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2017年9月内容提要一、为什么要隐患排查治理二、我市危化品企业隐患分析三、如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有关概念1、定义:隐患:广义中的隐患就是在某个条件、事物以及事件中所存在的不稳定并且影响到个人或者他人安全利益的因素,它是一种潜藏着的因素,“隐”字体现了潜藏、隐蔽,而“患”字则体现了祸患,不好的状况。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注意:事故隐患实质是有危险的、不安全的、有缺陷的“状态”。(1)这种状态可在人或物上表现出来,如人走路不稳、路面太滑等都是导致摔倒致伤的隐患;(2)也可表现在管理的程序、内容或方式上,如检查不到位、制度的不健全、人员培训不到位等。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一类是“违反”型隐患;另一类是由于某些因素而引起的三种现实表现。在事故隐患的三种表现中:物的危险状态是指生产过程或生产区域内的物质条件(如材料、工具、设备、设施、成品、半成品)处于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人在工作过程中的操作、指示或其他具体行为不符合安全规定;管理上的缺陷是指在开展各种生产活动中所必须的各种组织、协调等行动存在缺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5•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8001-2011》中的定义为: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危险源具备导致事故、事件的潜在能力•危险源的对象:根源;状态•根据能量意外释放论,根源为能量物质/载体,状态为能量物质/载体约束措施的缺陷。•危险源≠事故隐患,但两者之间可以相互转化;如果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没有有效的控制措施,都将最终导致事故。危险源6风险因子危险源理论可减少实际可控制理论可替代实际可转换隐患理论可治理实际可消除事故理论可预防实际可减少风险、危险源、隐患、事故7风险、危险源、隐患、事故A风险因子B风险因子危险源结合隐患:内部失控事故外部激励产生了人们不期望的后果超出设定安全界限的状态或行为8风险、危险源、隐患、事故乙炔钢瓶装满乙炔钢瓶强度不够或碰撞乙炔钢瓶破损风险因子危险源隐患爆炸事故事故隐患的十个特征主要有隐蔽性、危险性、突发性、因果性、连续性、重复性、意外性、时效性、特殊性、季节性。92、事故隐患的分类及表现事故隐患的常见表现形式事故隐患的分类(一)(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举例(三)10(一)事故隐患的分类按照可能造成的事故类型可分为20类按照可能造成事故的原因分为3大类事故隐患分类方法按照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和治理难度分2大类111、按照可能造成的事故类型分类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事故隐患按照可能造成的事故类型可分为20类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淹溺7.灼烫8.火灾9.高处坠落10.坍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11.冒顶片帮12.透水13.放炮14.火药爆炸15.瓦斯爆炸16.锅炉爆炸17.容器爆炸18.其它爆炸19.中毒和窒息20.其它伤害122、按可能造成事故的原因分类按可能造成事故的原因分类管理上的缺陷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13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3、按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后果和治理难度分14(二)事故的表现形式1、人的不安全行为《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将人的不安全行为分为13类共51种•1.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1.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1.3使用不安全设备•1.4手代替工具操作•1.5物体存放不当•1.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1.7攀、坐不安全位置•1.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1.9机器运转时进行维修清理等作业•1.10有分散注意力行为•1.11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1.12不安全装束•1.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15(二)事故的表现形式2、物的不安全状态•2.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2.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2.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2.4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3、管理上的缺陷表现主要有8类,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管理上的主要间接原因。•3.1技术和设计上缺陷;•3.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够;•3.3劳动组织不合理;•3.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3.5没有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3.6操作规程,或者不健全;•3.7没有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或者不健全;•3.8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经费不落实。一、为什么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18安全管理的效益在哪里?——降低事故成本;——提高生产经营效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事故成本是隐藏的,包括:——直接成本:治疗、工资、赔偿——间接成本:损坏的的设备和产品、生产和质量的损失、生产中断和减产=人员更安全=更少的伤害==提高效率=降低操作成本==降低保险费用==更多的生意=改善安全更多的利润19为什么会发生事故?