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16第四章船舶租用合同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使同学们对租船运输的基本特点有所了解,对租船运输与班轮运输的关系有深入的了解,对航次租船合同与定期租船合同的异同有所掌握,对各自合同的基本条款有所了解。学习重点与难点:1.航次租船合同的特别条款;2.定期租船合同的特别条款。2020/2/16一、租船合同的概述(一)概念及特点指没有既定的船期表,也没有固定的航线及挂靠港,而是根据货源情况安排船舶就航的航线,组织货物运输,特别是整船运输的船舶营运方式。1、船舶在营运上由租船人按需要安排,没有固定的船期表和航线;2、特别适合于大宗散货的整船运输,如粮食、化肥、石油、煤炭、矿砂、钢材、木材(批量大、价格低廉,不需要或只需简单的包装);2020/2/163、船舶营运中的相关费用(港口使用费、装卸费、滞期费)的承担按合同划分和计算,而班轮运输的一切费用由船东负责;4、租船运价随租船市场行情涨落,而班轮运输按运费表计收,在一定期限内比较稳定;5、货物装船后,如船长签发提单给租船人,则提单仅相当于货物收据,而班轮运输签发的提单则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合同的证明,实质上很多情况下就是运输合同。2020/2/16(二)合同的订立1、询价2、报价(offer)3、接受订租(Acceptance)4、签订订租确认书(Fixturenote)5、编制审核签订租船合同(C/P)2020/2/16(三)主要的合同格式1、标准的航次租船合同格式(1)“金康”(Gencon)――统一杂货租船合同。由BIMCO-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哥本哈根)制定适合于各种货物、各种航线的较广泛的标准合同格式。目前使用较为普遍的是1976及1994版本。(2)Multi-PurposeCharterParty(1982)――MultiformFONASBA(TheFederationofNationalAssociationsofShipBrokersandAgents)英国国家租船经纪人和代理人协会制定。另外,专门有针对装粮的、装矿砂的、装煤炭的、装化肥的、装食糖的、装水泥的等格式。2020/2/162、标准的定期租船合同格式(1)NYPE(NewYorkProduceExchangeForm),纽约土产格式,是美国纽约土产交易所制定于1913年,常用的是1946年格式。并由美国政府批准的格式。1981年由ASBA美国船舶经纪人及代理人协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修订,并命名为ASBATIME。1993年在BIMCO、FONASBA及ASBA参与下,完成了对NYPE的最新修订,即NYPE'93格式。有人估计,目前有90%期租租约以NYPE为基础。(2)BALTIME(波尔的姆)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制定(3)SINOTIME1980――1980中租格式中国租船公司制定,对船东比较苛刻。2020/2/163、标准的光船租赁合同格式BARECON(贝尔康)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制定2020/2/16(四)法律法规及惯例1.目前没有关于船舶合同的国际条约,大都由各国国内法律予以调整,世界上许多国家制定海商法典,对租船运输设专章规定。2.这些规定多为任意性条款,只有合同没有规定时,海商法才予以适用。CMC第94条:本法第47条和第49九条的规定,适用于航次租船合同的出租人。本章其他有关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的规定,仅在航次租船合同没有约定或者没有不同约定时,适用于航次租船合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CMC第127条本章关于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权利、义务的规定,仅在船舶租用合同没有约定或者没有不同约定时适用。2020/2/16二、航次租船合同(一)概念及特点1.又称程租是指船舶出租人(Shipowner)向承租人(Charterer)提供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海商法》第92条)2020/2/162.特点(1)出租人负责船舶航行、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2)按装载货物品种、数量,航线和装、卸港条件的好坏计收运费;(3)应明确装卸货物的费用、由出租人承担还是由承租人承担;(4)明确可用于装卸的时间,计算方法并规定速遣费、滞期费的计算标准。2020/2/16(二)主要条款Gencon94其正面有26栏,背面共有19个条款。其主要条款有:1.船舶描述条款(DescriptionofVesselcl.)Box5-7name/GT/NT/DWT出租人必须对船舶的情况作如实的陈述,这是承租人决定是否租用租船的重要依据。租船说明通常包括下列事项:船名、船籍或船旗、船级,载货重量、容积。有的还规定船舶的船型、船长\宽、舱口、吊杆等。2020/2/162.预备航次条款(PreliminaryVoyagecl.)―――交船条款从装货港的前一港口(往往是前一合同规定的卸货港)至装货港的一段航程,被称为预备航次。出租人需准时将船舶驶往指定地点。VoyC/P一般都会写明船舶应到达的时间、地点和最后期限。(1)船舶现在的位置(presentposition)Box8—nowtrading/currentlytrading(2)受载期(laycan)Box9(3)解约日(Cancellingdate)Box212020/2/163.提供所同意付运的货物(DescriptionofGoodscl.)Box-12(1)货物种类;列明特定货物或规定替代货物(2)货物数量――满舱满载(fullandcompletecargo);(3)及时交付货物―――Jupiter条款2020/2/164.