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16固定污染源水质监测冯捷:13438032772成都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08年02月2020/2/16目录一、污染源手工监测1.工况要求:2.采样点的布设3.监测项目及要求4.现场采样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实验室比对监测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2、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2020/2/16固定污染源水质监测水质监测工作采取污染源自动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包括手工监测和实验室比对监测)相结合的方式。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有自动监测设备并且与环保主管部门联网的污染源,同时进行实验室比对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污染源手工监测:对未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或自动监测设备未与环保主管部门联网(验收)的污染源对其进行手工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2020/2/16一、污染源手工监测1、工况要求:现场采样期间,应有专人负责对被测污染源工况进行监督,保证生产设备和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其工况应与平时的正常运行工况相同,并要求企业出具监测期间工况证明文件。2020/2/16一、污染源手工监测2、采样点的布设:参照GB12999-91《水质采样样品的管理技术规定》2.1企业必须进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参照:GB15562.1-1995》以满足污水测流和自动监测要求。2.2一类污染物在车间处理设施出口设置采样点,见表1。2.3对进行了雨污分流的企业,其采样点设在废水总排口(或处理设施出口),对未进行雨污分流的企业,企业所有排水口都应设采样点。2.4采样点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必须设置明显标志,标志内容包括点位名称、编号、排污去向、主要污染因子等。2020/2/16一、污染源手工监测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单位:mg/L序号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总汞0.052烷基汞不得检出3总隔0.14总铬1.55六价铬0.56总砷0.57总铅1.08总镍1.09苯并(a)芘0.0000310总铍0.00511总银0.512总α放射性1Bq/L13总β放射性10Bq/L2020/2/16一、污染源手工监测3.监测项目及要求:根据企业所处行业类别,参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见表2,选取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其中PH值、COD、氨氮、流量4项为必测项目,2项选测项目。2020/2/16一、污染源手工监测4.现场采样废水流量和污染物浓度必须同步监测。4.1采样频率和时间的确定原则采样频次的优化首先要对正常生产状况下的生产周期实施加密监测。生产周期大于24h,且连续生产并排污,应进行大于该工艺过程实际需要小时数的过程监测;生产工艺过程小于24h,生产、排污连续,应进行大于或等于24h的过程监测,小于24h且间歇、不连续生产和排污的,应进行从生产到生产结束的全过程监测。大于(或等于)24h过程监测的采样频次为2h一次,同步测量流量。小于24h过程监测的采样频次每小时一次,同步测量流量。2020/2/16一、污染源手工监测注意:废水的采样时间、频次应能反映污染物排放的变化特征而具有较好的代表性。无论何种情况均须对生产周期内最大排污情况进行监测。例如:三产业污染浓度和水量最高值一般出现在18点以后,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浓度最高值一般出现在23点以后(企业违法排污),但水量高峰出现在早晚(上下班高峰)。这须要我们现场监测人员根据各企业具体情况,确定其采样时间和频次。2020/2/16一、污染源手工监测4.2采样方法4.2.1采样容器见表3水样的保存、采样体积及容器洗涤方法2020/2/16一、污染源手工监测4.2采样方法4.2.2样品采集:瞬时采样:排污单位的生产工艺过程连续且稳定,有污水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转或建有足够大的调节池的污染源,其废水为稳定排放,可采集瞬时废水样品。时间比例混合水样:当废水流量变化小于20%,污染物浓度随时间变化较小时,按等时间间隔采集等体积水混合。流量比例混合水样:在选定采样时段内,根据流量比例关系采集水样混合而成,最能真实反映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2020/2/16一、污染源手工监测4.2采样方法4.2.2样品采集:例如:对某企业进行连续24小时监测,采集4个混合水样,每2小时采集一次,同步测流,每6小时取1000mL混合水样,其混合比例(流量比例混合水样)为:时间18:0020:0022:00流量5m3/S3m3/S2m3/S取样量500mL300mL200mL比例1/23/101/52020/2/16一、污染源手工监测4.3样品采集与保存见表3《水样的保存、采样体积及容器洗涤方法》4.3.1用样品容器直接采样时,必须用水样冲洗三次后再采样,但采取油样品时容器不能冲洗。4.3.2采样时应注意除去水面的杂物,垃圾等漂浮物,但采油样品时不能除去表面浮油,在测流堰跌水处或巴歇尔槽出处采集混匀的水样。4.3.3用于测SS、BOD5、硫化物、油类、余氯的水样必须单独定容采样,全部用于分析。采集DO、BOD5、有机污染物时,水样必须注满容器,不留空间。4.3.4尽量直接用采样瓶采样,如确实不便直接采样,用采样桶采样时应注意采样的先后顺序,如粪大肠菌、油类先采,SS次之。SS、COD采样时应将水样混匀再采。2020/2/16一、污染源手工监测4.4现场记录现场记录必须全面.完整.真实反映排污现状,对需要现场测试的项目,应进行测试并记录,企业相关人员应在现场记录上签字确认。2020/2/16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实验室比对监测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353-2007在线监测仪必须选择经总局质量检定的仪器设备2、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T354-2007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HJ/T355-20072020/2/16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实验室比对监测3.1考核指标3.1.1术语校正液:为了获得与试样浓度相同的指示值所配制的校正液。分为零点校正液和量程校正液。零点校正液:指在校正仪器零点时所用的溶液,除PH值外,其余参数用蒸馏水作零点校正液。量程校正液:指在校正仪器量程时所用的标准溶液。零点漂移:指采用零点校正液为试样连续测试,自动分析仪的指示值在一定时间内的变化大小。量程漂移:指采用量程校正液为试样连续测试,相对于自动分析仪的测定量程,仪器指示值在一定时间内变化的大小。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指自动分析仪在检验期间的总运行时间(h)与发生故障次数(次)的比值h/次。