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给付AdministrativeSupply崔世宇行政给付AdministrativeSupply行政给付广义上亦称给付行政,包括供给行政,社会保障行政,财政资助行政。①姜明安主编: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年版,第189页。行政给付法理基础•社会福利国家原则•宪法物质帮助权国家职能的转变守夜人保姆式其功能限于保护公民免于暴力、盗窃、欺诈等不法侵害。。。。。第一,国家为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私人财产权加以限制,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第二,国家对社会财富进行二次分配,防止贫富悬殊,保障贫困者的生存;第三,国家提供各种设施和条件,给付人民各方面的国家资助,保证和促进人民自身的生存、发展。•获得物质帮助是我国公民的一项重要的宪法上权利。第十四条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宪法上物质帮助保障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行政给付的特征(一)行政给付以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为条件(二)行政给付是一种行政行为(三)行政给付的内容是赋予行政相对人以一定的物质帮助权益(四)行政给付的对象是处于某种特殊状态之下的行政相对人相关概念的界定•行政给付----行政救济•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救济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行政奖励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充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人民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模范地遵纪守法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的或精神的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与给付的最大区别在于:行政奖励的目的在于表彰和鼓励先进,鞭策和推动后进,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行政给付的类型•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安置•救济•优待•社会福利(一)抚恤金抚恤金的发放对象主要是烈士和因公殉职、负伤、病故、残废的军人、警察或者其家属,其主要形式又包括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金、革命残疾军人抚恤金、护理费、治疗费等。1、牺牲、病故军警等人员的抚恤金2、残疾人抚恤金3、烈军属、复原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费4、退伍军人安置费(二)生活补助费补助是指国家对某些特殊群体给予一定的物质上的资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医疗、教育等的行为。(三)安置安置的形式主要有发放安置费与提供一定的住所等。安置费的发放对象主要是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如复员军人建房补助费。(四)救济救济的形式包括发放救济金与发放救济物资等等,其对象主要是因为某种情况而生活陷入困境的公民,如农村的五保户、贫困户,城镇的贫困户,发生自然灾难的地区的灾民等。(五)优待优待的对象是生活上处于某种困境的公民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该予以优待的特定社会成员,如贫困学生、独生子女等。对于上述优待对象,行政主体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减免其学费,或者提供其他的优待措施。1.军人优待。2.残疾人优待。3.未成年人优待。4.老年人优待。(六)社会福利社会福利的对象既包括一般的公民,又包括某些特殊身份的社会成员,其基本方式是举办社会福利事业或者发放社会福利金。社会福利事业一般由政府采取资金扶助及政策优惠的方式扶植某些社会福利机构的发展,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敬老院,以及安置机构、社会残疾人团体、福利生产单位与科研机构(如假肢科研机构与生产企业)等。下面不属于行政给付的是?A.给养老院的经费资助B.支付残疾人摩托车司机的行政赔偿金C.支付下岗职工的最低生活保证金D.支付牺牲军属人员的抚恤金行政给付制度上的局限•(一)行政给付的授益性易产生“给付依赖”•(二)行政给付的侵益性易导致“不公平感”•(三)行政给付的行政性易生成“官僚病”【案情】林某是伤残复员军人,于1951年退伍回乡,享受当地民政部门给予的伤残抚恤金,并持有某市民政局发给的优抚(救济)对象定期抚恤(补助)证,发证时间是1998年7月1日,伤残抚恤金额每月110元。为方便林某领取,该款由某市民政局每月拨给林某所在某乡政府。1999年3月,某乡政府成立敬老院,林某符合补助条件,于是某乡政府安排其入住。半月后,因为不适应环境,林某私自离开。当林某再次去某乡政府领取伤残抚恤金时,被告知因为其已经入住敬老院,政府已经给予其生活上的补助,不再属于发放伤残抚恤对象,所以某市民政局已停发对他的伤残抚恤金。林某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例分析本案中,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18条规定“退出现役后没有参加工作革命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抚金。”。第39条规定:“享受本条例规定的抚恤和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生活仍有困难的,由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给予优待照顾。”依此可以看出,一是林某依法享有伤残抚恤金,二是伤残抚恤金不能因给予定期定量补助或者给予优待照顾而取消。本案中某市民政局以林某已入住敬老院,政府已经给予其生活上的补助,不再属于发放伤残抚恤对象为理由停发对他的伤残扶恤金,是违法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应依法予以撤销。行政机关在行政给付时,要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不能随意克扣。行政给付不是给予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恩典,而是行政机关的职责。对于应当给予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政给付,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角度来说是其行政法上的权利,对行政机关来说,则是其应当履行的职责。行政机关应作出行政给付而不给予的,就构成行政失职。曾奶奶告诉记者,自己来自河南周口,今年77岁,有3个儿子和2个女儿,不过家境都很差。为了生活她和80岁的老伴闫爷爷在几年前来到深圳乞讨南山当地民政工作人员曾建议将两位老人送进救助站,但被两位老人拒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