是不可避免吗?是管理不到位吗?是设备、设施不安全吗?是操作的方式不对吗?是所处的位置对吗?是因为运气不好吗?是外力因素吗?(是由于有意的人为破坏吗?………?之所以会发生事故,是因为事故隐患的存在!20小隐患往往酿成大事故!事故金字塔理论海因里希事故法则海因里希Heinrich20世纪50年代统计55万件机械事故,其中1666件死亡、重伤事故,48334件轻伤事故,其余为无伤害事故1:30:300:3000:30000为了预防1起死亡或重伤事故,我们必须要消除30000个事故隐患!记录性事故非记录性事故1死亡30重伤300轻伤3000轻微伤害30000潜在的事故隐患21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当前伤亡事故中,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目前技术还不能解决的原因而造成的事故极少,绝大多数属于责任事故。其中90%以上的事故发生在基层班组,90%以上的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设备隐患没能及时发现、消除等因素造成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96%4%与不安全行为有关的因素所占百分比个人防护装备12%人员的位置30%人员的反应14%工具和设备28%程序与秩序12%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伤害总数96%其它因素造成的伤害总数4%100%22法律法规的要求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新《安全生产法》23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第五十六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新《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的要求24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25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法律法规的要求二、我市危化品企业隐患分析根据以往日常执法检查和今年以来国家总局、省安监局对我市危化品企业的执法检查情况,从7大类40项进行分析1、机构人员制度2、安全培训3、资质和评价管理4、工艺和设备安全5、作业安全和现场管理6、储存和标志管理7、防护和应急管理国家安监总局检查情况省安监局检查情况(一)机构人员制度没有真正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级不完善;责任不明确;无责任制的考核奖惩;责任制没有组织职工学习、签订责任书,约束力不够)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制度不全面、照搬照抄、内容空洞、无实际意义;操作规程不完善,组织职工培训学习不到位)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到位(无机构、专职人员少;管理人员无资格;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专业性不强;未按规定设置安全总监、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落实不到位,未发动全员参与。多数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已开展,但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不到位和风险评价评级不准确。大部分企业没有形成全员风险管理的机制,为了完成风险评价工作,过份依赖所委托的外部咨询公司,不能做到所有人员参与风险评价工作,员工的风险识别能力不足,对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不熟悉;部分企业未建立综合、专业、节假日、季节和日常安全等检查表,对排查出的隐患缺少“五定”措施。(二)安全培训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不符合《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控制标准化规范》(三级教育记录卡、全员培训教育记录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记录卡、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记录卡、培训档案造假等)无公司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没有资金保障措施安全培训内容、课时、覆盖面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培训针对性不强,不符合企业生产实际,培训效果不明显,从业人员对应知应会内容不掌握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未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危化品操作、高处作业、制冷、煤气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等)未持证上岗或未及时复审,培训档案不规范(转岗、离职后未及时调整)(三)资质和评价管理1、安全生产许可项目建设不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未批先建;无证生产;试生产超期)部分产品未取得许可(对公司所涉及到的危化品不清楚或是认为产量少不应该办理许可手续)许可变更不及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场所、生产工艺、产品等发生变更后,企业没有及时变更)延期换证不及时(未提前三个月申请、到期后不停止生产)2、承租承包管理不到位对承包、承租单位资质审查不严格(使用无资质队伍从事建设施工、检维修作业;将项目发包给无资质或资质等级不够的单位进行生产作业;承包、承租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者假证)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安全管理协议不规范,双方的责任不明确;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培训教育不到位,尤其是应急方面知识的培训;日常对外来施工单位的协调和监督检查不足,如八大高风险作业等)对外包项目发生事故,自身所承担的责任风险认识不到位3、安全评价仅为办理手续进行评价(要求评价公司出具虚假情况报告、将报告束之高阁)评价资质管理不到位(存在设计、评价单位不