厂南昌市东湖区电线电缆厂南昌塑料制花厂南昌东湖塑料包装总厂南昌电器元件厂南昌市江纺劳动服务公司制刷厂南昌新型弹簧厂南昌洪都电线电缆厂南昌市洪联机械厂南昌铁路南站旅行小件寄存处南昌科艺交通器材有限公司南昌华通汽摩部件制造厂南昌市鑫丰铜业有限公司南昌市福鑫工业有限公司南昌荣泰铝业有限公司南昌扬子金刚砂厂南昌绿叶有限公司南昌远东粉碎设备机械厂南昌市湾里金鑫包装厂南昌鑫光精细化工厂南昌洪湾标准件厂南昌湾里利旺香料厂南昌华鑫铜材制品厂南昌宏上铜业厂南昌洪城机械配件厂南昌湾里福利木粉砖瓦加工厂南昌湾里木制品厂南昌湾里新兴包装厂南昌县福乐康金属制品厂江西省爱心日用制品有限公司新祺周彩印厂南昌华康皮革厂江西省进贤县福利厂江西省进贤县温家镇五金机械厂进贤县风神铜业有限公司南昌天亿铜业有限公司南昌鑫驰实业有限公司南昌创洁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江西三联铜业有限公司江西沪昌电缆有限公司南昌康盛化工厂南昌市鸿惠综合福利厂南昌康盛实业开发公司江西仁新铜业有限公司南昌五星铜带厂附件5:备案免税资格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名单序号主管国税局1安义县雄鹰废品回收有限公司安义县2安义县恒安废品收购公司安义县3江西省安义县凤凰废铝回收公司安义县4江西省供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东湖5江西省供销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东湖6南昌市西湖再生物资营业部东湖7江西省物资开发利用有限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