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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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2009~2011年健康教育项目专项方案一、项目目标(一)总目标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2009版)》,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公民健康素养66条”为基本内容,在城乡居民中普及基本健康知识,培养基本健康行为,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使其掌握自我保健的基本技能,提高健康素养水平。(二)阶段目标1.2010年2月底前,完成各级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培训覆盖率城市达到80%以上,农村牧区达到60%以上。2.2010年底,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知晓率城市达到50%以上、农村牧区达到40%以上;2011年底分别达到60%、50%以上。二、项目范围与内容(一)项目范围1.实施范围:全区所有旗县市区。2.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二)项目内容1.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2.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36个月儿童家长等人群开展健康教育。3.居民健康教育:开展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戒烟、限盐、限酒、控制药物依赖等可干预的健康危险因素基本知识健康教育。4.重点慢性病和传染病健康教育: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哮喘、乳腺癌和宫颈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流感、手足口病、狂犬病、鼠疫、布鲁氏菌病等疾病健康教育。5.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开展食品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戒毒、计划生育等卫生问题健康教育。三、主要任务(一)制定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1.建立健康教育工作制度。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内容、方法明确的健康教育组织实施、技术指导与效果评价制度,建立与苏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嘎查村(居)委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协作和联系机制,建立与大众媒体合作的健康教育知识技能传播机制,营造大众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氛围和声势,提高健康教育效果。2.制定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自治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安排,按照《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08~201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公民健康素养66条”为基本内容,结合本辖区实际,针对辖区居民主要健康和卫生问题,制定的健康教育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落实。(二)实施健康教育人员培训1.培训对象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苏木乡镇卫生院负责健康教育工作的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医疗、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乡村医生,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专业人员和卫生行政部门项目负责人等。专(兼)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上一级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2.培训内容包括《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08~201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健康教育服务规范、《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健康教育项目专项方案,项目实施要求,开展健康教育内容、方法、技巧、设备使用等适宜技术,汇总分析健康档案数据反映的主要健康问题及采取针对性措施的方法,健康教育活动数量、质量、效果评价内容、方法等。3.培训工作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的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具体实施,妇幼保健等相关机构给予技术支持与配合。自治区和盟市健康教育机构对旗县级培训工作实施技术指导。(三)开展健康教育活动1.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以卫生部《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这基本内容,结合自治区实际,编制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健康教育内容要通俗易懂,并确保其科学性、时效性;要有运用中医理论知识,在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城乡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健康教育内容;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传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安排一定比例的中蒙医药内容。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宣传材料主要由自治区、盟市级统一设计,旗县级健康教育机构负责印刷并逐级发至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为辖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资料(1)印制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制作并印发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健康手册和宣传画等,放置或张贴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处,可供居民免费索取。每个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2)播放音像资料,包括录像带、VCD、DVD等视听传播资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于正常应诊时间,在门诊候诊区或观察室内循环播放。3.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苏木乡镇卫生院宣传栏不少于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嘎查村卫生室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宣传栏一般设置在机构的户外、健康教育室、候诊室、输液室或收费大厅的醒目处,距地面1.5~1.6米高的位置。专栏应标有机构名称,应根据健康教育规律、季节、疾病流行情况、社会活动等及时更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苏木乡镇卫生院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每年更新不少于12次,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嘎查村卫生室每年更新不少于6次。4.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在各种卫生宣传日、健康主题日、节假日,利用会议、集会、电影放映等社会活动,开展特定主题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和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苏木乡镇卫生院每年公众健康咨询宣传活动不少于6次。5.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以普及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技能和预防传染病、慢性病、多发病为重点内容,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重性精神病患者及家属、孕产妇、0~36个月儿童家长等为主要对象,定期举办健康讲座,引导居民学习和掌握健康知识及必要的健康技能,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苏木乡镇卫生院每月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应不少于1次。6.总结评价健康教育活动效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木乡镇卫生院及时总结健康教育活动,实施效果评价,并根据辖区居民健康问题,制定实施下一步的活动计划。健康教育服务流程见具体工作流程图。(四)健康教育能力建设1.健康教育设备配置。各级健康教育机构要配齐相应的健康教育设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苏木乡镇卫生院应设健康教育室、宣传专栏,并配备照相机、电视机、DVD机、投影仪等设备。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嘎查村卫生室应设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配备必要的设备。2.健康教育网络建设。各级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规定配齐健康教育专业人员,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苏木乡镇卫生院配备1名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确定由妇幼保健、医疗、预防技术人员作为责任成员,实施分工协作、分片包干的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制度。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嘎查村卫生室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保证城市社区和农村牧区基层健康教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协调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媒体,开设健康教育频道或栏目,建立大众媒体合作的传播网络。加强与苏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嘎查村(居)委会,协调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建设健康教育政府组织和群团网络。3.建立并实施城市社区和农村牧区健康教育技术指导制度。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立定期参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活动,提供现场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效果评价的工作责任制度,明确人员分工,采用分片包干、联合督导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了解和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倡加以指导。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也要根据职责、服务内容等,加强对城乡基层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健康教育服务流程图(五)健康教育信息管理1.建立健康教育信息汇总分析报告工作制度。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要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见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表);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健康教育素材、记录、总结、评价等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逐步建立完备的工作档案,以便工作考核和效果评价。2.逐级建立健康教育信息双向反馈制度,及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向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的机构、人员反馈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居民主要健康问题,针对性措施和建议等。四、组织实施(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的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负责对健康教育项目的技术指导,负责本级健康教育项目具体实施工作,包括制定实施计划、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绩效考核、信息管理等,组织社区和农村大型、集中性健康教育活动。妇幼保健等相关机构给予技术支持与配合。自治区健康教育研究所负责设计健康教育资料,旗县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负责印刷和分发。(二)财政部门负责将健康教育资料印制、人员培训、监督指导与考核评估、信息系统建设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实施与健康教育数量、质量和效果考核评估结果相结合的经费核拨制度,实施资金监督管理。(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苏木乡镇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制定和实施本辖区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向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苏木乡镇卫生院分别负责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嘎查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与管理。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职责和服务内容,提供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并接受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具体工作要求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四)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与苏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嘎查村(居)委会等基层管理组织和辖区单位的协调与沟通,积极争取支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宣传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重要意义和目的、主要做法、工作流程,引导居民自觉自愿接受并参与健康教育工作。五、实施时间2009年至2011年。六、监督指导与考核评估将健康档案项目监督指导与考核评估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考核内容,具体考核评估内容、方法见《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标准》(另行制定下发)。七、附录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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