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教育管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精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每年均应参加综合素质测评。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评定奖学金、评优、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学生资助以及推荐就业的重要依据。第三条综合测评遵循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测评的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公开,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综合测评结果存入学生本人档案。第二章综合测评的项目及评分标准第四条综合测评采取量化方式,对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进行全面评价。综合表现包括德、智、体三个方面,满分为100分。其中德育测评20分,智育测评70分,体育测评10分。第五条德育测评,满分为20分,由德育基础分、班内互评分、德育奖励分、德育扣分构成。其中德育基础分满分为5分,班内互评分为5分,德育奖励分满分为10分,德育扣分不超过前三者得分之和。1.德育基础分学生能以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卫生习惯。符合上述标准的,德育基础分可得5分。2.班内互评分针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状况,如文明有礼、诚实守信、关心同学、与人为善、富有团队精神及合作意识、关心班集体等表现,学生班内成员开展互评,结合学生本人自我评价,计算出学生班内互评得分。计算公式如下:个人自我评价得分+其他所有参评人员评分总和班内互评分=------------------------------------------------班内所有参评人员人数班内互评分最高分为5分。学院补充实施细则:(1)全班同学进行互评打分,原则上要求班主任参与指导监督,由七人评议小组计算分数。2(2)班内互评分精确到0.01分。(3)班内互评时,分为“优”、“良”、“中”和“差”四个等级:“优”分值为4.5~5.0分,评出该等级的学生人数应占所在班级总人数的10~15%;“良”分值为3.85~4.5分,评出该等级的学生人数应占所在班级总人数的50~60%;“中”分值为3.0~3.85分,评出该等级的学生人数应占所在班级总人数的20~30%;“差”分值为3.0分以下,评出该等级的学生人数应占所在班级总人数的0~10%。3.德育奖励分如下具体项目,学生可以申请德育奖励加分:(1)荣誉称号加分①本学年度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标准为:国家级加8分,省部级加4分,市级、校级加2分,院级加1分;②本学年度获得“三好学生”者:国家级加8分,省部级加4分,市级加2分;③本学年度获得“先进党支部”、“先进团支部”、“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等先进集体,所属该集体的学生均可奖励加分。标准为:国家级加2分/人,省部级加1分/人,市、校级加0.5分/人,院级加0.25分/人;④本学年在“三下乡”、军训、志愿服务、慈善公益活动等各类活动中获得积极分子或先进个人称号,标准为:国家级加3分,省部级加2分,市、校级加1分,院级加0.5分。附:学院补充实施细则:①校、院二级组织评优可申请加0.2分/人,如“院红十字会爱心会员”、“吉他协会优秀会员”等。②“年级优秀纪检员”可申请加0.5分/人。③“党课优秀学员”可申请加1分/人,“党课优秀班集体”可申请加0.25分/人。(2)社会工作加分在学校、学院、班级担任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届,且尽职尽责,能够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经群众评议,可以申请加分。标准如下:①学校及学院学生会、团委正副职学生干部,可申请加2分;②学校及学院学生会、团委正、副部长级学生干部,可申请加1.5分;③班长、团支书可申请加1.5分;班委、团支委可申请加1分;④助理班主任,可申请加1.5分;3兼任数项工作者,按最高得分项加分,不重复计分。对于学生综合信息员、教学信息员等在学校各级各部门指导下参加社会工作的学生,由各学院自行制定加分细则并实施。学院补充实施细则:(1)学生组织分类①校一级组织包括: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学校红十字会、校广播站、校报记者队、校学生工作通讯社、校团委信息技术中心、校职业规划园、校阳光团队、校勤工助学服务队、校党办信息员队伍、校党委学生组织员队伍、教学信息员队伍;②院一级组织包括:院党务工作室、院团委、院学生会、院信息技术中心、院心晴工作室;③校二级组织包括:校团委批准注册成立的学生社团,如演讲与口才协会、书画社等;④院二级组织包括:明金励志工作室、红十字会、经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ERP研究社、联想俱乐部、经管礼仪队、电子商务协会、JA工作室、辩论队、年级奖助贷自管中心。⑤以上未列出的学生组织,原则上不予加分。(2)申请加分标准等级主席(主任)团或同等级别其他部长级委员级干事级校院一级组织2.01.51.31.0校院二级组织1.81.31.00.6(3)其他:①年级专业负责人可申请加2.0分。②年级纪检员可申请加0.5分。③副部长级及以下的负职学生干部,视同下一级别的正职干部,如“副部长级”等同“委员级”。(3)文化艺术、思想道德建设等竞赛活动获奖加分参加教育部、团中央、省教育厅、团省委、学校等部门主办的征文、演讲、摄影、舞蹈、动漫等文化艺术比赛活动,且通过选拔入围者,按如下标准加分: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国家级5432省部级4321市、校级3210.54院级210.50.3除以上比赛活动,社会其他部门组织活动获奖加分,视具体情况由学院制定加分细则并实施。以上加分为个人加分标准,团体加分标准由学院制定。获奖等级按名次设定,即第1、2名以一等奖计;第3至5名按二等奖计;第6至8名按三等奖计。其他设定由各学院参照此规定。参加同一活动不同级别的活动获奖者,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分。体育活动不在此加分。(4)在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帮弱助残、抢险救灾、抢救伤残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全国、省(部)、市、学校、学院表彰和通报表扬的,每次分别加3分、2分、1分、0.8分、0.5分。同一事迹多次受表彰或表扬的,只取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5)本学年度参加无偿献血者,加0.5分/次,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6)积极参加或组织其它非竞赛类活动加分标准由学院自行制定。