2020/2/16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实验室比对监测3.2实验室比对监测3.2.1监测方法:见下表5。3.2.2频次:每季度一次每次3对样,同步记录自动监测浓度和流量。3.2.3监测点位:与自动监测采样点同步。3.2.4样品采集与保存:按HJ/T91-2002的有关规定,并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3.2.5监测报告见表62020/2/16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实验室比对监测表5比对实验规定监测分析方法序号项目测定方法方法来源1pH值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69202水温水质水温的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法GB131953CODcr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11914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HJ/T704TP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118935NH3-N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GB7479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74812020/2/16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实验室比对监测3.3考核技术要求3.3.1在线监测仪器的各项性能指标应在表4中规定的性能指标范围内。3.3.2COD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不小于360h/次,其余项目不小于720h/次。3.3.3比对监测数据应满足HJ/T356-2007第4章的数据质量要求。3.3.4自动监测值的数量要求连续排放:COD、TP、NH3-N:每小时一个;PH、流量每10min一个。间歇排放:根据企业实际排放时间确定。3.3.5设备运行率设备运行率应达到90%,以保证监测数据的数量要求。设备运行率=实际运行天数×100%企业排放天数2020/2/16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实验室比对监测表4自动监测系统性能指标要求仪器名称响应时间/min零点漂移量程漂移重复性误差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pH水质自动分析仪0.5±0.1pH±0.1pH±0.5pH温度计±0.5℃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参照仪器说明书±5%±5%±5%按CODcr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要求考核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监测仪-±5mg/l±10%±10%±10%以接近于实际水样的低浓度质控样替代实际水样进行试验(CODcr<30mg/l)±30%(30mg/l≤CODcr<60mg/l)±20%(60mg/l≤CODcr<100mg/l)±15%(CODcr≥100mg/l)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参照仪器说明书±5mg/l±10%±10%±15%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参照仪器说明书±2mg/l±4%±4%按CODcr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要求考核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电极法5min内±5%±5%±5%±15%光度法参照仪器说明书±5mg/l±10%±10%±15%注: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计算方法见HJ/T356-2007第4章。2020/2/16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实验室比对监测3.4运行工作技术考核技术考核从运行与日常维护、校验、检修、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准确性、数据数量要求、设备运转率、仪器技术档案几个方面来考核,运行工作技术考核方法详见《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HJ/T355-2007表3)。技术考核成绩作为评定运行单位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2020/2/16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实验室比对监测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T356-20074.1数据质量要求4.1.1比对试验总数不少于3对,其中2对相对误差(A)应满足表4要求。A=Xn-Bn×100%BnA: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Xn:在线监测第n次测量值Bn:实验室标准方法的测定值n:比对次数4.1.2零点漂移试验:达到表4要求4.1.3量程漂移试验:达到表4要求4.1.4重复性误差试验:达到表4要求2020/2/16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实验室比对监测4.2质控样试验采用国家认可的两种浓度的质控样进行考核,一种为接近实际废水浓度的质控样品,另一种为超过相应排放标准浓度的质控样品,质控样的测定的相对误差不大于标准值的±10%。2020/2/16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实验室比对监测4.3数据的有效性4.3.1未通过数据有效性审核的自动监测数据无效,不得作为总量核定、环境管理和监督执法的依据。4.3.2当流量为零时,所得的监测值为无效数据,应予以剔除。4.3.3监测值为负值无任何物理意义,可视为无效数据,予以剔除。4.3.4在自动监测仪校零、校标和质控样试验期间的数据作无效数据处理,不参加统计,但对该时段数据作标记,作为监测仪器检查和校准的依据予以保留。4.3.5自动分析仪、数据采集传输仪及上位机接收到的数据误差大于1%时,上位机接收到的数据为无效数据。4.3.6监测值如出现急剧升高、急剧下降或连续不变时,该数据进行统计时不能随意剔除,需要通过现场检查、质控等手段来识别,再做处理。4.3.7具备自动校准功能的自动监测仪在校零和校标期间,发现仪器零点飘移或量程飘移超出规定范围,应从上次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合格到本次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不合格期间的监测数据作为无效数据处理,按本标准7缺失数据处理。4.3.8从上次比对试验或校验合格到此次比对试验或校验不合格期间的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无效数据,按本标准7缺失数据处理。2020/2/16RHJ/JJ-4023-2008成都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水质比对监测报告2008比对监测001号排污单位成都市污水处理一厂单位地址桂溪路三瓦窑废水流量(立方米/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