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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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1总则1.0.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改善公共建筑的室内环境,提高暖通空调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从根本上扭转我市公共建筑冷热能耗大、室内空气质量差的状况,通过建筑热工设计和采暖通风空调系统设计中的节能技术措施,以实现我市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战略,特制订本实施细则。1.0.2本标准适用于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1.0.3按本实施细则进行的建筑节能设计,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环境参数条件下,与未采取节能措施前(指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初期建造的公共建筑)相比,全年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照明的总能耗应减少50%。公共建筑的照明节能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的有关规定。1.0.4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透明幕墙transparentcurtainwall可见光可直接透射入室内的幕墙。2.0.2可见光透射比visibletransmittance透过透明材料的可见光光通量与投射在其表面上的可见光光通量之比。2.0.3名义工况制冷性能系数(COP)refrigeratingcoefficientofperformance在名义工况下,制冷机的制冷量与其净输入能量之比。2.0.4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ntegratedPartLoadValue(IPLV)用一个单一数值表示的空气调节用冷水机组的部分负荷效率指标,它基于机组部分负荷时的性能系数值、按照机组在各种负荷下运行时间的加权因素,通过计算获得。2.0.5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buildingenvelopetrade-offoption当建筑设计不能完全满足规定的围护结构热工设计要求时,计算并比较参照建筑和所设计建筑的全年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判定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是否符合节能设计要求。2.0.6建筑物体形系数(S)shapecoefficientofbuilding建筑物与室外大气接触的外表面积与其包围的体积的比值。外表面积中,不包括地面和不采暖楼梯间隔墙和户门的面积。2.0.7窗墙面积比arearatioofwindowtowall窗户洞口面积与房间立面单元面积(即建筑层高与开间定位线围成的面积)比值。2.0.8空气源热泵air-sourceheatpump以空气为低位热源的热泵。通常有空气/空气热泵、空气/水热泵等形式。2.0.9水源热泵water-sourceheatpump以水为低位热源的热泵。通常有水/水热泵、水/空气热泵等形式。2.0.10地源热泵ground-sourceheatpump以土壤或水为热源、水为载体在封闭环路中循环进行热交换的热泵。通常有地下埋管、井水抽灌和地表水盘管等系统形式。2.0.11水环热泵空气调节系统water-loopheatpumpairconditioningsystem水/空气热泵的一种应用方式。通过水环路将众多的水/空气热泵机组并联成一个回收建筑物余热为主要特征的空气调节系统。2.0.12低温送风空气调节系统coldairdistributionsystem送风温度低于常规数值的全空气空气调节系统。2.0.13分区两管制水系统zoningtwo-pipewatersystem按建筑物的负荷特性将空气调节水路分为冷水和冷热水合用的两个两管制系统。需全年供冷区域的末端设备只供冷水,其余区域末端设备根据季节转换,供应冷水或热水。2.0.14遮阳系数(SC)Sunshadingcoefficient实际透过窗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与透过3mm透明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之比值。2.0.14设计建筑Designedbuilding正在设计的、需要进行节能设计判定的建筑。2.0.15围护结构传热系数(K)和外墙平均传热系(Km)Overallheattransfercoefficientofbuildingenvelopeandaverageheattransfercoefficientofouter-wall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差为1K,在单位时间内通过单位面积围护结构的传热量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外墙主体部位传热系数与热桥部位传热系数按照面积的加权平均值,为外墙平均传热系数。单位为W/(m2·K)。2.0.16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Ws)空调和通风系统输送单位风量的风机耗功量。单位为W/(m3·h-1)。2.0.17耗电输热比(EHR)ratioofelectricityconsumptiontotransferiedheatquanity在采暖室内外计算温度条件下,全日理论水泵输送耗电量与全日系统供热量的比值。无因次。2.0.18输送能效比(ER)供空调冷热水循环水泵在设计工况点的的轴功率,与所输送的显热交换量的比值。无因次。2.0.19参照建筑Referencebuilding对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进行权衡判断时,作为计算全年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用的假想建筑。参照建筑的形状、大小、朝向与设计建筑完全一致,但围护结构热工参数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值。3.室内环境节能设计计算参数3.0.1集中采暖系统室内计算温度宜符合表3.0.1-1的规定;空气调节系统室内计算参数宜符合表3.0.1-2的规定。表3.0.1-1集中采暖系统室内计算温度建筑类型及房间名称室内温度(℃)1.办公楼:门厅、楼(电)梯16办公室20会议室、接待室、多功能厅18走道、洗手间、公共食堂16车库52.餐饮:餐厅、饮食、小吃、办公18洗碗间16制作间、洗手间、配餐16厨房、热加工间干菜、饮料库1083.影剧院:门厅、走道14观众厅、放映室、洗手间16休息厅、吸烟室18化妆204.交通:民航候机厅、办公室20候车厅、售票厅16公共洗手间165.银行:营业大厅18走道、洗手间16办公室20楼(电)梯146.体育:比赛厅(不含体操)、练习厅16休息厅18运动员、教练员更衣、休息20游泳馆267.商业:营业厅(百货、书藉)18鱼肉、蔬菜营业厅14副食(油、盐杂货)、洗手间16办公20米面贮藏5百货仓库108.旅馆:大厅、接待16客房、办公室20餐厅、会议室18走道、楼(电)梯间16公共浴室25公共洗手间169.