装卸条款(Loadinganddischargingcl.)(1)装卸港口与泊位(loading/dischargingportorplace);Box-11/12港口条款/泊位条款安全港口:良好船艺能安全驶入/出、挂靠及离开港口(2)装卸任务的分担及装卸费用班轮条款(LinerTerms)、FIOStowed积载Trimmed平舱Lashed绑捆Dunnages垫舱2020/2/165.装卸时间(Laytime)及滞期费、速遣费(Demurrage/Despatch)(1)装卸时间(Laytime);Box16规定一个固定的装卸时间规定一个装卸效率规定按港口习惯尽快装卸(CQD)递交了NOR之后的一段时间起算(2)滞期费和速遣费Box20装卸时间届满的则计为滞期时间2020/2/166.留置权和责任中止条款(Lienandcessercl.)出租人有权因运费、亏舱费、滞期费等费用享有对货物的留置权,而承租人支付了装货港产生的亏舱费、滞期费等费用后,其责任中止。承租人仍需对卸货港产生的滞期费、亏舱费等费用承担责任,但仅以出租人不能通过行使留置权获得上述费用为限。2020/2/167.运费支付条款(PaymentofFreightcl.)运费支付有预付运费和到付运费两种形式,前者指在接收货物、签发提单后预付;后者指在卸货前或交货时支付。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为到付运费。包括费率及支付Box13/142020/2/168.提单条款(B/Lcl.)一般情况下,船东对租船人提交的任何格式的B/L,都有义务予以签发,它是船东的一项重要义务。并入条款(Incorporationcl.)问题:船东为避免在两份合同下承担的义务不一致而使自已承担额外的风险,就往往在提单中订入并入条款。如“租船合同中的所有条款、条件和免责事项,均适用于本提单,并视为并入本提单。”其结果是使非租船合同当事人的发货人或收货人,实际上受租船合同的约束。各国普遍承认这种条款的效力。2020/2/16三、定期租船合同(一)概念及特点1.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2020/2/162.它兼具财产租赁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的特点(1)由承租双方分享对船舶的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2)按船舶装载能力和租期长短计算租金,结合市场行情等因素;(3)应在合同中明确有关停租的规定;(4)通常会明确航行区域及安全货物等规定。2020/2/16(二)主要条款1.船舶说明条款有关船名、船籍、船舶吨位,租船所处的位置与船舶说明的有关事项,都与航次租船合同相同或相类似。但其中船速与燃料消耗(vessel`sspeedandfuelconsumptioncl),因这定期租船是按时时间支付租金并由其负担燃料费用的,因此直接关系到承租人利益。2020/2/162.租期(periodofhire)及交还船条款(Delivery/Redeliveryofvesselcl.)(1)租期:宽容期/合法的最后航次(2)交船:时间/地点/适航状态/迟延交付的处理(3)还船:提前还船与延误还船问题地点/状态;检验及费用;船上燃油处理2020/2/163.合法货物条款(LawfulMerchandisecl.)合法货物,指依装/卸港当地法律,船旗国法律以及期租合同适用法律允许下的货物如出租人不想装运某种货物,如化学品、危险品、盐、硫磺、矿砂必须在合同中列明。2020/2/164.租金的支付与撤船(Paymentofhire/withdrawalofvessel)(1)租金的支付:承租方的首要义务通常规定:“现金方式预付,不得做任何扣减。”,除非依停租条款(2)撤船承租人不按时支付租金,或预付租金不足额时,出租人有权撤船,解除合同。不论承租人有无过失。2020/2/165.停租(offhire)关于停租事由的约定,以及赋予承租人在约定的事由发生而影响或妨碍对船舶使用时中止支付租金的规定。停租事项,由双方商定。是一个独立、特殊条款。2020/2/166.航行区域条款(TradeLimits)明确承租人可以指示船舶前往的地区和不能指示前往的地区,同时要求承租人保证其指示船舶前往的港口中,泊位、码头都必须是安全的。承租人的安全港义务,地理上与政治上的安全。2020/2/167.雇佣与赔偿条款(EmploymentandIndemnitycl.)船长视为承租人的雇佣人员或代理人员,有义务听从承租人关于营运方面的命令或指示,如因听从承租人的指示而产生的船舶损害,出租人可向承租人索赔。2020/2/168.货损货差责任分担条款(1)如果是由于船舶不适航引起的货损,则完全由出租人负责承担;(2)如果是由于装卸中的操作不当造成的货损,全部由承租人负责承担;(3)如果出租人接受“在船长的监督之下并负责”条款,则双方各负一半的货损。(4)如果产生短缺,则双方各承担一半。2020/2/16四、光船租赁合同(一)概念及特点1.光船租赁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属于是财产租赁合同.(1)承租人负责配备船员、并负担船员工资、资金、伙食费等;(2)承租人负责船舶调度和营运安排,并负担一切营运费用;2020/2/16(3)出租人仅保留租船所有权,而将占有权、使用权及营运权转让给承租人;(4)租金按船舶的装载能力和租期长短计算;(5)船舶保险费由谁负担,应在租船合同中订明。2020/2/16(二)主要条款租船说明条款、交船及解约条款、航区用途条款、租期条款、船舶检查条款、船舶保养与维修条款、船舶保险条款、租金支付条款、还船条款、合同的转让与转租条款、船舶抵押条款、留置权条款。CMC第153条本法第134条、第135条第一款、第142条和第143条的规定,适用于光船租赁合同。即定期租船合同中关于承租人应保证船舶在约定的航区和港口之间进行海上运输,保证船舶用于运输约定的合法货物,还船时应保持船舶处于交船时相同的良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