以上各项加分不得重复,累加总分不得超过10分。对本办法未明确规定的各类级别加分项目,各学院可根据实际制定相应加分细则并实施。学院补充实施细则:(1)学院以及院级以上单位举办的活动,加0.2分/次,累计不超过1.5分。(2)参加讲座类加分,必须经过年级辅导员的审批,由年级专业负责人通知的相关人员参加,并记录好讲座时间和名称以及参与的人员。(3)志愿者、义工等性质的工作参与分和表彰分不叠加。(4)在同一人、事、物中,加分只取最高项加分。(5)原则上,有报酬的比赛(或工作)不再奖励加分。4.德育扣分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综合测评中给予扣分。(1)本学年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扣5分;受到记过处分的,扣4分;收到严重警告、警告等处分的,均扣3分/次。(2)本学年度在学院文明宿舍评比中,宿舍卫生被评为不合格者,宿舍成员扣1分/次·人;在学校文明宿舍评比中,宿舍卫生被评为不合格者,宿舍成员扣2分/次·人。(3)违反学校宿舍管理及其它规章制度,尚不够纪律处分的,视情节轻重,扣0.5分-4分/次。(4)凡不遵守学习纪律,旷课扣0.5分/节,迟到、早退扣0.1分/次,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计,多次者累计扣分。(5)无故缺席学校、学院组织的活动,扣0.5分/次。5(6)有失社会公德、扰乱公共秩序、违背校园文明的言行,不听教职工或管理人员劝阻,尚不够纪律处分的,扣0.5分/次。(7)不讲诚信,通过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其他造假行为为自己谋利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扣2-5分/次。(8)学期开学,无故不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返校报到、注册或办理相关手续者,受学院以上通报批评者,均扣3分/次,不累计扣分。(9)参加直销、传销等活动者,视情节轻重扣4-10分。以上扣分项中,因同一事件被多次处置的,按最高分扣一次。第六条智育测评,满分为70分。智育测评由智育基础分和智育奖励分两部分组成,其中智育基础分满分为60分,智育奖励满分为10分。1.智育基础分学业成绩以教务处公布的本学年度学生的学分平均绩点为准。学业成绩与学分绩点的折算方法以《华南农业大学学分制实施细则》为依据。攻读双学位、修读第二专业的以第一学位专业成绩为准。智育基础分的计算公式是:该学生本学年度平均绩点智育基础分=-------------------------------×60本年级本专业学生的最高平均绩点2.智育奖励分满分为10分。奖励项目及标准如下:(1)在国家正式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者,按如下标准加分:等级第1-2作者第3-4作者第5-8作者国家一级853国家二级632一般刊物321(2)参加正规学术性专业比赛,加分标准如下: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国家级853省部级632市、校级321院级210.5以上为个人加分标准,团体加分标准由学院制定。获奖等级按名次设定,即第1、2名以一等奖计;第3至5名按二等奖计;第6至8名按三等奖计。其他设定由各学院参照此规定。参加同一活动不同级别的活动获奖者,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分。6(3)作为科研课题组主要成员参加科研活动并获得科研成果的,可申请加分。国家级加4分,省部级加2分,市级校级加1分,院级加0.5分。同一课题多级立项,以最高分计。(4)被授予专利的学生,可申请加分。视情况可加1—4分。(5)以上活动原则上均应由政府及党团组织作为主办方。各项内容均不重复计分。对本办法未明确规定的各类级别智育相关加分项目,各学院可根据实际制定相应加分细则并实施。学院补充实施细则:(1)学术刊物等级界定①国家一级学术刊物:最新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又称为CJCR。选择总被引频次、影响因子、即年指标、被引半衰期、论文地区分布、基金论文数和自引总引比作为期刊评价指标,按期刊所属学科、影响因子、总被引频次和期刊字顺分别排序,是我国最权威的期刊质量评价报告之一。)期刊影响因子排名前150名的学术刊物;最新中文核心期刊(即北大版2008年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第5版))按学科分类排名在前25%以内名次的学术刊物;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②国家二级学术刊物:最新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期刊影响因子排名151—500名的学术刊物;最新中文核心期刊按学科分类排名在25%以后名次的学术刊物;南方日报理论版。年级纪检员可申请加0.5分。③一般学术刊物: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其他学术刊物。④其他:个别刊物的级别分类由各相关系别专业老师界定、学院综合测评审查工作小组审定。(2)正规学术性专业比赛界定级别比赛名称国家级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全国大学生管理决策模拟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国际企业管理挑战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调研类报告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7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ERP沙盘设计大赛省部级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省赛全国大学生管理决策模拟大赛省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省赛国际企业管理挑战赛省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调研类报告大赛省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省赛全国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省赛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省赛全国大学生ERP沙盘设计大赛省赛中国青年创新大赛全国大学生ERP沙盘技能大赛绿动梦想大学生商业计划挑战赛广东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粤港地区企业文化案例分析大赛省级辩论赛市校级华南农业大学职业规划大赛校级辩论赛院级企业文化案例分析大赛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模拟金融市场模拟期货、黄金、外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