图书馆:大厅16洗手间16办公室、阅览20报告厅、会议室18特藏、胶卷、书库14表3.0.1-2空气调节系统室内计算参数参数冬季夏季温度(℃)一般房间2025大堂、过厅18室内外温差≤10风速(υ)(m/s)0.1≤υ≤0.200.15≤υ≤0.30相对湿度(%)30~6040~653.0.2公共建筑主要空间的设计新风量,应符合表3.0.2的规定:表3.0.2公共建筑主要空间的设计新风量建筑类型与房间名称新风量〔m3/(h.p)〕旅游旅馆客房一级50二级40三级30餐厅、宴会厅、多功能厅一级30二级25三级20四级15大堂、四季厅一~二级10商业、服务一~二级20三~四级10美容、理发、康乐设施30旅店客房3~5星级301~2星级20文化娱乐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20游艺厅、舞厅(包括卡拉OK歌厅)30酒吧、茶座、咖啡厅10体育馆20商场(店)、书店20饭馆(餐厅)20办公30学校教室小学11初中14高中174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4.1一般规定4.1.1建筑总平面的布置和设计,宜冬季利用日照并避开主导风向,夏季利用自然通风。建筑的主朝向宜选择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4.1.2建筑的体形系数应小于或等于0.40。当不能满足本条文的规定时,必须按本标准第4.3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4.2围护结构热工设计4.2.1沈阳地处严寒地区B区。4.2.2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应分别符合表4.2.2-1和表4.2.2-2的规定,其中外墙的传热系数为包括结构性热桥在内的平均值Km。当不能满足本条文的规定时,必须按本标准第4.3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表4.2.2-1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围护结构部位体型系数≤0.3传热系数KW/(m2·K)0.3<体型系数≤0.4传热系数KW/(m2·K)屋面≤0.45≤0.35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0.50≤0.45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0.50≤0.45非采暖房间与采暖房间的隔墙或楼板≤0.8≤0.8单一朝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窗墙面积比≤0.2≤3.2≤2.80.2<窗墙面积比≤0.3≤2.9≤2.50.3<窗墙面积比≤0.4≤2.6≤2.20.4<窗墙面积比≤0.5≤2.1≤1.8屋顶透明部分≤2.6表4.2.2-2地面和地下室外墙热阻限值围护结构部位热阻R(m2·K)/W地面:周边地面非周边地面³2.0³1.8采暖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墙)³1.8注:周边地面系指距外墙内表面2m以内的地面;地面热阻系指建筑基础持力层以上各层材料的热阻之和;地下室外墙热阻系指土壤以内各层材料的热阻之和。4.2.3外墙与屋面的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应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4.2.4建筑每个朝向的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均不应大于0.50。当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小于0.40时,玻璃(或其它透明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当不能满足本条文的规定时,必须按本标准第4.3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4.2.5建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宜设置遮阳设施。4.2.6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15%,当不能满足本条文的规定时,必须按本标准第4.3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4.2.7建筑中庭夏季应利用自然通风降温,必要时设置机械排风装置。4.2.8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窗面积的30%;透明幕墙应具有可开启部分(其可开启面积不宜小于透明幕墙面积的15%)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4.2.9建筑的外门应设门斗。4.2.10外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7规定的4级(即在10Pa压差下,每小时每米缝隙的空气渗透量不应大于1.5m3,且每小时每平方米面积的空气渗透量不应大于4.5m3)。4.2.11透明幕墙的气密性不应低于《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规定的3级。(即在10Pa压差下,每小时每米缝隙的空气渗透量不应大于1.5m3,且每小时每平方米面积的空气渗透量不应大于1.2m3)。4.3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4.3.1首先计算参照建筑在规定条件下的全年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然后计算所设计建筑在相同条件下的全年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当所设计建筑的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不大于参照建筑的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时,判定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符合节能要求。当所设计建筑的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大于参照建筑的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时,应调整设计参数重新计算,直至所设计建筑的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不大于参照建筑的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4.3.2参照建筑的形状、大小、朝向、内部的空间划分和使用功能应与所设计建筑完全一致。当所设计建筑的体形系数大于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时,参照建筑的每面外墙均应按比例缩小,使参照建筑的体形系数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当所设计建筑的窗墙面积比大于本标准第4.2.4条的规定时,参照建筑的每个窗户(透明幕墙)均应按比例缩小,使参照建筑的窗墙面积比符合本标准第4.2.4条的规定。当所设计建筑的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大于本标准第4.2.6条的规定时,参照建筑的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应按比例缩小,使参照建筑的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符合本标准第4.2.6条的规定。4.3.3参照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参数取值应完全符合本标准第4.2.2条的规定。4.4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Trade-off)计算4.4.1假设所设计建筑和参照建筑空气调节和采暖都采用两管制风机盘管系统,水环路的划分与所设计建筑空气调节和采暖系统的划分一致。4.4.2参照建筑空气调节和采暖系统的年运行时间表应与所设计建筑一致。当设计文件没有确定所设计建筑空气调节和采暖系统的年运行时间表时,可按风机盘管系统全年运行计算。4.4.3参照建筑空气调节和采暖系统的日运行时间表应与所设计建筑一致。当设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