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九台市教育局地址:九台市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吉林鑫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九台市工农大街11号联系人:侯冬梅电话:155435360061.1.4项目名称九台市7所学校校舍改造项目工程()标段1.1.5建设地点九台市各乡镇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全部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7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9月5日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业绩要求:近三年(2012年--2014年)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项目经理资格: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无在建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齐全。其他要求:(1)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2)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或被授权人签署,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3)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勘察)□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15年7月8日15时之前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递交到招标代理公司。并将Word版投标疑问发到QQ:523431763邮箱内。口头提问,不做书面答复。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差调整方法: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图纸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23日9时00分整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近三年(2012年--2014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收(B类);7、近三年(2012年--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8、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如出具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担保公司的投标保函,可不提供此项材料)。3.3.1投标有效期9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保函或转帐、电汇(应当从投标企业基本帐户一次性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见招标公告附表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开标前48小时提交,以到账为准。如开标前一天遇有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应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前一天交付到账开户名:吉林鑫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0710402011015200011751开户银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财务部咨询电话:13944992577刘娜注: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三年(2012年--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三年(2012年--2014年)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三年(2012年--2014年)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7.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整齐、牢固,采用胶装方式4.2.1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九台市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提交开始时间:2015年7月23日8时00分整(北京时间)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23日9时0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否则将拒收其投标文件。4.2.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5年7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九台市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请投标人代表及监标人检查开标顺序:以电脑录入顺序为先后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_5_人,招标人代表1人,社会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注:各投标人均可就7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按标段顺序即评标顺序中标)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转帐、现金或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款的5%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2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地方政府、政府部门颁发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所提到的不良行为记录。其“不良行为”,是指建筑行业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的不良市场行为,即在从事该行业活动中,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条文、规范、规程及规范性文件等行为。对这些不良行为的记录,存放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注:投标单位没有不良记录,不许挂靠、确实为本公司主体工程队伍,项目经理确实为本公司人员,有明确的手续证明,确保项目经理到施工现场主持工作时间不少于1/2的施工工期。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2招标控制价:□不设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见招标公告附表(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总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废标)10.3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10.4合同方式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的固定总价合同,决算时以九台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结论为准10.5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2011]534号文件由中标人支付。10.6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中国政府采购网、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10.7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8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9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工程款支付方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农民工支付保障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按中标价格的5%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帐户名:九台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开户行:联社营业部帐号:0710402010002011050045联系人:尹队长联系电话:13314392633(81366669)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应按中标价格的5%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并持九台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发放的农民工保证金确认单领取中标通知书。其他说明投标单位如果中标,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若发生经济与技术签证和设计变更,必须在变更前提前2天由项目建设单位通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查确认,变动属实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市评审中心(属于设计变更的,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图纸)共同签字确认,在工程结算时作为结算依据,否则结算时一律不作增减调整。其他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之规定,在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公平高效的招投标环境的前提下,对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投标人,不得在本地区范围内投标或参加其他形式的招标活动并由招标人依照相关民事法律规定追究投诉人的相关民事责任。其他说明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